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史上最速枪决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6-05-14 18:51:45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link1234: 郑捷都三审定谳了,你还要再上诉什么?即使在提非常上述 05/14 08:53
: → link1234: 理由也不会过,麻烦你先搞清楚状况,ok? 05/14 08:53
: → Haemoglobin: 好吧还是感谢你不会在平常的议题里宣扬威权思想。thx 05/14 08:54
: → kaikai1112: 好阿你要乱扯 所以 LIS 的行政处分本身 不能救济???? 05/14 08:54
: → kaikai1112: 提非常上诉理由不会过 跟偷袭不给机会提 是两码子事 05/14 08:55
: 推 link1234: 唉,算了,我投降了,没办法沟通-_-#,看看尚市长有没 05/14 08:56
: → link1234: 有时间纠正你 05/14 08:56
: → kaikai1112: 到底是谁逻辑不好...今天是律师觉得被偷袭.... 05/14 08:56
: → kaikai1112: 是救济未完 而不是非常上诉不被受理的问题 05/14 08:57
: 推 jeanvanjohn: 我对某人早就投降了,没办法XD 05/14 10:05
: → nolag: 再审跟非常上诉没有期限,不须要等 05/14 14:21
: → nolag: 三审定谳就是该跑的救济都完成了 05/14 14:22
: → nolag: 把例外的救济当作必要程序再去喊程序正义 根本无理 05/14 14:23
: → nolag: 律师只提他来不及,如果真有重大理由,怎都不提? 05/14 14:26
: → nolag: 现在有问题的是那40人不早点死一死,不是郑捷太快 05/14 14:30
第一点没有什么被突袭的,依法本来就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和律师,死刑执行通知
从以前到现在都只有通知要被枪决的那个,至于记者为什么可以神通广大?那是
记者的能力问题
第二点中华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什么时候执行高兴摆五十年不枪决都可以
第三点司法诉讼基本常识不管你是胜诉还是败诉能上诉就先上诉,台湾法律
有写当判决通知送达几日内有异议必须提起上诉,但是通常律师不管这个他
们会直接就先上诉因为有时效性的问题,之前有个罪犯就因为检察官忘了上诉
被放掉
最后非常上诉,杀人有证人、有尸体、凶器还有监视器有没有SNG车阿(?),请问
判他死刑违反中华民国哪条法律了?讲难听点真的没有比这个案子还好判的....
作者: link1234 (老谢看天下)   2016-05-14 20:03:00
我大概可以预想到,小英上台又会把死刑犯案压着,不执行死刑,到时候国家又变成一片混乱==到底是谁给这些人权利,不执行现有法令的?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5-15 02:09:00
你给了政府不顾程序就把郑捷执行的权力,同时也就给了他可以不执行其他犯人的权力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5 07:52:00
给他们不执行其他人权力的,不就是废死吗?
作者: losingdog (斗败的狗)   2016-05-15 18:28:00
楼楼上。国家一团混乱是真的,但决对不会是没有执行死刑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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