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这篇是钟年晃先生从最近的台湾人被强押到中国事件延伸讨论的广播内容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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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3x5hq1 ]
作者: selina0508 (传承缆线队的精神)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钟年晃谈主权.人权.民主.自由.广播逐字稿
时间: Thu Apr 14 23:04:0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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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继续来关心,台湾第二批37人,被中国指控犯下电信诈欺罪,强行被押到中国,昨
天第二批37人,已经被带到北京了,有男有女。我们看到中国所公布的照片,这些台湾人
,每个人都戴着黑色头套,穿上绿色背心,双手带着手铐,左右各有一名公安押着他们。看
到这个画面,你如果不了解这个新闻,你会以为这些人是来自于ISIS伊斯兰国的恐怖分
子,或是我们台湾人比较了解的枪击要犯,用这种阵仗,这种规模。
这几天,网络上出现这样的声音,其实跟中国的说法不谋而合。我也不晓得这些人是不是五
毛党,我也不晓得这些人到底目的是什么,有些还是我认识的人,有些也不乏是曾经在媒体
上出现过的人。他们说,台湾对诈骗判的刑太轻,收不到惩罚的效果。或是说这些坏人(被)
带走就带走阿,我们为什么要把他们要回来?
我觉得这些说法,都并不正确。台湾对于诈欺的刑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说轻也不算
轻。五年以下意思就是最高判五年,而且依刑修正之后,是可以采取一罪一罚,所以当时李
宗瑞偷拍的(案子),不是加起来总共被判了几百年,当然依照我们现在的规定,有期徒刑合
并执行最高的刑期就是30年。那30年,通常你如果表现良好,服期超过三分之二,你可
以申请假释,也就是你关差不多15年到20年,你可以申请假释。
那你说这个罪很轻吗?其实说轻也不轻。当然每个个案不一样,最近被拿出来做积极主张的
个案,大概就是2011年从菲律宾被带到中国,后来又回到台湾的这批诈骗嫌犯,最重的
好像判5年吧。现在也应该服刑差不多刑满了,或是假释出去了。所以“这种你看,判这么
轻”,其实我昨天有特别请教法官,他说,你不能这样子看。每个个案的情况不一样。总之
,不管如何,大家如果觉得这个电信诈骗罪太轻,那其实我们的立法院可以讨论,是不是可
以用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来侦办他们,因为诈骗集团也是组织犯罪。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事情,是台湾的内政,不关中国的事。再来,有些人讲说,这些人是
坏蛋,为什么要把他们带回来?就很典型的未审先判。这些人是坏蛋,由谁来认定?中国说
他调查了两年,他说这些人是坏蛋,你就相信这些人是坏蛋。这是最基本的法治观念-无罪
推定,这些人有没有做坏事,我不知道,因为有待司法的调查。那怎么可以就此论断这些人
就是坏蛋,所以我们不要理他呢?
有一部份台湾人,可能长期受到中国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已经内化成为性格中的一部分,
所以很多人自己大概不觉得。就是对于人权跟法治的观念,其实是不够进步的。譬如说,治
乱世用重典,或是坏人怎么会有人权,罪犯哪有人权可言、严刑峻法,这都是受到中国文化
的影响。一部分人被内化了,所以不自觉的会有这种想法。
这跟年纪无关喔,我最近发现,从小灯泡的事情,到这次在肯尼亚的台湾人被带去中国,连续
两个跟治安有关的新闻事件里面,我就发现,有一些年轻人,2、30岁左右的年轻人,竟
然也有这样的观念,这个倒是让我比较惊讶的地方。以前我总是认为,可能年纪比较大的人
,想法比较没有受到民主思潮的影响,会比较保守威权。结果没想到,一部份年轻人,竟然
也有这样的想法。我不晓得这些人是不是五毛党,专门来带风向的。但是在网络上看到这样
的言论,的确让我非常的意外。
在我的认知里面,30岁以下的年轻人,应该都是在民主的空气里面长大的,他们应该比年
纪稍长的人,更了解民主、人权、法治的精神。但是我发现,有一些这样年纪的人,竟然也
觉得说,跟这些人讲什么人权?那干脆这样好了,我们请立法院修法,以后交通违规,一律
关三年以上,闯红灯就枪毙,违规停车就关三年,大家觉得这样好不好?这样应该就不会有
人违规停车了吧?你仔细去想一想,法律讲求的是一个比例原则,所以我觉得这个是台湾社
会内部的问题,将来有机会,值得我们继续去探讨。
但是在继续讨论肯尼亚的台囚事件之后,我们先来看一个另人心酸的新闻,就是小灯泡的事件
。昨天他的爸爸妈妈帮她举行告别式,他爸爸讲了一段话,爸爸妈妈当然是伤心难过,我想
任何的父母亲一定都会伤心难过。他爸爸说,我多么希望你能长大,多么希望这是你的婚礼
。我常常在想,当你出嫁那天,一定会痛哭流涕。此刻,我和妈妈,就是用嫁女儿的心情,
纵使有百般不舍,还是要开开心心的把你速走,有一天,我们在天上再相会,永远爱你的爸
爸。
小灯泡的爸爸说,选择原谅不容易。看女儿受苦,我的心也被狠狠撕裂,我需要很长的时间
来疗伤,也许是,一辈子。他还说,“怨怼和仇恨不是对的方法,只会让邪恶滋长。唯有爱
与原谅,才能获得真正的平静”。很不容易,也很伟大。所以那些在高声疾呼,随机杀人唯
一死刑,或杀害幼童唯一死刑,甚至说这种人不用审判就地正法就好。
我想小灯泡的爸爸妈妈比谁都有资格谈原谅,因为他们是受害人的家属。希望大家好好去想
一想,小灯泡的爸爸的话。其实这样的对话,这样的心情,不是老生常谈,因为频率没有这
么高,但是其实在现实生活,或是电视电影的戏剧里面,也看过类似这样的对白。选择原谅
的确不容易,但是怨怼和仇恨不是对的方法,只会让邪恶滋长,唯有爱与原谅,才能获得真
正的平静。我只能说,小灯泡的爸爸妈妈,我非常佩服你们,也给你们慢慢的祝福。
为什么要讲这段话?这个就是我刚刚讲到的,台湾有一部分人,受到这种中国文化根深蒂固
的影响,毕竟在华人里面,还有一部份人,是崇尚严刑峻罚,深信治乱世用重典的。其实科
学的统计证明,治乱世用重典,不一定有效。严刑峻罚,也不一定有效。所以,我们还是得
要追求民主、人权、法治跟自由。虽然这一路走来会很辛苦,会颠簸,会跌倒,会走错路,
但是要坚持下去才能走的到。
所以这件事情,其实可以让大家好好的想一想,到底对于这些人人皆曰可杀的犯罪行为,包
括这种随机杀人、诈骗集团,诈骗集团很可恶。台湾以前也很多人受害,这几年比较少,是
因为一方面政府强力的取缔,另外一方面,台湾人也学聪明了。再加上政府一些政策的配合
,让诈骗案成功的机率越来越低,低到诈骗集团几乎都已经撤离台湾了,他们已经往中国发
展,后来转到中南亚,现在转到非洲跟中东地区。
当然,台湾技术输出这种诈骗集团,这当然不是光彩的事情,这见笑代志,我们当然要想办
法来遏制,来避免。而透过跨国的司法合作,是可以达到这样的手段。但是跨国的司法合作
,你还是得兼顾国家的主权,跟这些嫌犯的人权。这个是比跨国司法合作更重要的事情,他
的价值是更高的。
这个观念,我希望大家能够有共识。国家的主权,跟所有国民的人权,不管他是嫌犯,或不
是嫌犯,他们都享有应有的人权,这个价值,应该是比打击犯罪更高的。你不能因为打击犯
罪,要减少某一种犯罪,就放弃人权,就侵害人权,而社会却纵容这样的事情,这是不对的
。
很多人会讲说,你怎么帮这些坏人辩护?这不是帮坏人辩护,我在帮你辩护。我在帮每一个
人辩护。我在捍卫每一个人的人权。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今天,我们因为讨厌诈骗集团,所
以我们可以忽视他的人权,“那个不要理他啦,中国抓走就抓走吧。”或是我们自己抓到之
后“这个不用管他啦司法人权啦,反正关到死就对了”。如果我们大家同意这样的做法,也
变成社会主流的声音,哪一天,其实也不用哪一天,这个过去就发生过。
过去在戒严时代,在白色恐怖时代,当时社会的声音也说,基于国家安全,共匪对我们威胁
很大,所以基于国家安全,所以我们不可以有主张台湾独立的声音,不可以主张有共产主义
,不可以主张国会要改选,不可以主张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不可以主张人民有言论自由
,因为这些都会影响国家安全。所以这些基本权利,通通不可以有,谁敢主张,抓起来关。
二条一,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之一,唯一死刑。过去这在台湾都发生过。当时社会也都认为
这样做没错啊。为了国家安定,因为我们要反攻大陆嘛。要不然国家不安全,共匪会打过来
嘛,或是从内部颠覆台湾嘛,当时我们大家都同意阿。
台湾走过这样的日子,我们走过。好不容易摆脱了,可是我们现在不能因为几个突发的社会
新闻,就又被带回那种,侵犯人权的时代,只是理由不一样,从以前的维护国家安全,现在
变成维护社会治安。所以其实,这个事情我觉得大家要坚持。
但是我们的政府这次处理事情,有没有可议之处?绝对有。这件事情我一再强调,他不是突
发事件,我也希望立法委员们,能帮我问一问这些政府官员,外交部第一线的人员很辛苦,
我不会苛责他们,我甚至觉得他们拼了命的在抢救这些台湾人,甚至飞车追到机场,拿着很
亚最高法院的禁制令,但是肯尼亚不守法,你也拿他没办法。所以我不会去苛责外交部的第一
线人员,甚至也帮他们请了律师。而且拼了命的,已经在去年先送回10个台湾人,只是这
件事大家都不知道。
我想请立法委员帮我问的是,外交部第一线人员从斐济千里迢迢赶到肯尼亚,去处理这些事情
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回报给外交部。那我想请外交部告诉我们,你有没循管道,报告国安会
。那国安会你有没有通知陆委会,政府之间有没有跨部会来处理这些事情?
我们的驻外人员,其实早就知道中国要抢人,因为当地的委任律师已经示警过了。我们的驻
外人员知道中国要抢人,然后他回报给外交部之后,那我们在台湾的政府做了什么?其实我
们的驻外人员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之下,能够拼成这样子已经不容易了,所以我完全不会去苛
责他们。但是在台北的政府,这1年4个月,你们这件事情做了什么?
昨天陆委会、外交部,都到立法院去报告,也有书面报告,但是我看了这份报告,台北的动
作都是在4月8号以后,那请问4月8号以前你们做了什么?我们的政府横向有没有联系?
你已经知道第一线传递回来的消息是中国要抢人,那我们这边到底做了什么?双手一摊,眼
睁睁的看着中国把人抢走,是这样子吗?
陆委会说,从2014年11月就开始高度关注案情发展,是这些人差不多被逮捕的同时。
但却到中国掳走8名台湾人之后,才像无头苍蝇一样跟国台办联系。那我请问你陆委会,你
如果2014年11月就高度关注,那为什么会让中国把人给带走呢?你们不是有热线吗?
所以,政府严重失职。
我再强调一次,不管这些人是不是嫌犯,有没有做坏事,他是中国民国的国民,中华民国的
政府就应该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可是在这件事里面,不要讲说一般的人民,他可能没有具
备那么充足的法律知识、常识。可是连我们的法务部,照理说应该都是一些法学素养很好的
人,竟然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法务部好几次公开的发言,都在帮中国主张他们有管辖权。
所以我就在问阿,那你法务部都这样讲说中国有管辖权,那我们陆委会跟法务部,还说要组
团去中国,那你们去干嘛勒?你都承认中国有管辖权。如果我是中国国台办,我就把这几天
法务部的发言剪辑成精华片段。然后当我们要求的时候,我就把这个精华片段给陆委会说,
你们法务部说我们有管辖权阿,那既然这样,你们就不用来了。
再来看看我们的法务部长罗莹雪,不仅昨天逃避不肯去立法院,他讲的话我实在是难理解。
这几天法务部的表现,我都怀疑到底法务部现在还是不是属于中华民国政府,到底法务部领
的是人民币还是新台币?
罗莹雪说,“有些人用人权观念,以保护国人的民族意识来模糊焦点,我们民主应该要保障
人权,保护国人,但我们应该保护犯罪吗?人权不包括犯罪,不包括侵害别人的权利”。这
话听起来没有错,人权当然会受到限制,不包含犯罪,不包含侵害别人的权利,没有错。可
是罗莹雪我请问,这些人犯罪了吗?证据在哪里?中国说他们犯罪,你就全盘接受他们犯罪
了?
那我们还要法务部干嘛?我们还要检察官干什么?我们还要调查局干什么?以后都BOT给
中国就好啦。中国公安部门说,你犯罪。我们法务部就说好,犯罪、抓人,要不然你带走好
了。那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罗莹雪,法务部这些大官们,这些人犯罪了吗?证据在哪里?
那就更不用讲最离谱的,国际跟两岸法律司的副司长,他已经好几天讲中国有管辖权。结果
昨天他在立法院说,媒体写错啦,不能陷害我。他就再说一遍他的正确说法:“就法律层面
来论,这次犯罪被害人全部在中国,中国是犯罪结果地,所以在国际司法上有管辖权”。你
这句话还是在讲中国有管辖权啊?
没有错,中国有管辖权,台湾也有管辖权,这是一个管辖权竞合的问题。可是,我们法务部
却从来不主张台湾有管辖权。好奇怪喔。你是不是要准备退休了?你是不是退休之后,要去
中国当律师?还是要去中国赚钱?要不然你干嘛这么帮中国讲话?你是中华民国法务部的副
司长,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务部的副司长,请你搞清楚你的身分。这么爱中国,麻烦你去
中国住,不要住在台湾,不要领我们纳税人的薪水。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