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为时代力量2016/05/09在其脸书专页上的发文,原文有附
时代力量对于公投法修正草案版本的全部内容图片,非常建议有兴
趣的版友能点进去看看。
今天的内政委员会审查,与会委员在“废除公审会”、“提案门槛
降至万分之一”、“连署门槛降至百分之一点五”三点达成共识,
这三点如果能正式修改,公投法成案的门槛就能大幅降低了吧?
但这只是开始,要让公投法真正达到还权于民的精神,仍然有段路
要走,希望内政委员会周三的审查能够有更多的进展……。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C9VIga ]
作者: ororzzz (ヽ(゚∀。)ノ)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时代力量公投法修正草案
时间: Mon May 9 21:59:42 2016
FB卦点说明:
时代力量PO出了他们的公投法修正草案
除了门槛降低跟采简单多数以外还有降低投票年龄为18岁跟不在籍投票
大家怎么看?
FB连结:
https://goo.gl/r73Tps
FB内容:
时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2小时 ·
【突破鸟笼,还权于民!】2016.05.09
《内政委员会重启公民投票法逐条审查第一天,任务达成!——时代力量党团版“废除公
审会”、“提案门槛降至万分之一”、“连署门槛降至百分之一点五”皆已达成共识,周
三继续!》
今天(5/9)下午,内政委员会开始进行公民投票法的逐条审查,由于修正的范围甚广,
为求会议有效率地进行,召委于取得在场委员同意后,先就主管机关、公审会存废、提案
、连署门槛等概念进行讨论,并取得一定共识。
时代力量提出的版本如下:
一、全国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机关为中央选举委员会,并指挥监督直辖市、县(市)选举委
员会办理之。
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机关为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
各级选举委员会于办理公民投票期间,得调用各级政府职员办理事务。
二、有关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相关条文皆废除。
三、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万分之一
以上。
四、第二条第二项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公民投票案,连署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总统、副
总统选举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一点五以上。
今日审查,除公民投票主管机关改由中央选举委员会的部分,因委员们及行政机关仍有不
同意见尚待讨论外,废除公审会、提案门槛下修为万分之一、连署门槛下修为百分之一点
五等三大诉求,皆与时代力量版本一致且获委员们之共识。
公民投票法作为实践直接民权的重要法案,补正公投法亦为许多公民团体长期倡议、推动
的理念,时代力量党团肯定今日的审查结果,也感谢所有辛苦在场参与审查的委员们的支
持。时代力量党团在这周三续审公投法上会继续努力,坚守“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权、十八
岁投票权、提案及连署形式审查程序的统一、废除鸟笼公投最核心的双二一门槛、国内不
在籍投票、公民投票专区及电子连署系统之建置、地方自治之因地制宜与特别刑法回归一
般刑法适用”等版本特色和精神,让沉睡已久的公民投票权利真正还给人民。
时代力量党团
立法委员 黄国昌
林昶佐 Freddy Lim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徐永明
洪慈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