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征文] 我对蔡博艺事件的看法

楼主: iamalam2005 (山风)   2014-08-15 21:59:23
※ 引述《iamalam2005 (山风)》之铭言:
: 借标题回一下。
: 其实我觉得妖西(或是其他所谓台派)并不是真的反对蔡博艺参选,而是选择把这个事件
: 放到整个中国对台统战的大脉络下来理解。
: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整个台派的发言,就会清晰很多。
: 意思就是说,蔡的参选不是个别事件,而是当中国在台学生到达一定人数时,必然会出现
: 的一个“阶段性指标”。
: 这样理解之后,就可以抛弃一些阴谋论,重新把焦点放回选举本身。
其实很多讨论已经错误的,把战场导向“人权 vs 台独”,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首先,大部分的台派,并不反对蔡博艺参选。而是选择把这个事件放到整个中国对台统战
的大脉络下来理解。
因此,要反对的是“中国的系统性对台统战”,而不是反对蔡博艺参选。
佛国乔在自己的文章中也有提到(应该没有人会否认他是台派吧?):
我支持蔡博艺的参选资格,并不是因为我挂保证她未来回中国发展可排除中共情
报单位的纠缠,也不是因为她在台参与了多场社运好棒棒,而是来自于我对大学
精神的信仰:大学该是举国最开放的场域,那里甚至要保障一国之中最反动、最
反国家利益、最反国族的言论(除非我们有历史记忆法),社会应包容大学是个特
殊环境,以此包容来展现社会的高度与成熟。如果我们有义务维持大学有如此的
开放性,那让一名敌国人民去参选学生会长,根本就不算什么。
http://ppt.cc/k329
这些论述者是“因为中国国籍而开始反对”,但不该把这些论述轻易的跟“反对中国国籍
”画上等号。
换言之,细致的论述应该是“普世价值要如何在台湾落实?”,而不是“人权 vs 台独”
这样简单的二分法。格瓦推自己也有提到:
我要作个澄清。我们是忧虑于“台湾社会对中国的警戒不断放松”,愤怒于“某
些知识份子对‘疑中’的歧视”,但并非主张剥夺蔡的参选资格。所以我写了〈
他的权利,我的疑虑〉,佛国乔写了〈评《欢迎蔡博艺参选学生会长》及其他〉
简而言之,我们不同意范云、张铁志等人的观点,但我们也不主张剥夺中国学生
的大学事务参选权(不过仍忧虑校园的特例会促使社会对中国的警戒越来越低)
。虽有点复杂,但我仍期待读者莫将我们进行“非此即彼”的归类。
希望板上的讨论可以避开这样的逻辑误区,不要继续再乱贴标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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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补充一点。
虽然我支持蔡的参选,但“参选学生会会长”并不是普世人权,而是属于学权,在性质上
比较接近国民权。
基本上各种基本权利的同心圆大概可以画成这样:
人权 > 国民权 > 公民权
人权包括简单的,人可以生存下去的权利:
充分且干净的水跟粮食、健康与接受妥善医疗(但不等于便宜医疗)的权利、平
等权、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思想、言论与宗教自由)、受公平审判的权利、
不受酷刑(有论者认为包括不受死刑)的权利......细项可以去找两公约来看。
国民权则是身为国家的国民才可以享有的权利:
国民年金、全民健保(外国人有另外开办的健保)、置产...等
而在国民权当中,又有各种“额外限制”,比如说老农津贴限制身分与年龄、身心障碍者
的补贴限制身分、老人年金限制年龄......公民权则限制年龄、心智状况与法律判决。
因此,公民权只有
1.你是该国国民
2.你年满20岁(如果是被选举又要符合个别的条件限制)
3.你未被宣告精神耗弱或心神丧失
4.你未被褫夺公权
才可以享有。
那蔡的参选,如我刚刚所说,属于学权。在性质上比较接近国民权,而非公民权。
就是说,这个权力的享有取决于你的身分(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只要有大学部学生
证,就可以参选。(就好像只要你有国民党党证就可以选党主席)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08-15 22:13:00
推 我很好奇淡江学生会长不知可否罢免?罢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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