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最近在美国很红的一个假消息
http://goo.gl/kJo7Nv
有人在电线杆上 张贴他家有一只怀孕的蜘蛛不见了
这简单的一张海报
后来在Twitter上大肆流传
最后还上了新闻, ABC, 纽约时报都报出来了
其实这只是一个Prank(Pratical Joke)
因为那位老兄常常在电线杆上看到寻狗寻猫启事
所以突发奇想
http://goo.gl/gNiwHK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导
那位老兄是在火车上看到新闻跟Twitter
都在传他的寻蜘蛛启事, 才感到事态严重
大家想想看这件事如果在台湾
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是不是会有立委或名嘴跳出来说
我们应该要立一些规定
来限制这些"思想不正常"的人
的行为呢?
※ 引述《zoobox (zoobox)》之铭言:
: 各位伙伴好:
: 刚刚看到版上编号10953、作者eddisontw大,
: 原始标题为“[动员] 麦德姆台风将至 松菸老树岌岌可危”的假动员文章,
: 对于这样可能造成危险的文章感到不负责和愤怒,
: 因为让我想起1938年美国的“火星人入侵”广播剧事件,造成民众恐慌;
: (参见wiki百科:http://goo.gl/Xfw3tj)
: 以及在许多抗争现场中,
: 因为有人释放假消息,造成警民双方不必要的紧张和冲突;
: 但也想到冯光远先生1993年“犀牛皮”和最近的“梦想家”官司,
: 因此思考诙谐讽刺或言论自由可以接受与需规范的界线问题。
: 但是在目前版规中,
: 除了对于立版主旨第二条第一项中,
: 对于版主“无故隐藏、扭曲或删除社会运动讯息或公共议题讨论者”可提罢免外,
: 对于版友PO文内容的“故意捏造虚伪事实”的“真实恶意”并无规范与处罚;
: 同样,对于可接受的讽刺手法也未有合理范围或标注的讨论,
: 因此,
: 想请伙伴们一起讨论,
: 版规中是否需要增列对于蓄意释放假消息的规范与罚则?
: 特别想请有法律专长的伙伴分享这在法律界中有怎样的思考和做法,
: 也想请问关于诙谐讽刺文章是否需有清楚界线?
: 以上,两个问题,请大家赐教,
: 期待版上的讨论可以以真实为讨论基础,
: 不浪费大家时间,也不会造成误会或伤害;
: 也有幽默诙谐的有趣空间,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