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今日顾立雄质询逐字稿 vs. 罗莹雪

楼主: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4-14 15:02:57
心得:
本篇是顾立雄委员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罗莹雪部长的内容逐字稿,
感谢制作发布逐字稿的版友。对本次质询有兴趣的版友也可以点击影片连结收
看内容。
从法律的角度、台湾的角度来看罗的答询,罗真的没有附和中国提出的看法吗?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3p-GU8 ]
作者: nightmuse (chaos)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今日顾立雄质询逐字稿 vs. 罗莹雪
时间: Thu Apr 14 14:58:18 2016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mPz9GQJpQ
黄国昌 vs. 罗莹雪(http://bit.ly/262aQaB
顾立雄:那么这整个事件(台籍人士被带到中国看守所拘留)从肯尼亚一路带
到了中国,这整件事情的过程,整件事情中国的做法,妳到底是认同还是不
认同?妳能不能给我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案?认同还是不认同?
罗莹雪:不能够太认同,因为详细的理由…
顾立雄:哪一个部分不能够太认同?哪一个部分又能够认同?
罗莹雪:他们详细的资料状况我们都不知道,他们掌握了多少诈欺的…
顾立雄:妳详细的状况都不知道,那妳在发言什么?什么叫做犯罪?什么叫
做人权?妳有什么道理在讲这些话?我现在再问妳一遍,妳对哪件事情认
同?妳告诉我。
罗莹雪:我没有说哪一件事认同,我刚刚只说不太认同,是因为我还留一个
法律人应有的基本态度,对不知道的事情要留一个空间,我现在有很多事不
知道,我当然不能说百分之百。
顾立雄:妳对于妳不知道的事情,就在昨天面对记者询问的时候,妳回答
“人权不包括犯罪”,妳有没有讲过这句话?
罗莹雪:当然,没有人有犯罪的权利
顾立雄:那人权不包括犯罪,在妳的心里面,这些已经被押解到了中国,是
不是都已经构成犯罪?
罗莹雪:我不知道,因为是大陆主张他们犯罪,我没有看到资料,我如何去
认同他有犯罪还是没有犯罪
顾立雄:罗部长,我再问妳一件事,妳认为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吗?
罗莹雪:从什么角度去看,你说的独立是说…
顾立雄:妳说说看呀,从什么角度,那从妳的角度说说看呀,中国的司法是
独立的吗?
罗莹雪:我觉得不够
顾立雄:妳觉得不够
罗莹雪:所以他们也一直在司法改革
顾立雄:那我再问妳一件事情,当这些人从肯尼亚,以被驱逐出境的方式来离
开肯尼亚的时候,妳刚刚一直提到,肯尼亚说要驱逐回出发地。
我请问妳,我请问罗部长,这是哪一个国际法的原则?哪一个的国际法告诉
妳,这应该要回到出发地?
罗莹雪:只要肯尼亚自己国家这样说就可以了,而且这是肯尼亚他要遵守哪一个
法是他自己订
顾立雄:我现在是问部长您的高见,妳不要说肯尼亚这么做,我问妳,“回到
出发地原则”是哪一个国际法原则妳告诉我们
罗莹雪:不是哪一个明文条例,我们自己都这么做
顾立雄:那我再告诉部长,我再请教一下部长,您刚刚也说,对于中国的司
法独立,妳有所质疑,是不是?
那在对中国司法独立性有质疑的情况下,妳从一个我们保障我们国民不受到
非法的人身自由拘捕,保障我国的国民不受到不公正的审判,这样的前提之
下,法务部对于从一开始从肯尼亚的警方不接受法院的禁制令,甚至违背受移
送人的意愿的情况之下,甚至没有让他回到他的原国籍地,甚至也没有按照
我们现在的刑事司法互助协议所谓的通报的精神,也没有依照现在已经内国
法化的两公约的原则,我们来确保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受到非法的侵害,我们
也要确保他们能够在被交付到该国,就是现在的中国,能够受到公正审判的
情况之下,这样整个过程,法务部难道不应该在第一时间表示出抗议的态度
吗?
罗莹雪:我们确实就如委员说的,我们要求要保障我们这些台湾人的人身…
呃…他的权益,包括人身安全跟他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我们第一时间联系的
时候就强调这个,甚至要求他把人送回来,所以委员讲的这个道理我们都懂
顾立雄:罗部长,妳说到我们这边,只要是送到台湾都轻判、凡是送到台湾
都没办法有效的制裁,这是妳真心的话吗?
罗莹雪:这不是…这是媒体大家的讲法
顾立雄:我至少今天,在听早上的询答,妳在回复林德福委员妳就有讲过类
似这样的论调
罗莹雪:是,那是类似案件当中,检察官都认为说证据确凿了,在台湾起诉
但是仍然有人判无罪
顾立雄:法务部是不是应该明白的告诉国人,我们在103年,就修正了我们
的刑法,利用电信来诈欺会构成七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妳是不是
应该明白的告诉国人…
罗莹雪:法定刑是一回事…
顾立雄:妳是不是应该明白的告诉国人…
罗莹雪:但是委员你…
顾立雄:我在讲的时候妳不要插嘴可不可以呀,我又没有叫妳回答。
我们电信诈欺除了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那么我们现在还是一罪一罚,也就是
说如同刚刚段委员所问的,每诈欺一个人,就要受到一罪的处罚。
那我请问妳,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这样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架构下、在一罪
一罚的架构下,就妳部长的看法,认为我们判的太轻、我们没有办法有效的
制裁…等等,像这样的论调,照您的高见,妳认为诈欺犯要判到什么程度,
妳才觉得爽?
罗莹雪:报告委员,法定刑跟实际判的刑是两回事,这点委员你非常清楚。
顾立雄:那妳为什么会讲说,电信犯罪有什么易科罚金这种概念?
罗莹雪:不是说我有概念,是事实上的判决就是这样,就是之前虽然法定刑
是说五年为上限,但是都只判到一年多…
顾立雄:部长,我拜托妳有一点点的法律水平好不好
罗莹雪:我请委员也要有水平呀
顾立雄:我们现在在讲的是电信诈欺,现在有可能判易科罚金吗?
罗莹雪:是,没错,法定刑不等于是判决的刑,委员不知道吗?
顾立雄:不是,我问妳,电信诈欺引用现在新修正的刑法,有可能判易科罚
金吗?
罗莹雪:是呀,但是法院有可能是…
顾立雄:有可能判易科罚金吗?妳回答嘛,有没有嘛?
罗莹雪:是没有,但是他可以判得很轻呀,还是可以很轻啊
顾立雄:每次问问妳都问东答西
罗莹雪:但是之前判五年以下…
顾立雄:那妳刚刚为什么回答林德福委员说什么判易科罚金,他有规定法院
不可以判无罪吗?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判无罪吗?
罗莹雪:这就是检察官起诉在认定证据的时候…
顾立雄:所以妳整个都在误导嘛、妳是不是整个都在误导
罗莹雪:不是我在误导
顾立雄:妳没有在误导?
罗莹雪:没有
顾立雄:妳从头到尾附和了中国对本件事情有优先管辖权,妳从头到尾附和
说我们对于打击这种所谓的电信诈欺案件没有能力,妳从头到尾误导整个国
民说,我们就把所有的犯罪都委外给中国办就算了
罗莹雪:我不接受
顾立雄:妳的看法就是从头到尾都让国人有这样的印象
罗莹雪:我不接受委员这样的质疑
顾立雄:荒唐至极
罗莹雪:委员这样的质询才是荒腔离谱
有没有罗莹雪同一题被问两次答案就会不一样的八卦?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5-04-14 14:59:00
她是真的很顿 还是... 表示murmur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4-14 14:59:00
两人之前都是律师...
作者: bohun ( )   2015-04-14 14:59:00
闪闪躲躲的
作者: BingLing (坏人请别再靠近我)   2015-04-14 14:59:00
LIS的论点一直变来变去 一下认为这些人有犯罪 一下又没
作者: MrMuscle (★~威猛先生~★)   2015-04-14 14:59:00
根本答非所问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04-14 15:00:00
Law in shit有够不要脸
作者: bbo40453 (祐!)   2015-04-14 15:00:00
感觉没问到重点……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5-04-14 15:00:00
这种内容,随便路边一个游民都可以当法务部长惹
作者: b0204888100 (b0204888100)   2015-04-14 15:00:00
根本泼妇一个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4-14 15:00:00
其实肯尼亚案也好几天了,我想问到底要怎么办?
作者: twoway (twoway)   2015-04-14 15:00:00
可怜的鼓励熊,都没法子鼓励人了
作者: chi0425 (祸兮福之所倚)   2015-04-14 15:01:00
说实话 问的人没有打到点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5-04-14 15:01:00
LIS大陆人无误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4-14 15:01:00
找陆委会两岸热线,中国表示鸟你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14 15:01:00
烂死了的垃圾罗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5-04-14 15:01:00
lis就摆烂不想作事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5-04-14 15:02:00
该问的点都被前面问走了啊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4-14 15:02:00
两人都是在打嘴砲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5-04-14 15:02:00
干你娘
作者: buyo (未果)   2015-04-14 15:02:00
那不叫呛声 叫表态 然后LIS不但没表态 还帮中国赞声...
楼主: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4-14 15:02:00
推,借转公民版,谢谢。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6-04-14 15:06:00
法在屎豪小 台湾当局的遣返规定明明是优先遣返回原国籍地,再来才是其他地方。
作者: joety1103 (我要多一点时间)   2016-04-14 15:30:00
移民署出来说 台湾遣返是不是优先回原国籍地!出来!一堆越南都是从中共那边转台的 遣返还是回越南阿!fuck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6-04-14 15:56:00
“外国人强制驱逐出国处理办法”第 7 条 ……执行前项外国人强制驱逐出国之目的地,以遣返当事人国籍所属国家或地 区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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