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核四公投只差临门一脚 公审会意图杯葛

楼主: Tomwalker (黃小羊)   2014-08-29 09:05:30
恕删。
这串的讨论已经跟标题重点关系不大了,要不要换个标题战?
这个标题重点应该是放在公审会不应该有权力没收公投。要战反核拥核换个题目吧。
有这么多人连署,结果公审会说“题意不明”,“和提出公投者的主张不同”,所以要没
收?连署的那么人都不觉得题目文意有问题,就13人的公审会委员觉得有问题,那是不是
请这13位委员重新学一下目前的语文用法?至于“和提出公投者的主张不同”,这次的题
目是“是否同意”,算是很中立的语法啊。同意就投赞成票,反对就投反对票,很简单又
直觉,公审会是在闹什么?秀他们不懂国语文?
还是公审会真的觉得他们有权力指挥公民该如何执行公民投票?他们是13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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