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之前蔡正元林圣文案子怎样了

楼主: Fitzwilliam (Out of touch)   2015-04-11 03:00:49
※ 引述《tttakearest (呵呵)》之铭言:
: 之前蔡正元和林圣文因为挡扯车事件互告,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了
: 还有正义母子两,好像也被告
: 著两个案子,后来新闻都没有在报了,也google不到最后结果
: 想请问后来发展如何
: 谁胜诉谁败诉了,又法官如何判决?
林在Facebook上有发公开动态,
他因为不想看到蔡的司机顶罪坐牢,
同时顾及当时被蔡某的车拖行的另一人在司法追诉中的可能遭遇,而决定撤告。
https://www.facebook.com/grussytw/posts/1020419334741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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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蔡正元事件到现在,原则上我完全不依附在任何组织底下,完全是以一个素人之姿
面对司法的行政程序。我实验了所谓“自己国家自己救”的“自己”,究竟可以走到什
么样的程度?
引擎盖上挂的其实是两个人,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任何行动都有自己的抉择而走向两
条截然不同的命运。我面对媒体跟警察的风头,与司法后续的“妨害自由”调查程序,
并期盼另外一个人就不要被挖出来了。
后来我double check了这个“妨害自由”侦办的主导权是在当时的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
手上的,也就是说他有权责可以办我们或是不办我们,而最终他选择的就是,把我们两
个在引擎盖上的人都用妨害自由来侦办。这个妨害自由是公诉罪,而蔡正元那一方则是
被视为受害者,所以都符合紧急避难之类的逻辑,而我这一方则被视为加害者,是我挑
起了所有事件的源头。
这建立在权力不对等的基础上时,我们于司法程序上就已经是居于下风了。原本我好像
有三条罪,妨害自由、公共危险与毁损罪。当然毁损罪是不可能成立的,而妨害自由与
公共危险的这两条公诉罪,是由中正一来侦办调查之后送给检察官来开庭侦查。最终公
共危险好像也不大成案了,所以主要就是针对妨害自由来进行。
这近十一个月的期间,我并不打算与蔡正元针锋相对。这道理其实很简单,你的敌人会
决定了你的格局,而我并不打算把蔡正元视为敌人来缩限了我的眼界。如果我去操作这
桩事,自然很容易在一个特定的族群里面获得掌声或认同,但那并不是我上街头观察社
会运动甚或介入行动时,真正令我感觉有价值的事情。
对我来说那个事件本身改变了一些人的生命状态,但若已经发生了该要导往那个方向去
才是所谓的“社会运动”?
若只是借由这个事件轻易地创造出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那对整个社会结构来说其实
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甚或只是更加强化了善恶对立的二元价值。而各个族群选择自己
所信任的,只听自己想要听的故事版本来强化自己的信念,这对我而言并不是社会运动
,甚至那样只是在复制原有的社会控制方式,而容不下灰色的地带。
譬如我们怎么看待司机这个角色?又或者是副驾驶座的特警,他又是扮演什么角色?我
是拍独立电影的艺术工作者,对我来说很多事情都不是这么绝对的,绝对的正义或是绝
对的是非。
这两次的侦查庭上,我看见司机的状态已经彻底的改变了,完全不同于我见到他当初在
派出所时怒目而视的那个眼神。他双眼忡忡神形恍然,透露出他出庭时的害怕与恐惧,
因这后续的司法程序他得要面对我方所提出的控告。逻辑上我若要控告蔡正元教唆重伤
害未遂时,就会一并得要控告司机重伤害未遂。当然司机并非一个置身事外的角色,但
我们都很清楚如果老板没有下指令,又或者是特警没有协助下一些判断,司机也不会自
己决定要这么做。但最终出来真正面对司法程序的人,始终只有司机一个人,即便老板
会替他安排律师团与费用但并不能减轻他内心的诸多压力。
最终的结果司机可能得要扛下很多事情,至于蔡正元的教唆是否成罪都还不置可否,而
彼时在旁边煽风点火的特警更是绝对不会有事情的。而司机就是一个吃人头路的人,再
怎么样我也不想真的牵连到他,那背后可能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
在这么多复杂的人性辩证里,原本我希望可以在法院里一一梳理出来,但最终我意识到
了司法终究只是国家机器在社会控制里面的其中一个环节,它并没有办法如同我所想像
的那样,可以还原出来真实可被人们所相信的究竟是什么?
我实在无法想像如果最终是司机去坐牢的话,这又算得上是那门子的公平正义?还有一
位我得要考量的,是另外一位挂在引擎盖上的先生。他对于司法传唤完全不予理会,任
何传票任何庭他都不去开。但司法程序会一直继续追着他跑,等到有一天他被拘提时,
如果彼时我已经被起诉了,那他势必也不远矣。若按照他面对司法的态度是如此之时,
并不一定会比我更能得到司法的宽待。是以,如果我和解了,他也才有可能在被拘提时
保有更为宽广的空间,而不被司法严厉对待。
于是在原本不愿意和解的纸上签下名的最后一刻前,终究我决定要放弃继续诉讼了。我
决定认罪并且朝向和解的方向走。前提是双方互不追究也互不道歉,而检察官就会依职
权不起诉我,之后我便撤回我所提起的相关诉讼,也就让这件事情告一段落吧。
最终我不客气地说,当所有的抗争过程只剩下原子化的个人秉著“自由、良知”作为动
员能量之时,只是让行动者最终一个人在行动过后得要不断面对,任何一个决策都会影
响他个人导向种种截然不同的生命途径,可能是悲剧也可能是喜剧但多半都是悲喜交加
的剧情片或是荒腔走板的荒谬剧。
“公民不服从”或是“公民自主行动自己负责”,这些词汇是不会在我的陈述里出现的
。要出来做社会运动,就请尝试把人组织起来并对别人负责。譬如像蔡正元司机这样的
人也愿意改变了,至少往后未来再有人挡在他老板车前时,他就不会这么听话的踩下油
门往人冲去,而这才是我们从事社会运动企图要做的事情。
换句话说,也就是我把蔡正元的司机给组织起来了。如果连我们这样都能沟通、对话并
且改变,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
作者: shinway   2015-04-11 12:30:00
推 这篇文有很多值得讨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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