我看了之前 垃圾民进党的修正草案以后才知道
为什么大记者这么坚持要一例一休 而不支持 一周两例
http://vote.ly.g0v.tw/bill/0026804/
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6cfcecfcdc8cdc5cdc6d2cccf
这是民进党在执政前今年会期的提案
所以民进党不是最近才提一例一休 而是他们很早就想要这么做了
不过请注意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原规定是 "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休假日工作者",
民进党的草案是改成
"劳工于例假日、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者",
依照解释来讲 原本劳工只有在休假日 也就是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休假日才能征得
劳工同意后于休假日工作。
例假日是要依第40条规定 雇主要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才能要求劳工工作并且给予补休
所以民进党在修正草案 直接写于 "例假日、休假日、休息日"工作,而拿掉征得劳工同意
就是开个门给雇主 可以要求劳工在例假日、休假日上班 而不需要劳工同意
大记者一直在吵 公务员跟劳工的例假不同
给大记者看一下 公务员服务法 第11条第2项
公务员每周应有二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业务性质特殊之机关,得以轮休或其他弹性方式行之。
对照劳工也一样有 就是第30条、30-1 变形工时的相关规定 一样也是有给例外
另外大记者提到公务员保障法第23条
公务人员经指派于上班时间以外执行职务者,服务机关应给予加班费、补
休假、奖励或其他相当之补偿。
讲得好像 公务员的例假日是可以随便要求加班的 事实上公务员服务法里面根本
没提到公务员有加班这件事情 反而是为了保障公务员权益所以才在保障法里面提到
所以就是公务员于非上班时间是例外 而且是非常的例外
基本上 我一直认为 公务员的福利标准 本来就应该是作为国家劳工中最低的标准规范
也就是劳工的福利标准比公务员好才是正常的 怎么反而是变成公务员比一般劳工好是
理所当然 这样不就营造了另一个分化社会的阶级意识
简单来讲 民进党就是希望放宽资方使用劳方时间的限制 不懂得人看起来好像只有在
休息日这关放松 仔细看民进党所提的草案就知道 民进党是想连例假日 都一起放宽了
真的很无耻 我不知道这种政党还好意思是说是跟劳工站在一起 干脆大大方方说
自己是跟那些无耻资方老板站在一起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