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 从柯文哲失言聊“性‧性别”

楼主: HermesKing (Hermes)   2014-09-09 12:41:07
这次柯的“失言”风波令我感兴趣的不是柯的本身而是大家的性别观。
既然用了 [小品] 这个标签,就让我借由这些“失言”来简单的聊聊“性‧性别”吧!
什么是性?什么是可以聊的性?什么又是不可以聊的性?
人存于世自然有别,那么什么应该别,又什么不该别呢?
若我说“性别”的本身就是一种歧视,你又认为如何呢?
性器官可不可以谈?
那针对妇产科谈到女人,粗略的来看相较于耳鼻喉科、眼科难道就不是剩一个洞吗?
好吧,那我说在座骂过脏话的甚至说过“很屌喔”、“GGininder~”的人都中标了。
你们这些家伙没事净谈男性的性器官,真他马的歧视啊!!!
至于歧视谁…
欸…
说真der~我不知道。
性别与职业内容本身的连结可不可以谈?
那妇产科难道就不是真的在女人跨下讨生活?
但这问题来了,这句话本身没有错误,但他是否带有“贬意”?
在女人跨下讨生活是很普通?还是很耻辱?
若是前者那这句话正常到不行还反讽了传统性别观,反之若是后者那绝对就是偏见了。
可是如何区辨一个人说这句话的真意呢?
嗯,没人做的到。
所以,这种“幽默”开了就只能道歉。
性别与职业的直观连结可不可以谈?
可以谈。但谈是为了要消灭这种不正当的连结。
因人设事不对,因性别设事当然也不对。
无论是给予优待还是障碍,都不对!
也就是说,把性别拿来做统计可以,但拿来做为区别对待的标准不可以。
譬如“非文职军人”,对女兵体能要求低这是一种歧视还是尊重生理差异?
职业要求的不是能力要在“相同的”合格标准之上才对吗?
而女性不用担任义务役本身是一种歧视还是尊重生理差异?
我认为这二者都是视女性为无能、弱势的“性别歧视”。
你觉得呢?
接着再来看看这段话:
“年轻又漂亮(指陈以真),做柜台差不多,最厉害可当观光局代言人,做市长,我
 看还是算了,以后当市长,公文会自己批吗?我明白问你,不可能,年龄、智慧还
 是,只要智商超过70的,谁当市长比较好,你们应该都非常清楚。
 我们也不用去讲人家的坏话,是个水姑娘,要当个发言人、观光代言人没问题,拜
 托,妳是要来当市长,她有办法当市长吗?公文有办法自己批吗?市长要选一个自
 己可以做决定的,的确有那能力的,我相信她是个水姑娘,但不适合当市长,这个
 我讲得很明白。                             ”
坦白说,从这段话来看我不认为性别是主要因素;
我认为这比较像是对陈以真有年龄外貌的偏见,以及对特定职业有所偏见。
画个图吧!
 ┌───────────────────────────────────┐
 │年轻长得漂亮                             │
 │※ 毫反应就是个花瓶                         │
 │┌─────────────────────────────────┐│
 ││口才、文书处理、临场反应(基础)、业务相关知识(基础)      ││
 ││※ 坐柜台                            ││
 ││┌───────────────────────────────┐││
 │││临场反应(进阶)、业务相关知识(专业)            │││
 │││※ 观光局代言人                       │││
 ││└───────────────────────────────┘││
 │└─────────────────────────────────┘│
 ├───────────────────────────────────┤
 │口才(基础)、临场反应(进阶)、业务相关知识(基础)、知人善任(专业)│
 │、外貌(可信赖的) ※ 市长                     │
 └───────────────────────────────────┘
由图可见“市长”一职对于外貌条件并不是非常要求,甚至可以说不是充要条件。
否则哥也不会在这发废文,早就当总统了是吧?
因此,柯文哲对于陈以真有的是“外貌上的偏见”,他以外貌直观的连结能力。
类似金头发都是好骗的笨蛋 dumb blonde ,或胸大无脑这种偏见;
并且柯文哲同时对于“柜台人员、观光局发言人”有“能力上的偏见”,
(注意!是柜台“人员”不是柜台“小姐”,特定的话才能再加一条性别歧视。)
他以为此二者不适任市长,但实际上根本毫无关联。
至于而有意将这种“外貌偏见”连结成“性别歧视”的人,
恕我直言,这要嘛是选举操作,要嘛就是自己歧视了自己…认为柜台只有小姐才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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