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皇池/冲之鸟是新政府的问题吗?
2016-05-09 06:00
姜皇池 /台大国际法教授
冲之鸟,孤悬太平洋,浪花滔滔,甚至连鸟都无法拉屎的鸟地方,现在真的热闹了。
冲之鸟为何重要?中国与日本论者皆指出冲之鸟周边海域除渔业、矿藏等天然资源外,既
是中国军队阻挡由美国前往亚洲(包括台湾与日本)增援部队的关键战区,
亦是中国核潜艇与舰队进入太平洋前争霸的战略位置。
日本宣称,在一九九七年提交联合国秘书长处文件,已表示将从岛屿往外主张二百浬专属
经济区,冲之鸟屿为此等岛屿之一,当时并无任何国家抗议。
然台湾渔船作业依旧,而二○○四年起,当日本执法强行驱赶或干扰中国科研船时,
中国即一再抗议,认为冲之鸟是“岩礁”不能主张二百浬海域权利
,双方在该海域因科研船问题冲突不断,既密且繁,持续至今。
如此使台湾陷入进退维谷处境,日本驱赶中国船舰对台湾是有战略反射利益,更何况此是
美日军事大战略与中国对抗问题,
然若承认日本有权主张二百浬权利,则台湾将丧失捕鱼
权利,两害如何权衡,殊难面面俱到。
因此二○○五年台日因“龙荣二号”争执后,实践上显示:
日巡逻艇来前,事先通知台湾作业渔船,日船到时,台船暂离,日船离去,台船
继续作业。
换言之,台湾不承认冲之鸟有二百浬海洋权益,亦不明白直接否认,
避免与中国同调,但又维持该海域是有争议海域,所获得的是:
日本赶走中国科研船,台湾则“船照跑,鱼照捕”。
若不算二○○五年的第一次冲突,则在“东圣吉十六号”发生前,
十余年来仅一次争执。
因此“东圣吉十六号”事件发生时,
四月廿六日外交部的回应是:“我国政府注及‘冲之鸟’地位在国际间存在争议,
并主张此事应由当事各方依据国际法协商,或寻求国际相关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且“关于‘冲之鸟’之法律地位,在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
’(CLCS)所做审查结果未完全确定前,日本应尊重我国及其他国家在该海域航行及鱼捕
等权益”,完全依照以往“不承认、不接受,但亦不直接否认”模式处理。
当天第一次国安会议同此基调,总统表示,“日本冲之鸟礁…能否…主张享有二百海里专属经济海域,
此事在国际间存有极大争议”。简单地说,冲之鸟是“岛”是“礁”有所争执,未确定前
,依过去十余年实践,台湾仍可且要继续捕鱼。
然仅隔一天,四月廿七日召开第二次国安会议,全部翻盘,
总统裁示:“日本‘冲之鸟’是‘礁’不是‘岛’”,将冲之鸟定位作“岩礁”,
好像担心不够强烈,同一会议中,再强调“反对日本违法扩权。
日本迳自定义‘冲之鸟礁’为‘冲之鸟岛’的主张,违反《联
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二一条规定,属于违法扩权主张,我国政府不予承认”。
不仅如此,且立即采行措施:“‘冲之鸟’是礁不是岛。
各级政府机关用语,未来均称为‘冲之鸟礁’,而非‘冲之鸟岛’!”
一日之内,天翻地覆。接着外交部发第一○七号新闻稿,然后外交部长上阵,
召见日本驻台代表,除当面陈述外,再发第一○八号新闻稿,一周之内
,举国无大事,全部在强调冲之鸟是“礁”不是“岛”。
总统已全然抛弃以往默契,改采与中国完全同一的论调与立场,就冲之鸟议题彻底与日本
撕破脸。如此剑拔弩张,不惜直接冲撞,不知台湾将因此得何好处?渔民将因此获何保障
?唉!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7781
【转录心得】
冲之鸟事件的问题,从来就不是岛/礁的争辩,
而是马囧利用其争议性来打乱战略布局,帮中国打前锋,
这是国共最喜用见缝插针的手法,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