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0925李俊俋委员质询中选会禁止摄影逐字稿

楼主: zoobox (zoobox)   2014-09-25 23:12:33
亲爱的伙伴:
一下附上今天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李俊俋委员质询中选会的逐字稿,
李委员以 选罢法41条 竞选经费上限的稽核问题,(连与柯竞选总部租金为例)
选罢法65条 投票所关于摄影的问题,
选罢法59条 修法时,中选会面对蔡正元委员一人阻挡无法坚持部会专业的事实,
以及 中选会组织法 主委出缺补提时限的问题,
点出现行中选会无法替人民维持选举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提出质询,
很精彩,请关心国家选举的伙伴参考,谢谢大家!
会议名称 :立法院第八届第六会期内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
质询时间 :2014年九月25日10:56:10 ~ 11:08:49
影片网址 :http://ivod.ly.gov.tw/Play/VOD/76419/300K
逐字稿全文:
刘义周代理主委:李委员早。
李俊俋委员:主委早。
我想几个问题就教于你。
中选会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刘:(面有难色,头向右下方略倾一下)就是....
李:维持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嘛,这应该是中选会积极想要达到的目标嘛!
刘:没错。
李:我们来看看有没有这几件事,有没有做到?
来,下一页。
我先请教主委,我们对于选举有没有一个所谓的“最高选举经费的上限”?
刘:有。
李:规定在那里?
刘:在选罢法里面。
李:在选罢法第几条?
刘:......
李:41条,我直接告诉你,41条。
那41条其实有规定选举上限,
刘:对。
李:那台北市怎么算?台北市的选举上限多少?
刘(转头看幕僚):我们有一个算的标准。
李:他的计算方式,我们看下一页,
就是人口数,如果投票率百分之七十,然后一票20块的话,再加五千万元,
所以台北市算起来大概8766万,大概是这样。
刘:对。
李:今年台北市算出来了没有?是不是大概是这个数字,差不多是这个数字?
刘:对。
李:对喔!
好,来,主委,
我请教你,如果有人超过这个选举上限,怎么处理?
刘:依照现在的法,并没有处罚,
李:没有罚则嘛,对不对,
刘(摇摇头):没有罚则,对。
李:那我再请教你第二个问题,
如果有人申报不实,那怎么处理?
我明明花了两亿三亿四亿二十五亿,结果我报给你的是8766万,怎么处理?
刘:(转头看幕僚)这个应该监察院有罚则?
李:你们也无从查起嘛,
以中选会的立场,你们也无从查起,你们也不知道他报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刘:中选会没有权利查,
李:对,啊你订这系冲啥?
所以,你们做不到,
有没有公平?
事实上你们订一个选举最高上限,结果他申报实不实不知道,
他申报不实,你们也没办法罚啊,这是一个事实嘛,对不对?
这是选罢法41条,来,下面一张。
刘:报告李委员,订那个高、就是上限啊,过去其实是有罚则啦,后来取消,
李:后来取消罚则了嘛,所以这个部分要紧讨嘛,
这个我过去在提案的时候我也说过了啊,这个没有意义嘛,
因为没有罚则嘛,那你们也无从查核起嘛。
刘:现在的上限是税的方面,
李:好,没有关系,我现在要跟你讨论的就是:你们到底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台北市现在有好几位的候选人,台北市长,齁,(刘:七位)
其中我们来观察两个喔,
这是连胜文总部自己公开的,他总共,他的地点在忠孝东路二段,
来,主委,依你的了解,忠孝东路,贵还便宜?
刘:应该是贵。
李:贵嘛齁。
我们有去特别查,从房仲网里面查到了,
他的每坪平均价格是3500块,每坪喔,喔,每坪。
那连胜文总部总共180坪,
那算起来的话,他一个月的行情,租金应该是63万,
你知不知道连胜文一个月付多少钱?
刘:不知道。
李:不知道,他付12万。这是他自己讲的,付12万。
那换句话说,如果连胜文给你的这个资料,他申报的选举上限是这个资料,
你们也无从查起嘛,是不是?
刘:对,因为我们
李:所以你们根本没办法做到公平嘛!
是不是这样?
来,下一页。
那柯文哲总部在吉林路,吉林路,
哪我想齁,以主委的了解,忠孝东路的行情比较好,还是吉林路的行情比较好?
刘:如果在交口的地方,我想差不多啦。
但我想吉林路应该是比较比较
李:差很多啦,一坪差千二元啦,
我们去查了啦,在吉林路这个位置喔,每坪2300块。
刘:因为我不晓得这个位置啦。
李:柯文哲他的总部坪数比较大,225坪,所以他每个月付50万,每个月付50万,
那请问你,主委,从你们中选会的立场,
这个部分,柯文哲跟连胜文两个,那你们怎么维持他的公平性?
他如果随便申报,你们无从查起嘛?是不是这样?
刘:我们没办法查,
李:没办法查嘛!
刘:李委员,
李:那你们怎么维持公平公正公开?
刘:从费用的那个角度来讲,我们没有那个
李:所以第41条,早就告诉你们要修了嘛!
来,看第二个问题。
其实刚很多委员都在讨论所谓65条的问题,选罢法65条的问题。
选罢法65条就是刚刚赖处长所讲的,你们现在规定不能摄影的规定,对不对?
65条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65条的条文是规定说:在投票所,有下列四项的话,那主任委员可以令其退出,
那这里面提到,第18条的第三项提到:不得携带手机、摄影,
进入什么?
“投票所”,看清楚!
投票所,那我想请教主委,
投票所跟开票所怎么区分?
刘:欸,在投票所,投票结束以后,改成开票所。
李:也就是说,上午八点到下午四点,是投票所嘛,对不对?
那下午四点以后,叫开票所嘛!
如果从信在的开票时程,是这样嘛,对不对?是这样吧?
刘:(点头)
李:来,回到上面那一张来,
这个条文什么时候告诉你,开票所不得带摄影机?
什么时候告诉你不得带摄影机?
这个是你们中选会的新闻稿,我念给你听:
“为了基于开票所的秩序考量,开票所禁止摄影”,
条文65条明明告诉你“投票所”不能摄影啊,
而且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不得刺探选举人圈选的内容”啊,
除了这个以外,都可以摄影啊!
那为什么你们中选会会说“开票所不得摄影”?
再看刚刚那一页,
你说的很清楚嘛,到四点是投票所嘛,四点以后是开票所嘛,
那为什么开票所不能摄影,法律哪一条规订?
主委?
法律哪一条规定?
刘:欸,我想跟李委员报告喔,
李:这个就是刚刚陈其迈委员讲的嘛,
你们扩张解释嘛。
法律明明写的很清楚,叫“投票所”嘛,
那你自己去解释说“开票所”也不行,
那“开票所”的理由在哪里 ?
法律没有规定,就是让你们没有这种授权嘛,
你们不得用这种行政命令来规范嘛,
中选会怎么会出这种新闻稿?
对不对?怎么会剥夺人民权力到此,还说你们会公平公正公开,
我从来没有对中选会这么凶过!
刘:基本上,啊,谢谢委员啦,基本上,我们,(顿顿),主要的目的,也是希望能够
李:这个其实问题很简单嘛,人民要参与,人民要看投票的过程,
你们应该鼓励嘛,不是禁止。
来,主委,
你当副主委四年多了嘛?对不对?
那你应该很清楚,
我来当立委才三年多而已,还不到三年,
这个是我在101年四月的提案:有关选罢法57条的规定,
我的提案,我2月开始担任立委,我4月就这个提案了,
我告诉你说:“各投开票所应该全程录影存证”,
1;31你们也不处理嘛。
来,另外一个是,去年3月,我在这里质询张伯雅主委,
我告诉她说,应该让每一个投开票所都有摄影机存证,
她告诉我说,因为经费的关系,跟你刚刚的答复一样嘛,经费可能有困难,
所以我质询的时候,
我告诉她说,可不可以去各县市政府还有各县市警察局征调所需要的设备。
她说,我们来评估协调看看。
来,告诉我现在评估协条的情况怎样?
刘:我的理解,这一部份好像没有处理。
李:没有评估嘛,没有协调嘛!
没有评估、没有协调嘛!你也不要庆菜供贡的(随便说说),
来国会随便应付就好了吗?
然后,解释会解释成这样?说“开票所”不行!
法律又不是这样规定的啊?
哈,主委,怎么办? 怎么办?
刘:如果说,如果说,您刚刚提的
李:所以主委,我刚刚看到的问题是怎么样,
第一个,你们没有办法保障候选人的公平公正嘛!
那第二个,你们还剥夺人民的权利,只因为你们觉得麻烦,你们要限制人民的权力,
那没有法律依据的授权嘛!
那这样的中选会怎么维持我们国家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天的问题在这里啊!
来,还有一个问题,我请教主委,
上次我们讨论很久,59条选罢法,讨论什么?
刘:就关于监察员
李:监察员的部分,对不对?
所以59条,如果印象没有错的话,你当时在这里答复的是:你们没有意见嘛,对不对?
就是说,现在59条的规定是说,只有政党提名的人才可以派监察员,
但是我们当时的修正,包括当时内政委员会大部分的委员都没有意见嘛,对不对?
那后来这一条怎么样了?
有没有在内政委员会通过?
刘:欸 (寻思)
李:送协商嘛。
刘:送协商,
李:协商有没有通过?
协商你也有参加嘛,我也代表民进党团协商嘛,对不对?
协商的结果怎么样?
刘:我那时候很清楚地跟参与协商的党团说明说,中选会有中选会的版本,
这个版本,
其实,我们认为应该是合理的啦,那其实是可以接纳各个不同政党的意见。
李:可是最后还是没有结论嘛,对不对?
为什么?
你要不要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下,为什么没有结论?
刘(笑):因为政党协商的问题也就不是我们的
李:当然不是你的问题啊,
我是请你请你转述一下协商的过程里面,为什么没有结论?
刘:(摊手苦笑不语)
李:因为蔡正元委员一个人挡嘛!
对不对,蔡正元委员一个人挡说,不行,绝对不能过!
然后就不过了,
是这样吗?
立法院是这样处理事情的吗?
因为蔡正元委员说不行,绝对不能监票,柯文哲不能派监票员,所以就不能监票!
欸,中选会耶,你们要维持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你们一方面不让人家派监票员,
一方面不让人家去摄影开票,那你们中选会在做什么?
刘:李委员,那个关于派监察员的这个事情,我想五磨后来有另外的协商,是解决的。
李:另外的协商,是因为民进党把民进党的名额让出来给柯文哲嘛,
这我很清楚嘛,对不对?
但是我也说过,
每一个参加选举的人,他一样缴纳保证金,他就应该受到一样权利的保障嘛。
所以你们中选会,原来目的是要维持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你们哪一项做到了?
哪一项做到了?
你们不但剥夺人民的权力,你们还禁止派候选人派监票员,
你们哪一项做到了?
做到了,告诉我。
刘:我们没有禁止派监察员啊,这个问题,我想在制度上,
李:所以啦,叫你们改你们抹改嘛,
啊因为蔡正元一个人挡,你们中选会不敢说话嘛。
主委,
刘;因为在那个政党协商的场合理面,我们讲说,我们的版本就是这个样子,
希望大家采纳,希望大家采纳
李:啊,所以啊,问题就是这样,你们中选会无力嘛,没有能力嘛,
没有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你要告诉人民说,相信我,我中选会今年11月29号一定把九合一的选举处理得很好!
我们怎么相信?
刘:不是,李委员,如果是选务的部分,我们可以负全责,
李:我们怎么相信?我们怎么相信?
我们的权力都被你们剥夺了啊!(刘:没有)
你们一个行政命令、一个新闻稿就说大家就不可以摄影啊,
刘:绝对没有!
李:绝对没有?
来,主委,我想你很清楚,我在立法院我对中选会向来都很客气,我们依理论理,
但是我今天为什么要发这么大的脾气,我必须告诉你,
中选会要维持是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你们通通没有做到,
你们不但没有做到,你们还没有尽力去维护,
你们还没有尽力去维护,
你们让人家去感觉到什么?
中选会变成某一个政党的附属机关!
人家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嘛?(刘:绝对不会啦)
这不是中选会要做的,(刘:李委员,绝对没有,绝对没有这样的事情)_
主委,我再请教你,
中选会组织法规定,主委出缺几个月要补?
刘:(不知表情,马上转头看幕僚)
李:连你嘛毋哉!啊你代理主委要真除了,你嘛毋哉。
欸!
刘:因为那提名机制在院长(幕僚递上资料)
李:还是因为不是你?
还是因为选举的考量,可能要派某些卸任的县市长来?
我们嘉义市传的很厉害,有可能黄敏惠来接你的位子喔?
刘:三个月内啦
李:三个月内嘛,对啦,
刘:那个....,
李:主委,如果你要真除中选会的主任委员,
麻烦你,表现一下中选会应该有的风骨,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谢谢。
PS.因八卦版转文一天只能一篇,请伙伴代转八卦版!谢谢喔!
作者: osirisdivine (想像に一生悬命)   2014-09-26 01:27:00
用心推
作者: huanshon0615 (HuanShonPeTer)   2014-09-26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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