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废除死刑是否会使杀人案增加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4-06 17: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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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废除死刑是否会使杀人案增加
【完整内文】
废除死刑是否会使杀人案增加
2013-01-06
图 1 – 死刑的世界地图,2012。来源:Wikimedia Commons 。
潘建志医师近作〈死刑能够减少杀人案件的发生吗?〉扼要地介绍几份学院
研究报告。潘医师所引用的那几份报告以英文撰写,对某些想进一步了解的
读者而言,不免困难。有鉴于此,我在这里补充提供几个国家的近年统计资
料。
此处仅处理本文标题所揭示的问题;至于死刑应否存废,恕我暂时搁著不谈
。看过台湾一些相关议论,我认为很多人只是在合理化自己所相信的主张,
简言之,就是先射箭、再画靶。这种浪费时间的事不作也罢;相反地,从实
证资料入手,至少有助于厘清某些误解。
首先是地理分布(图 1)。就大区域而言,排除死刑在欧洲、拉丁美洲、纽
澳是主流。不过,美国有十七州(多位于北部)已取消死刑,却未被标示在
这张地图上。
美国
按照死刑之存废,将美国分两部份来观察: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图 2. 美国各州平均遭杀害人数(
每十万人)废除死刑之各州维持死刑之各州
1990199520002005201002.557.51012.52007● 维持死刑之各州:
5.83elysii.net
资料来源: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
这张图清楚显示:
- 废除死刑各洲的平均遭杀害人数比率(以下简称“杀人率”)并未因取消
死刑而上升,反而呈现下降趋势。
- 废除死刑各洲之杀人率低于维持死刑的那些州。
就2009年而言,维持死刑的州每十万人有5.26人被杀害;同年,在废除死刑
的十五州当中,只有新墨西哥州与密西根州的杀人率超过这个数值,这两州
甚至在全国分别排名第三与第七。新墨西哥州在2009年3月废除死刑,当年的
杀人率骤升,但次年反转陡降,降到低于2008年水准。在这个例子上,“废
除死刑会让杀人案件增加”也难成立。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图 3. 新墨西哥、密西根、纽约州
之杀人案死亡率(每十万人)新墨西哥州密西根州纽约州
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05
1015elysii.net
资料来源: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
至于密西根州,其宪法在1963年时废除死刑,所以我们需要另外找出更长系
列的数据才能作比较。至少就1997年以来的变化而言,尽管近年的杀人案受
害者增加,还是没超过1990年代末的水准。 为了进一步探讨,我在图3纳入
纽约州。该州是个不错的观察对象:它包含纽约市,人口总数居全美第三;
2007年,死刑在这个州消失。2007至2011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废除死刑并未
使杀人率增加。
反过来看,死刑的吓阻效果如何?路易斯安纳州的资料显示,死刑吓阻杀人
的力量恐怕被许多赞成死刑者高估。该州至今已处决过660人;而若仅计算
1976年以后的部份,有28人,亦即每16个月处决一人。目前,该州还有88名
死刑犯关在牢里;这些人只能在牢里等死,除非能及时像这个州的历史上8个
后来被证明无罪死囚那样。
尽管有死刑,路易斯安纳州在1996-2011年期间,年年稳居全美杀人率第一名
,年平均杀人率高达12.6,遥遥领先居于第二至第四名的马里兰(9.08)、
密西西比(8.76)、内华达(8.21)。后面这三个州至今也都仍维持死刑。
近年废除死刑的几个国家
美国如此,其他国家呢?近年的杀人案件统计数据较易寻得,所以我从本世
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中,挑选资料堪供研究的八个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以下
将这八国按照杀人率之最大值,分为两组而制成统计图。
在第一组的五国之中,不丹、菲律宾、乌克兰、塞尔维亚在完全废除死刑后
,杀人率不升反降:
摩尔多瓦的情况则相反。在废除死刑(2005)后,该国杀人率于2008-2010年
期间连续上升。如何解释这个现象?因为有人因死刑已废而大开杀戒?应该
没那么简单。
该国跟许多前苏联集团国家一样,至今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仍问题重重。除
了高比例的贫穷者(占全国人口四分之一以上)、严重通货膨胀(2003至
2008期间的物价每年平均上涨12%,上世纪末更曾高达30%以上)、政治动荡
之外,更有贩卖人口、毒品贩运等跨国网络交织成一个犯罪的温床(按:这
个不幸的国家甚至还有一个以该国犯罪资料为主题的网站)。
不起眼但意味深长的一项统计数字:从2001到2010,该国的小学就学率虽然
每年维持在90%以上,却年年降低。从以上数字所拼凑出来的背景图像,我们
不难理解,为何该国在2009年春爆发的政治抗争会走样脱序,演变成暴乱。
祸不单行:就在同一年冬天,俄国与乌克兰在天然气输送上的对峙波及摩尔
多瓦。摩尔多瓦在2000年代末之杀人率提高主要还是因为这些结构性因素的
交织累积,未必是因为取消了死刑;何况,当时的杀人率虽然提高,还是没
超过维持着死刑的1995-2002年时期之水准。
下一张图中的墨西哥与吉尔吉斯在废死刑的两年之后也出现杀人案件遽增,
其原因八成也都脱离不了政治、社会的特殊情况。墨西哥在2006年底开始其
毒品战争,杀人案件则从2008年起连着三年大量增加。吉尔吉斯在2007年废
除死刑后,杀人率大致持平,但在2010年却从前一年的7.9暴增至20.1;就在
这一年,该国爆发了二度革命。
假如没废除死刑,政治社会动荡中的墨西哥、吉尔吉斯之杀人率是否会比较
低?很难讲。至少,就阿尔巴尼亚的经验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断言,死刑在
一个高度动荡的社会中没啥吓阻力量:据估计,在这个人口仅三百万出头(
1996年)的国家,有两千人因1997年初的那场近乎内战的暴乱而丧命。
归纳这些国家的经验,废除死刑后的杀人率基本上不高于废死刑之前,除非
遇到重大动乱。而一旦社会遭逢大动乱,死刑能有效遏阻杀人案件的发生吗
?从阿尔巴尼亚与摩尔多瓦的经验来看,其效果恐怕远低于许多人的想像。
2008年杀人率最高与最低的几个国家
将全世界的国家摆在一起比较,如何?
在联合国的数据库中,有很多个国家资料不齐全,有些甚至只有一个年度的
资料(而且,某些国家的资料恐怕不足采信,例如在这方面信誉欠佳的中国
)。所幸,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有2008年的统计资料可查。为节省时间与篇幅
,这里仅列出杀人率最高、最低的几个国家。
首先观察杀人率最高的十个国家:
表 1. 2008年杀人率最高的十个国家
国名
杀人率(每十万人)
死刑之有无(2008)
洪都拉斯
61.25
无(1956年废除)
牙买加
59.48
有(1人于2008年遭判死刑)
科特迪瓦
56.89
无(2000年废除)
委内瑞拉
52.00
无(1863年废除)
萨尔瓦多
51.86
1983年起只有国际战争时的军事法庭可判死刑
危地马拉
45.96

圣克里斯多福与尼维斯
45.01
有(2008年处决1人)
千里达及托巴哥
41.10
有(2008年有10人遭判死刑)
赞比亚
38.05
有(8人于2007年被判死刑)
南非
36.80
无(1997年废死刑)
资料来源:UNDOC Homicide Statistics 2012 ; Simon Rogers, ‘Death
penalty statistics, country by country’ ; Amnesty International,
‘Abolitionist and Retentionist Countries’。
有死刑与无死刑的国家各占一半。排名第一的洪都拉斯因为没有死刑而使得
杀人犯猖獗?需要死刑吓阻?若然,如何解释维持死刑但杀人率跟洪都拉斯
半斤八两的牙买加?于此,我们就不再多讨论了,否则,只是重复刚才探讨
美国各州异同时的论点而已。
接下来观察杀人率最低的十个国家:
表 2. 2008年杀人率最低的十个国家
国名
杀人率(每十万人)
死刑之有无(2008)
冰岛
0.00
无(1928年废除)
摩纳哥
0.00
无(1962年废除)
帕劳
0.00

新加坡
0.38
有(2007年判死处决2人;2008年有1人被处决,5人被判死刑)
斯洛文尼亚
0.50
无(1989年废除)
日本
0.51
有(2007年有9人被处死,23人被判死刑;2008年有15人被处决27人被判死)
奥地利
0.54
无(1968年废除)
巴林
0.57
有(2人于2007年遭判死刑,1人于2008年遭处决)
阿曼
0.68
有(2007-2008年无记录)
挪威
0.71
无(1979年废除)
资料来源:同表 1。
无死刑的国家占了六个,且包办了前三名。前三名国家其实是并列第一,因
为他们在这一年都没发生杀人案。
以地缘来区分,欧洲国家占了一半。这几国在上个世纪已废除死刑,其中的
冰岛更是欧洲废除死刑的先驱(1928)。1968年起,废除死刑的观念加速进
入欧洲诸国的法律体系,如今甚至成为欧盟外交政策的一部份。
附带一提:对于来自西方国家的批评,台湾当然不必照单全收,但切忌像有
些人那样,一开口就像被义和团附身似地(其实,在死刑议题上,连山姆大
叔都迭遭欧洲人批评啊),更不可像马政权那样,先装腔作势以赢取欧盟好
感,等到台湾确定进入申根免签名单(2011年1月11日实施)后,突然变脸大
开杀戒,在2011年3月枪毙数人(虽然欧盟没正式将免签与死刑问题绑在一起
,但马英九们的作为不免使对方觉得自己不但被摆了一道,还被赏了一记耳
光)。
欧盟国家与冰岛、挪威、瑞士诸国
欧盟希望其他国家废除死刑,但如果已废除死刑的欧洲自己家里的杀人率居
高不下呢?
刚才的表2中有冰岛等五个欧洲国家,现在我们进一步观察整个欧盟以及未加
入欧盟、但跟它唇齿相依的瑞士诸国,并将这些国家与我国作比较。在下图
中,国名后的数字为该国废除死刑的年份: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每十万人图 6. 欧洲各国与台湾平均遭杀害
人数(1999-2010)冰岛(1928)奥地利(1968)瑞典(1973)丹麦(1978)挪威
(1979)荷兰(1982)爱尔兰(1990)罗马尼亚(1990)马其顿(1991)瑞士(1992)斯
洛伐克(1993)比利时(1996)英国(1998)爱沙尼亚(1998)拉脱维亚(1999*)希腊
(2001)台湾012345678910
资料来源:Eurostat, Statistics Database ; 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刑事警察局,《中华民国
95年刑案统计》,页63;刑事警察局,《中华民国99年刑案统计》,页71;
内政部之人口统计。
除了波罗的海三小国之外,这些国家在1999-2010年期间,杀人率的年平均值
都远比台湾低。
波罗的海三小国在二十年前脱离苏联,直到上世纪末才先后废除死刑。就大
趋势而言,这三国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率倾向于下降。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图 7. 波罗的海三小国之杀人案死
亡率(每十万人)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05
101520elysii.net
资料来源:Eurostat, Statistics Database ; 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其中,立陶宛的表现较差,杀人率在废除死刑之后曾一度上升,直到2005年
后才确立连续下降的走势。不论如何,这三国在废除死刑后至少没重演1990
年代中期那种每十万人就有14人、甚至17人被杀害的情形。
法国与加拿大的历年统计
最后来考察更早废除死刑的法国与加拿大在废死刑之前、之后的长期变化。
这两个国家的规模与复杂度都相当大,颇具参考价值。
关于法国,我们在网络上可查到的数字上溯至1977年。该国在1981年废除死
刑;在废除死刑后的十二年之内,杀人率两度明显上升。这是因为取消了死
刑的威吓,抑或只是因为废止死刑前的杀人率上升趋势依然延续?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图 8. 法国警方的杀人案件统计(
每十万人)杀人案死亡率杀人未遂
19771982198719921997200220070246elysii.net
资料来源:Direction centrale de la Police judiciaire (France) ;
INSEE。
就近二十年来的整体趋势而言,法国的杀人率明显走跌,连预谋杀人未遂的
发生率也持续降低。而这一切发生在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度之中。
加拿大的情况更明显,而且公开在网络上的资料涵盖范围长达半世纪。该国
于1976年修法,废除对谋杀罪犯处以死刑的法律;此后,杀人率除了在1977
年略微升高以外,从未高于1976年。整体而言,加拿大的杀人率走跌至今,
比三十五年前少了三分之一: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图 9. 加拿大之杀人率(
1961-2011)(每十万人)杀人案死亡率
19611971198119912001201101234elysii.net
资料来源:Homicide in Canada, 1996 ; ‘Homicide in Canada, 2011’。
三十年多前,在法国研议废除死刑之际,时任法务部长的法学教授Robert
Badinter有此名言:
En fait, ceux qui croient à la valeur dissuasive de la peine de
mort, méconnaissent la vérité humaine. La passion criminelle n’
est pas plus arrêtée par la peur de la mort que d’autres
passions ne le sont qui, celles-là, sont nobles. Et si la peur de
la mort arrêtait les hommes, vous n’auriez ni grands soldats,
ni grands sportifs. Nous les admirons, mais ils n’hésitent pas
devant la mort. D’autres, emportés par d’autres passions, n’
hésitent pas non plus. C’est seulement pour la peine de mort qu’
on invente l’idée que la peur de la mort retient l’homme dans
ses passions extrêmes.
(事实上,相信死刑具吓阻效用的那些人不了解人性。罪恶的激情不会比高
尚的激情更受阻于对于死亡的恐惧。假如对死亡的恐惧挡得了人,世上既不
会有伟大的士兵,也不会有伟大的运动家。我们钦佩这些人,他们在面对死
亡时毫不迟疑。其他那些被别种激情所驱使的人也毫不迟疑。所谓处于极度
激情中的人会因怕死而被约束,这种想法只是为了死刑而被创造出来的。)
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国度之间、在同一国度的历时变化当中,我们屡屡看到这
样的悬殊对照:一边是维持死刑而仍存在的高杀人率,另一边是废除死刑后
远非罕见的低杀人率。由此可见,Badinter所言不虚。上个月震惊世界的
Sandy Hook小学连续杀人事件所在的康乃狄克州仍维持死刑,so what?在二
次大战以后的美国校园杀人案当中,这个惨案的死亡人数排名第二;第一名
是2007年的维吉尼亚理工大学连续杀人事件。死刑仍存在于维吉尼亚州,有
效吗?虽然也是震惊世界的挪威杀人魔不会被处决(因为该国没有死刑),
然而,死刑真的挡得了这种极度偏激的人吗?我非常怀疑。如果畏死之心挡
得了这种人,九一一事件不可能会发生。
延伸阅读
- Kie lowski, Krzysztof, Dekalog, pi (Decalogue V), 1988.
- Koh, Harold Hongju and Thomas R. Pickering, ‘American Diplomacy
and the Death Penalty’.
- 潘建志,〈死刑能够减少杀人案件的发生吗?〉。
- 杨书晴,《死刑吓阻效果之探讨》,硕士论文,逢甲大学经济学所,2007

- 慕容理深,〈同一个方子杰,同一个曾勇夫,同一个法务部…〉。
- 慕容理深,〈欧洲杀人率降低是因为人口老化吗〉。
社会、文化 法律, 社会
废除死刑是否会使杀人案增加 有 47 则回应
- - 说道:
- 2013-01-06 at 09:54
- 台湾的刑期算是相当宽松,不管犯下多少罪,合并刑期几百年,只要没判
死刑,判个无期徒刑,关个10年就可以假释出狱了。现在还要把死刑拿掉,
那是鼓励人民犯罪吗?法律到底是保护加害人,还是保护受害者?
废死团体为什么不去力推修法像美国这样的终生监禁?像美国这样判几年关几
年?法官判案多个终生监禁的选择,还会有多少法官会判死刑?如此便可以逐
步朝废死方向去走。有人在推动这块吗?没看到。
推终生监禁就要多盖监狱,有人去思考监狱要加盖在哪里吗?没有。
现在监狱已经是非常拥挤,关的人太多了,以致于法部部才会不断放宽假释
规定——-因为有一半的都是烟毒犯。
贩毒的人关起来我没意见,可是吸毒的人不会因为被关起来就不吸毒了。吸
毒的人要强制医疗、除罪化。这部分有人做吗?没有。
废死团体说的多,做得少,由他们的言行看来,充其量只是个怀有浪漫理想
的嘴砲团体。根本没认真要废除死刑,只是谈理念、谈哲学、想想,花时间
精力打嘴砲,就是不去管现实面的解决方案。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1-06 at 17:49
- 我亦认为废除死刑需要在法制面作严格的终身监禁配套,而且,需要
修法使某些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例如美国的一级谋杀罪罪犯)在狱中只能
受到最低限的人道待遇。
这种配套还牵涉到总统的权力:应该要把被判终身监禁者一律排除于大赦、
减刑名单之外,使总统只能以专案方式去改变法院对这种受刑人的处置。
去年11月底,全国监狱一共关了68889人;其中,死刑犯占 0.1%,无期徒刑
2.29%,刑期十五年以上者占 11.52%。死刑犯加无期徒刑犯人,仅占2.4%。
就总数而言,这些人占不到目前台北监狱近四千囚犯的一半。若有终生监禁
制,现在那些被判十五年徒刑的人当中,罪刑严重到足以被判终生监禁者应
该不多。所以,照目前台湾的情况来看,就算今天开始实施终生监禁制,应
该不至于需要多盖监狱。
诚如您所言,要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关键在于目前比重占受刑人总数
44%的毒品犯。我亦认为把单纯的吸毒者关在牢里无济于事,甚至只是在培养
未来的犯罪行为。
废死运动中不乏法律界人士。如果要成功,废死团体宜结合司法改革运动人
士,设计出周延的修法、立法方案。以此来进行游说与宣传,会比仅仅宣扬
理念有效。
比较令我悲观的是深植在我们文化中的反智心态。遇到这个大顽石,不论任
何议题,讲理念、画蓝图统统没用。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1-07 at 14:46
- 按:老皮蛋(超克蓝绿共笔部落格 的作者之一)在2013年1月6日下午
来信告知,由于这个网站系统的技术障碍,他无法贴文。在解决系统问题前
,我先在此转贴他的回应文内容,并向老皮蛋与所有曾遇到此一技术问题的
网友致歉。
- 以下是 老皮蛋 的回应(文中的“楼上”系“楼上的楼上”):
===================
有人无知又不找资料、就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这才是嘴砲。
  毒瘾者除罪化/强制治疗从陈水扁总统/侯胜茂署长就开始推行,至今
已有数万人纳入治疗,而且戒毒减害成效良好。
  废死联盟和其他未参加废死联盟的朋友,早有许多人提出终身监禁代替
死刑、是法务部不采纳或不修法(多数法案由行政部门提出、国会审议);
你自己不知道,不要胡说八道。此外,多数废死国家(尤其欧盟)也没有终
身监禁的刑种,这种所谓替代措施,其必要性也只是自以为是的空想。废死
联盟深知于此,所以此主张也只是用以安抚某些无知、又没安全感的嘴砲者

  无论是否有死刑,需要判死刑/终身监禁的都是少数(目前全国不到五
十名),对监所空间的影响有限,跟多盖监狱根本无关。事实上,只要失业
率下降、薪资所得升高、房价下跌、教育普及并朝向更人性方向发展,犯罪
率就会下降、监狱需求就降低,这早有多篇研究、甚至meta-analysis证明。
  你唯一说对的是:烟毒犯比率高、以及需要治疗这件事,可是下一句又
说错了。在多读资料多读书、并深入了解他人主张之前,请谦虚一点,不要
自己嘴砲、还乱说骂别人嘴砲,否则射出的箭都会回到你自己身上。
  再多问楼上的留言者一句:你除了骂别人嘴砲以外,曾经为了实现普世
价值或公平正义做了什么吗?
- - 说道:
- 2013-01-10 at 00:11
- 这套留言系统真是麻烦,光登入就try很久,它没法子秀出我的YAHOO
帐号中文名字,可不是我不具名。
吸毒累犯还是要进去关的。可不是这个44%的全部都在卖毒品。
废死这议题在台湾炒很久了,论述越看越是厌烦。
挪威杀人魔枪杀了77个小孩,挪威是个没有死刑的国家。有这种例子,陈进
兴的这种论述就没力了。
成年人要为他的行为负责,就现在的制度而言,‘死刑就是他该付出的代价
’。而不是希望它来降低犯罪率、教化人心,blabla的。
不要死刑这个代价,要用什么代价来取代?我再重复一次,台湾的刑期是非常
宽松的,法律到底是在保护好人,还是保护坏人?
就普罗大众的印象而言,废死团体的主张是为加害人发声,那叫受害人情何
以堪?这股推力反倒将人民推向信任这个糟糕的政府这一边。
事有轻重缓急。台湾人权、自由不断倒退,媒体自我省察的统一化,司法系
统的乱七八糟、鸟笼公投法、非核家园、党产、……..种种人权议题优先顺
序全部都比废死重要。用废死的议题让马桶政府喘息、暗度陈仓。这是严重
的战略错误
当然我也希望台湾的司法、社会环境能够像德国那样,"罪行""罪咎"里面所
流露出对人权价值的尊重和关怀、教化重于惩戒。也许台湾社会富足到那种
人文关怀,可以接受杀了77个小孩的人不要以命偿命,五星级饭店住个22年
,然后换住精神病院住到死。
阿扁现在住的还比他差ㄟ。
别怪人民反智。动保法都可以修成猫狗保护法,立委也可以提案子,别把没
办法的责任推给法务部。
也可以推公投阿。公投题目就是”继续维持死刑”。反正依照现行鸟笼公投
,没有一个案子可以过的了,如此一来,就可以废死三年啦!
- Jung-Gong 说道:
- 2013-01-09 at 01:58
-   其实,某不知名网友的留言(说废死联盟嘴砲、被我反批嘴砲),其
内容是许多乡民的误解。不了解社运团体的努力和付出、不了解民进党政府
的政绩;也不能全怪乡民,却更应该过偏颇的媒体。但是,在说话之前,还
是应该查证,如果查证不足,语气就该有所保留。而因为该则留言辱及吾友
,我才反唇相讥。
  嘴砲的意思应该是:只说话不做事;事实上,各社运团体所做的努力,
都超乎一般人的想像;而且,公开的发言本身就是一种行动。相反的,有些
人躲著不敢公开发声、还出言讥刺实际付出行动/公开发声的实践者,这种
放冷箭的行为才应该称为 嘴砲。
  补充一下,我读到的影响犯罪率因素的讨论,最详尽的整里是:T. C.
Pratt & F. T. Cullen: Assessing Predictors and Theories of Crime,
A Meta-analysis。文中认为:某些理论最能解释犯罪率,而这些理论强调的
是:资源剥夺、社会不平等、社会解组、各种歧视现象~会提高犯罪率。至
于死刑的吓阻效果,是最没有证据显示相关的说法。相对于死刑吓阻效果,
另有一种理论,称为 Brutalizing theory,认为:因为示范/模仿的效果,
像死刑或其他残忍的刑罚,非但不能降低暴力犯罪,反而会增加暴力犯罪。
这种理论所得到的实证支持,并不逊于死刑吓阻犯罪论。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1-09 at 15:26
- 很感谢您的补充!
我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本有个余论,试图提出我的推想:几个在数十年前已废
除死刑的国家有着相当低的杀人率;这个现象似乎告诉我们,在一个连拥有
最高权力的组织(国家)都不可将人处死的社会,人们久而久之在意识深层
中会把杀人视为绝对的禁忌,而这样的心里机制会长期而有效地压低杀人率
。这个想法颇接近您提到的“像死刑或其他残忍的刑罚,非但不能降低暴力
犯罪,反而会增加暴力犯罪”。
拉丁美洲有些国家的情况似乎不符合我的推想;不过,其偏高的杀人率无非
源自“资源剥夺、社会不平等”等因素,跟死刑存废无关。
“终身监禁”的问题比较复杂。就我粗浅的认识,欧洲有些国家有类似的制
度,但在法律条文与实际操作上有很多细节难以一言以蔽之。若仅就目前的
台湾而言,我认为,要让多数人接受废除死刑,毕竟需要有终身监禁或“漫
长而且不可缩减的刑期”之类的严厉惩罚来作为“交换条件”。
至于监狱,那又是一个大问题。法国名律师Georges Kiejman有言“La
démocratie, ça ne doit s’arrêter nulle part, et surtout pas au
seuil de la prison.”(民主不应该有止步之处,尤其不该停在监狱大门
前)。姑且不论欧洲与法国人权组织对法国监狱的批评,仅以观念而言,台
湾的民主还没进化到让国家的主人关心监狱内部情况的地步。
至于死刑,我个人认为,不论以何种方式,死刑对杀人犯而言不见得是最重
的惩罚。经年累月地被关在一个极度单调的小牢房中,多数人会觉得生不如
死。假如我是白冰冰,我会觉得:一枪毙了陈进兴,那样太便宜他了;一直
把他关在牢里,那种折磨才够厉害。
那个陈进兴是死刑吓阻论的绝佳反例。先前就曾坐过牢的陈进兴在杀害白晓
燕时,何尝不知这种行为会被判死罪?而既然难逃死罪,接下来就尽情犯案
,反正都一样是被枪毙,不是吗?所以,从很实际的角度看这个例子,死刑
不仅吓阻效果低,甚至有反效果。
另外,说到“嘴砲”,我记得三年前曾有人在我的部落格留言曰“省些政治
恶斗笔战嘴砲,多点宣导教育。我想这才是真正爱台湾的表现”。这个留言
中的“宣导教育”流露出一种等待在上位者给指令的心态。抱有这种心态的
人往往动辄使用“嘴砲”、“不要吵”之类的话语指向他们不同意、甚至不
愿听的论述。这是数十年愚民教育的反智遗毒,毒害所及让许多人觉得一言
堂可以接受,甚至偏好一言堂。这种人至今仍不明白:正常民主社会本就需
要各种意见表达;而且,越能让有事实、学理依据的言论位处议论核心的民
主社会进步较快。
- 即使废死团体只讲论述,这也不为过:一方面,台湾目前并没像瑞士
那样把立法权力交给公民(而在法制改革上,法务部跟立法院往往像恐龙)
;另一方面,在民主社会,若某个议题的社运团体只讲论述而无实际的草拟
法案、游说行动,迟早会有另一批人组织起来,捡去做。所以,根本不用也
不该厉言指责废死团体(或其它社运团体)没做什么(姑且不论是否符合实
情),除非自己是该团体的一份子。
- Keuner 说道:
- 2013-01-15 at 13:56
- 支持死刑的人,时常把支持废死的人看作是加害者的代言人,但这反而是
颠倒了废死的出发点。就是因为体认到人命的重要,所以认为主导一个人的
生死并不应该单纯的用情绪性的出发点来看。(就像反对媒体垄断的人,不
单纯因为认为中国时报的言论偏红所以应该反制;相反的,很多反垄断的人
,其实认为这种声音也必须存在,就是因为他们认知到多元性的重要。)
为什么支持死刑是情绪性的?支持死刑的论点很多其实在科学上站不住脚;
但就算有一堆科学辩论,台湾支持死刑的声音没有少过。我是认为,最终的
原因还是出自于报复的心态。有些人听到报复可能会觉得很反感,报复当然
可以用比较美丽的字眼来代替,比如说正义。但我个人是认为,报复这两个
字没有那么负面,它是一种原始的人性,它也出自于我们对受害者的同情。
在原始社会,执行死刑可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它也取代了当时并不存
在的社会机制:没有监狱可以隔离加害者;没有警察可以为我们取缔或追查犯
罪。当时的人必须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出行动。但我们现代的社会并
非如此,这些机制的发展后,我只是想问,强调报复心态能对我们的社会还
有任何正面的帮助吗?而所谓的正义,在现代,很多时候只是为了满足自我
感觉。而自己感觉自己是好人的最简单方式,就是指著别人的鼻子评判别人
;而台湾的社会,又特别的道德感泛滥,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一知半解的情况
下就开始评判一个人的好坏:让别人做黑羊,就代表自己是只白羊。
板主,很抱歉写了这么多,因为台湾大众支持死刑的背后,我觉得反映出很
多台湾的社会问题。这次回台湾,特别感受到台湾人似乎很多人自认是道德
警察的气氛,台湾人的道德感渐渐演变成为对别人的严苛。小到对抽烟嚼槟
榔的人的白眼,网络上的人肉搜索,或是拍照上传路上看不惯的人,大到死
刑…这些都让我感到台湾的社会有一种可怕的气氛在成型。我有时候都怀疑
,这还是我印象中那个善良的台湾吗?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1-18 at 18:49
- 请别客气!我自己写文往往落落长,不会嫌读者的回应文写得多。甚
至,我对您的留言最后一段还有意犹未尽之感呢!
关于死刑存废争议,您先点出一个常有的误解。这个误解有一部份源自于媒
体的片面报导,有一部份是源自于多数人习惯的简单式思考。两者交互作用
下,废除死刑论者被化约为死囚的护卫者。这种看待世界的方式推到最后,
很容易变成像白冰冰那样,把陈进兴的辩护律师视为魔鬼的代言人(在一百
年前的欧美就已不太可能听到白冰冰那种前现代言论)。
您的第二段触及刑罚之历史与伦理学思辨两个面向。第二个面向看似容易,
但台湾人多不习惯(不耐烦或无能力于)翻来覆去的哲学思辨。从历史切入
,或许较易让相关讨论有点进展。例如,我们可以问:既然某某某罪刑如此
重大,何不将他五马分尸?或者以醢刑伺候?(其实这是引历史之例作哲学
思辨)
在留言末段,您谈到的是一个更广泛、更日常的社会问题。在这方面,我也
有类似的看法。以下是个人的初步解析,请指教。
台湾曾长期处于法西斯统治下;尽管政治制度已改变,心态、文化的法西斯
成份仍继续广泛存在(台湾的小学现在仍常播放数十年前天天播放的阅兵进
行曲)。大多数台湾人虽不能称得上是法西斯主义者(fascist),但其意识
、行为有时候是倾向于法西斯式的(fascistic或法文的"fascisant"),至
少,不太注重基本人权(尤其是他人的自由)与个体差异(征象:制服无所
不在,连在公园运动、上街头示威也有制服;遑论同性恋),而且以泛道德
化(教条式的道德)看待他人与整个社会。
吊诡地,包括外来的观察者在内,多数人觉得台湾人过得很自由。常听到的
解释:这种自由源自移民社会之拓荒者性格。也许…不过,我们亦宜注意到
台湾在战后曾历经一段数十年的内部大移民(自农业区向城镇移动),还有
一个除了政治经济管制以外实在效能欠佳的威权国家统治(该管的如违建不
管,不该管的如头发却用力管)。这个社会、政治脉络造就出一个相当大的
放任(laissez-faire)空间。我们的某些“自由”来自于放任,亦即因为大
家都撒手不管、视而不见。
不过,二十多年来的变化不小:随着人口密集度的增加、资讯流动更频繁、
经济活动之需要、国家性格之改变(以前管脑内有无共产主义或台独思想,
后来管机车骑士头上有无安全帽),那个被放任不管的空间越来越小。由于
民主化,公权力得到法律授权的速度慢,而且公部门的管制除了承袭过往的
低效率之外,也变得不太敢施展(选票压力、政治人物关说等等因素),未
必符合日趋布尔乔亚化(bourgeoisify)的社会之期待。在这个速度落差之
中,日益膨胀的媒体、新科技(网络与越来越便宜且方便的影音器材)鼓励
著所谓的“全民监督”(此外,政府还鼓励“检举达人”)。问题在于:监
督有力者难,监督寻常人易。加以前面提到的法西斯心态倾向,您所感受到
的“道德警察”气氛于焉成形。同时,布尔乔亚化的程度与教育程度通常成
正比,经由教育而内化法西斯遗毒的程度亦然。所以呢,我(住在台北市)
三不五时接受到那种赏赐给抽烟者的白眼,即使怒目而视者离那个尽量闪到
偏远处的我远到不可能闻得到俺的二手烟。当然,二手烟难免侵犯到别人,
在此状况下吸烟者被瞪白眼,也算活该;至于只跟自己健康过不去的嚼槟榔
者(如果他不乱吐渣的话),那就完完全全是道德警察的受害者了。
这整个现象还有来自中国的影响。近年受中国影响而流行的“XX哥”、“XX
姊”之称呼在(拟似)“亲切感”的表层语意底下蕴含着家庭内部、封闭社
会(如农村、昔日台湾的眷村)的人际关系投射。或者可被讥为“装熟”的
这种语词暗示著“因为他或她跟我(们)关系很近,所以我们可以如何如何
”(这颇值得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领域的专家们进一步研究)。这种“
他人”的定位迥异于现代社会那种一出家门口即是“个人vs.个人 / 个人
vs.社会”的架构,很容易产生(维系现代社会所需之)权利义务关系上的混
淆与冲突。
暂时写到这里。顺便推荐(看或重看)Fritz Lang在纳粹取得政权前不久拍
摄的经典名片:M (1931)。
- becketthsiao 说道:
- 2013-02-08 at 22:03
- 《海岸山脉的瑞士人》那群修道者,我想真是台湾善良本质的代表。
除了宗教信仰外,是否瑞士的文化,也影响了这些修道者的所言所行呢?
以脚底按摩闻名的吴若石神父,面对欺骗他的人,说过最严厉的话是:“这
个人怎么这么心硬呢?”
又想起台湾的新闻台,常常播youtube上违规用路人的行为,让大众来场公审
,真不知道这社会会因此有所进步吗?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2-20 at 05:01
- 先提供一篇《茄苳树窠》的好文:〈神圣之爱─《海岸山脉的瑞士人
》读后〉。
- 是不是因为瑞士文化?或许可说是西方文化(不排除瑞士的特殊性)
。数十年来,台湾很多人(其中多为受过高等教育者)认为“西方”注重物
质、崇尚个人主义。这种理解只是皮相。西方有其渊远流长的伦理学体系,
它不但是个传统(基督教是其基础之一),而且持续进化中。姑且不论西方
与其他社会都有的向下沈沦面,就以主流比主流而论,容我不客气地说,台
湾社会的幼稚程度远高于西方。这个差别是教育造成的(参阅:陈瑞麟,〈
必选四书 浪费青春〉)。
- becketthsiao 说道:
- 2013-01-30 at 18:08
- 不过,受害者家属在乎的应该不是什么杀人案会不会增加。而是想要报仇
的心态。不过仔细一想,对加害者来说,到底是一枪毙命比较能接受,还是
要在牢狱里待超过三十年呢?死刑是不是更给这些加害者加速解脱的机会呢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1-31 at 13:28
- 昨日的新闻:新增的死刑犯陈昱安的律师王宝莅说,陈昱安“他有的
时候说,上帝在等我,上帝会让我的来生会很有钱,我会过得很好;有的时
候说,我希望法官判轻一点”。可见死刑在陈昱安的心目中比长期监禁轻,
是“加速解脱”。受害者家属十之八九希望重判,但他们所认为的最严厉惩
罚对加害者而言并非最重呢?
大多数人把报仇看得很简单;其实,报仇是一门艺术啊…
- becketthsiao 说道:
- 2013-02-08 at 21:20
- 以下都是在噗浪零零星星的随笔,也没办法花时间统整。不过在这里分享
浅见。
1.
最近刑法愈修愈严格(除了第50条以外)。严刑峻法也没有使犯罪率降低。真
正被抓去关的永远是底层民众。抢银行的民众跟掏空银行的企业人士相比:
一个钱被追回了,也被抓去关了;一个却是带着钱远走高飞,到国外享乐去

2.
不是我喜欢这些罪大恶极的死刑犯。而是我认为他们应该要用一辈子的悔恨
或是劳动来补偿。一颗子弹太便宜他们了。再者,我永远记得新闻中江国庆
那种无助的眼神。
3.
无期徒刑至少要关25年才能假释 而且不一定会核准 要在里面没有违规 往前
推25年前是1987年…狱中品质我想就是不要让受刑人容易生病吧。毕竟要处
罚的是自由权的剥夺,并不是其他。
4.
女童父大爱 慰凶嫌家属
- 派克说:“若是我女儿艾蜜莉还活着,会是第一个站出来,向那些受害人
表达爱与支持的人。她就是这样的人。这不是父母教导有方,而是天父赋予
她的本性。”
真正的信仰就是,即便有更大的灾难,你依旧相信这些威胁和恐惧无法将人
和上主的爱隔离开。
5.
看完法眼黑与白,我还是觉得,对付所谓人神共愤的犯罪人,无期徒刑远比
死刑来得痛苦。你宁愿至少被关二十五年在监牢里,还是一死百了比较轻松
?当过兵的人就知道了。当兵即使有放假,但当个两年就要你命了。
6.
仔细想想,对死刑的存废。之前在脸书流传的图片,告诉我们,政府是多么
幸福。死刑问题有废死联盟挡着,经济发展不好可以怪环保联盟和环评制度
;流浪狗问题可以归责给爱狗人士的纵容。
问题是:挪威,一个不执行死刑的国家,比起五十几个法条都是死刑的中国
,哪个国家居住起来比较令人感到安全?感到幸福?比较安定?是挪威人比
较想当中国人,还是中国人比较想当挪威人?对犯罪被害者的保护,没有死
刑的挪威会比有死刑的中国差吗?
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刑度的轻重,而是国家目的、政府施政、社会政策和公民
的责任感,这才是让人民感到心安的重点所在。
7.
虐童案的姑姑要求法院判凶嫌主嫌死刑,这可以理解。可是那些要求死刑的
旁人,因为觉得生命可贵,所以才想要用死刑来制裁加害者。问题是加害者
不认为生命可贵,所以才残忍杀害幼童。既然生命对凶嫌来讲没有什么意义
和价值,那你用死刑能吓阻那些加害者吗?
8.
因为看多啦A梦,结尾就直接进了华视新闻。三十年徒刑,华视可以说是轻判
。我不是为加害者说话,只是死刑太便宜加害者了。好像我们有了死刑,受
害者就“治愈”了,问题是伤痛还在。事情也没解决。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3-02-20 at 05:59
- 感谢如此丰富的分享!
我就接着“好像我们有了死刑,受害者就‘治愈’了”这一句话来谈。对多
数受害者及/或其家属而言,处死罪犯人带来的“疗愈”效果是否产生自人类
天生的心理机制?若然,是否只有这个根源?难道没有后天的学习(或者说
:程式灌输)吗?然而,问题不能只这样问。
什么是“人类天生的心理机制”?如果人跟海中的鱼一样,这个问题不用问
,也不可能被提出(姑且继续认为:鱼远比我们头脑简单)。心理学、脑神
经研究早就确立了:人的心智与心理机制是跟环境、社会互动而建构的。
试想一个相当简单的情况:在幼稚园里,小孩A被小孩B打耳光,幼稚园老师
应如何处理?要小孩A回敬一记?或自己动手打小孩B?或以另一种方式惩罚
他?从这里开始思考,或许不错…
容我也开个便利门,直接跳到基本的层次:在死刑存废议题底层有个思辨与
否的问题。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辨并非象牙塔的头脑体操:拒绝思辨的社会一
定原地打转,不愿思辨的个人无异向鱼看齐。重复播放脑中的预录程式,这
不是人的思考(狗也会这一套);而作为人,若不思考,等于不存在,等于
自我处死。
- Stephen 说道:
- 2015-06-01 at 11:35
- 值得看看,不过我不是很同意结论比较偏向废死,因为那又偏向往理想的
北欧模式论述,作者为何不写写废死的南美模式?
如果同样这篇文章我来写,结论很可能就是杀人案多寡其实和哪种刑罚没有
明显关系,和各国的社会、经济、文化比较有关,加强分析北欧模式和南美
模式的对比;其实按照维基百科和警政署的资料,其实台湾的杀人率也是逐
年下降,我想在已开发国家或开发中国家透过教育与经济文化的改善,长期
的杀人率本来就会有下降的趋势。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4%E5%9B%BD%E8%B0%8B%E6%9D%80%
E7%8E%87%E5%88%97%E8%A1%A8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30120&ctNode=11500&mp=
4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1 at 22:40
- 在这个问题上,有无您所谓的“北欧模式”、“南美模式”?我不知
道。我从联合国的统计资料来看全世界的状况,侧重因杀人造成的死亡率最
高最低的前十名国家,并没有特别针对北欧。文中有个专节讲欧洲,因为欧
盟在外交政策纳入废除死刑的主张,而波罗的海三小国因统计结果明显有别
于其它欧洲国家,所以特别处理。
文中也有提到几个拉丁美洲国家,其中位于南美的有委内瑞拉。近半个世纪
以来,有几个南美国家各自在不同的时间点曾经历可观的政治经济变局,它
们对死刑存废采取决定的背景与年代也有相当大的差异。能否从这些国家归
纳出一个模式?我相当怀疑。(此外,还有资料的问题;除了要考虑是否容
易取得长时间数列之外,还有统计品质的问题。其中有几个国家在军人统治
时期的数字未必可信。)
不过,真正的重点在您这句话:“杀人案多寡其实和哪种刑罚没有明显关系
”。我这篇文其实反复在讲类似的讯息。这是以不同方式解读数十国统计资
料而得到的结论。而这个规则的基础是普遍性的人类心理。
- JoJowu 说道:
- 2015-06-01 at 23:07
- 举美国的例子其实是蛮不切实际的!
美国地大物博, 人口聚落不一,
这分犯罪报告也许是锁定在某几区,
甚至是经过修饰的版本.
美国校园枪击一次就死一堆!
发生的是极重大的刑案.
美国还有特定一些区域是犯罪率是高的
之前去美国 ,当地的朋友都有说过一些
区域晚上不要独自去, 以免被抢….
避开这些区域, 调查其他区域,自然数据好看!
------------------
其他众多国家的数据, 持保留态度
因为有多少是准确的, 或是仅是部分修饰过的尚不可知。
—————————————–
如果那么爱举例, 为何不举新加坡的例子?
有鞭刑+死刑, 治安好犯罪率低..
从最近几个案子可观察:
加害人都表示有心求死,
但是自杀又怕痛或不敢, 所以要杀人让判死刑,
如果正式实行鞭刑+死刑
加害者知道杀人, 自己的皮肉也会有极大的痛苦
相信有一定的遏阻力….
因为他们杀人的动机一部分是,
是求死自杀又怕痛….
—————————————————-
废死的论点逻辑根本是以偏概全!
加害者的心理与缘由是应该探讨与研究!
但这与死刑吓阻并不冲突! 是可以并行的!
一旦废死,连国家都无法对于残忍的施暴者
有同等的制裁!
那杀人就变成是加害者"独有"的特权?!
且是废死论述者赋予这些杀人者的"特权"!
试问这样合理吗?
1.死刑一定要非常谨慎判,且要详细探讨与研究
加害者的心理与过程, 这是必然的!
2.不应废除死刑, 如果国家都无法对残忍施暴者
给予同等制裁, 那杀人变成加害者独有的特权!
这绝对是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3.个人认为可以考虑比照新加坡鞭刑,单纯死刑
杀人者坐吃免费牢饭,最后一枪送走,
与被害者受的痛苦根本不能相比!
且坐吃牢饭不用为三餐烦忧打拼…也挺轻松的!?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1 at 23:44
- 这些资料不是来自调查。在大多数国家,相关数据来自司法部门或(
与)警察机关的统计。这类统计可以跟人口统计比对。除了国家治理状况乱
七八糟、还有以美化统计数字著称的中国以外,这类统计有相当高的可信度
,尤其在欧洲与美、加、澳、纽等国。此外,这些地方所使用的统计定义彼
此的相似度较高,比较适合被深入地比较。
- 我引用的数字直接或间接来自联合国、欧盟以及美、加、法三国政府
的正式统计,出处均有注明。
各人各有自己认为的“应然”,但我这篇文主要是在“实然”的部份。
- Stacey 说道:
- 2015-06-01 at 23:19
- 如果真的要引用数据,是不是应该要更精确一些?
文中好像直接把冰岛奥地利等低犯罪率的国家,其之所以低犯罪率的功劳直
接推向废除死刑,
然而国情人性不同,是否这些国家原本犯罪率就低?所以才导致执政者废除死
刑?
如果真的要深入探就死刑发生率与执行死刑的相互关系,
是不是该把每个国家每年的犯罪杀人率之变化都一一拿出来探讨?(而不是只
挑表面数字上利于废死的国家来探讨,数字无法造假,但却可以因分析者的
主观意识而被导向期望的结局)
而各国国情是否也要列入探讨因素?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2 at 00:11
- 更精确?How?您这句“好像直接把冰岛奥地利等低犯罪率的国家,其
之所以低犯罪率的功劳直接推向废除死刑”就犯了不精确的毛病。请看清楚
,我全文哪里提到“犯罪率”?
- 我并没有“挑表面数字上利于废死的国家来探讨”,而且也提到几个
废除死刑后杀人死亡率维持在原本水准、甚或升高(至少短期)的例子(请
参考专谈法国的部份);甚至还告诉读者,这种死亡率最高的前十名国家有
50%没有死刑。
“把每个国家每年的犯罪杀人率之变化都一一拿出来探讨”是个好主意。但
是找齐资料可不容易,而且可能还会遇到有些国家的统计方式变更等等问题
。如果您或任何人能够达成,我乐于拜读,因为这对联合国专员而言都算是
件极困难的任务。
- 徐 说道:
- 2015-06-02 at 01:08
- 看到你的文章,就像一个关在研究室里的教授一样,出了研究室,连最简
单煮个方便面都不会。
明知道问题点在教育,在贫富不均,在品德素质,在政治角力,在社会氛围
……,现今台湾的社会哪一点符合废死的要求?这可以是你的理想,但跟现
实差太远了。继续去研究你的理论,千万不要出来社会遛达,因为这个社会
太危险了。跟你的研究数据,差太多了。你只挑你要的数据,就把它当成是
圭臬。看看人家的社会,废死的条件是自然共识形成的,强摘的果实不会甜
,强推的理想只是空谈。这是社会进程的一部分,不要把未来的理想,强加
在现今这个社会氛围。佛度众生,尚且发火,因佛知那是过程,无此过程则
无法结成善果。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2 at 02:35
- 这一篇的意旨并非主张废除死刑。它很简单,就只是回答标题所写的
那个问题。死刑存废的讨论很难不去处理它。而在我写这篇之前,死刑存废
的辩论早就存在。我只是插花,提供一点参考资料给正反双方。
分析论述的作用是给愿意且有能力思辩的人参考。在这样的分析中,统计数
字是材料。未经足够的社会科学训练的人会把它当圭臬,甚或以为研究者把
它当作圭臬。
在一些历经战乱的长辈眼中,我是个既精明又世故的家伙。其中一位性情直
率,竟当面对我明白说出她的评语(嗯…她的用词不是很正面^^)。当我看
到您的留言,我突然想起这件陈年旧事,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恐怕比您所知
的还更复杂凶险。
话说回来,就我所知,某些国家废除死刑是由主政者决定,并非都像您所讲
的那样“废死的条件是自然共识形成的”。不过,我非常同意您接下来所说
的“强摘的果实不会甜”。我认为:1) 如此具争议性的问题宜交由公投决定
;而且,2) 废除死刑的人士在主流意见风向明显转变之前不必浪费资源力气
去发动这个公投,因为反对废除死刑的票绝对会是大多数。
- Stephen 说道:
- 2015-06-02 at 06:16
- 有关我所说的北欧模式和南美模式是我比较简化的说法,但是我想表达的
,你应该懂,我就不在赘述了。
我比较介意的是文章尾段的表达方式,分析波罗的海三小国、法国、加拿大
在废死后的杀人率逐年下降,其实台湾近二十年的杀人率也是逐年下降,如
果用同样的分析法,也是可以获得死刑有助于杀人率逐年下降的结论。
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hphotos-xpa1/v/t1.0-9/1123023
2_10152849593575143_6484173201352647246_n.jpg?oh=0c31b36f2368fc5b2
6804fe98cc46991&oe=55FFACB9
所以也可以比较法国那段,写成
就近二十年来的整体趋势而言,台湾的杀人率明显走跌,而这一切发生在一
个有死刑的国度之中。
所以也可以比较加拿大那段,写成
整体而言,台湾的杀人率走跌至今,比二十年前少了四分之一
(2015-06-03 04:02 管理者将留言者之修订版合并于此)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3 at 04:11
- 先厘清一点:法国在废除死刑的最初几年没有杀人率持续降低的迹象
,而且还继续走高。另外,台湾曾有几年实质冻结死刑。
您的推论颇有趣。不过,有个重点被忽略:死刑的存在长达数千年。如果死
刑必有助于杀人率降低,以台湾或其他几国近年的趋势来反推,我们是否会
在数百年前看到高得吓人的杀人率?
本文的出发点就是其标题的那句话。在探究这个问题前,我概略知道有几个
废死刑的国家未出现杀人率明显升高;本来预期可能看到些不增加、但大致
不上不下的状况;收集资料时,却惊讶地发现有很多趋势下降的案例。我把
这个结果一并呈现出来,并非据以跳跃到去断言“废死刑,故杀人率降低”
。从“废死刑”到“杀人率降低”,这两端很远,其间或许另有某种关连;
但就算有关,这关连应该不会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杀人率为何降低?这问题
远比解释“杀人率杀人率为何升高”难解。幸好,此问题并非我这篇文所要
处理的。就我已知的知识来猜想,其答案应不脱您先前留言时所说的“透过
教育与经济文化的改善”。
- 王湘叡 说道:
- 2015-06-02 at 07:58
- 笑了。
如果有国家是废除死刑后,被杀害人数降低,就开始强调数字是降低的!
如果有国家是废除后升高,就开始提背后有政治、社会因素,是特例(怎么不
说废除后降低是特例?)或是像法国废死后升高,就说‘这是死刑的威吓?还
是之前没废死的延续?’,怎么不反过来说其它国家废死后被杀人数降低是
之前死刑威吓的延续?
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想讨论死刑是否有吓阻作用,而是想帮废死隐恶扬善。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3 at 04:18
- 自娱是件好事。但是,实证分析是另一回事,基本上无关喜怒好恶。
看到趋势,如实报告列举,如此而已,没什么刻意强调。总不能看到趋势走
低,却偏说不是吧!?
特别加以解释的几个国家有先走低、后陡升的现象。剧烈变化必有原因。而
很不幸地,探查的结果都是:这几个陡升现象都出现在社会突然出现动荡的
时候。在此仅以墨西哥为例:UNODC的Global Study On Homicide 2013提供
的解释方向也是朝向毒品市场的变化(页75)。UNODC可不是主张废死的团体
喔。
- 法国的初期状况显然异于本文提到的其它案例。对此,我没有确切的
答案。就我所知,当时的法国因左派上台,有些政治经济动荡(尤其在金融
与资本市场),但社会未因而失序。疑则存疑,所以我写“这是因为取消了
死刑的威吓,抑或只是因为废止死刑前的杀人率上升趋势依然延续?”。您
的引用明显有误。
在废除死刑的前几年,法国的杀人率趋势陡升。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
CNRS)研究员Laurent Mucchielli的专文"L’évolution des homicides
depuis les années1970“比对了1970年代初以降的各机关统计,明白指出
1970-1984年间的整体趋势走高("une hausse globale sur la période
1970-1984 ),颇接近我的第一个假设。换言之,那是社会里的某个趋势,
它在废除死刑前就已走了十年。
- “之前死刑威吓的延续”?加拿大在1976年废除死刑,冰岛更是在
1928年就已这样做。如果曾经存在的死刑威吓可如此“长效”,那您就不必
反对废除死刑了。
- G 说道:
- 2015-06-02 at 15:03
- 诸位是否搞错重点了?
大家太过于注重死刑存废与杀人率的正负相关
其实,本篇文章主要表达的不过是死刑的存废与杀人率并无关联
因此,以追求死刑来吓阻杀人罪刑的发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会特别论述此点,我想是因为反废死人士往往认为死刑可以抑制犯罪的发生
藉著此篇文章得到些新理解,并且脱离错误墨守的窠臼不是很好吗?
废死与杀人率无关≠废死将会降低杀人率
我想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仅供大家思考。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3 at 04:22
- 直指重点,简单明了! :)
- Jacky 说道:
- 2015-06-02 at 19:22
- 死刑跟犯罪率/杀人率本来就没有很大的关系,我个人在这个议题上面是没
有什么意见的…可是对盲目的死刑=低犯罪率(目前在台湾的主流想法)很反感

看到上面某些人提到南美洲在死刑废除之后杀害人数增加是"想帮废死隐恶扬
善",这点我不同意,因为南美洲本来就比较不稳定,我想这是众所皆知的。 (
不过这边还是建议本篇作者增加一些南美洲在杀人率攀升时候的资料,来支持
政治、社会因素造成杀人率攀升的论点)
如果硬要把杀人率跟死刑连结在一起,台湾的结果估计会是比较接近欧洲。(
社会安定,人均收入高)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3 at 04:39
- 人经由直观而形成的判断有些正确,有些不正确。对于同一事物,来
自直观的意见也往往因人而异。科学研究可以帮我们找出误判或印证正确的
判断,或至少暂时解决一部份问题。假如都没人做这种事,人类到现在仍普
遍相信太阳绕着我们跑。
在自问“废除死刑是否会使杀人案增加”之际,我就自己已知的知识押注“
No”;但作为资深赌徒,我很清楚,挖掘的结果可能跟我的预测相反。“如
果是‘Yes’,我就等著看主张废死的朋友们如何回应”,我当时一边这样想
,一边暗笑。这些是在作者脑子里打转而未形诸文字的东西;若不公开讲,
读者不可能知道这些峰回路转。把船开出去,看看那个东西到底是白海豚、
大白鲨、还是别的:做过(某个层次以上的)研究的人想应都有过这种“边
出港航向一个问号、边想着下一步”的类似经验。至于那种习于简单思考的
人,他们大概习惯性地以为别人都跟自己一样吧…
关于南美洲,您与Stephen有相似的提议。嗯…若要就此来写,可能要另外成
立一篇,因为把镜头拉近,要兼顾的东西通常会变多。然而,在资料方面,
UNODC掌握到的巴西资料仅从2007年开始。连他们都拿不到的资料,我当然无
从取得。另外,南美各国之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即以最大的那两国而言,
巴西在2010年的杀人死亡率是阿根廷同年的四倍。简言之,我还不知道这工
程会有多大。我研究看看,了解一下跳进去后要用多少时间爬出来,然后再
决定要不要写这么一篇。
否则,东欧西欧之比较可当替代品。除了少数几个(尤其巴尔干半岛上的)
,欧洲国家的资料比较齐全。附带好处:谈欧洲,就不必处理可能说来话很
长的殖民文化遗绪论。最重要的是,诚如您所言,台湾的社会经济状况在全
球光谱上较接近欧洲。
不过,我短期之内恐怕没时间做这件事,目前先把它摆在计划表中。反正,
死刑议题还会在台湾社会浮潜许多年。
最后,一个小小细节:那个“隐恶扬善”之说没提到南美。这个混淆的发生
算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我这篇文就已有够长,而且您还很有耐心地连落落
长的众家留言都看。连我这个作者一路读下来,都不免头昏^^
- 徐 说道:
- 2015-06-03 at 10:59
- 如果题目改成
死刑与杀人案之关连
或许会更接近你作此研究的本意,而不易让读者有先入为主的观念。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04 at 04:38
- 谢谢您的建议。
我本来就只是想探讨一个问题,而您提议的标题的涵盖面较广。题目越广,
读者解读的方向越多。
文字作者只能尽其可能地划清范围、在其中铺路,各凭本事去减少误读的可
能,但不论如何努力,没人能作到控制读者的理解。如果是写数学式或电脑
程式,就不会有这种烦恼。
- kk 说道:
- 2015-06-19 at 16:09
- 我认为这篇文章顶多点出: “废除死刑对杀人案的影响不大 / 而是整体社
会经济的影响较大" 而已
但不能说废死与否 会使杀人案增加或减少
这样看图解释是很主观且粗糙的认定
而且文章很明显的偏向支持某一方
说不定死刑确实是会使杀人案减少 但因为总体环境因素影响较大而呈现增加
- 慕容理深 说道:
- 2015-06-21 at 03:14
- 如何验证您这句“说不定死刑确实是会使杀人案减少 但因为总体环境
因素影响较大而呈现增加”是或不是“很主观且粗糙”的猜测?如何证明您
这个猜测是对是错?唯有做研究。如何研究?实验?纵然找得到有人志愿提
著脑袋来参加实验,恐怕也找不到人敢主持这种研究。调查访谈?如何排除
其中的“主观”因素。
- 另一种可能,而且可能只剩这一种:研究现实世界里的制度与行为造
成的情况。“多”与“少”当然都须从统计数字来观察。找到一堆统计数字
,然后就是分门别类地列成表格:这是现代科学的标准作业程序。而要使读
者能一目了然,最好的方式就是画成统计图。有了统计图,最好在解释时起
作者: yudi1991   2016-04-06 20:55:00
上面才有白玫瑰的宣称死刑能有效吓阻呢...
作者: microXD (XD)   2016-04-06 21:58:00
那你说那些paper是是投在哪些国际知名期刊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4-06 22:05:00
八卦版有一篇是跟你相反的耶http://tinyurl.com/gp7zxrx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4-06 23:43:00
我认为犯罪和经济以及地缘有关,而非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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