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22:171. 我不认为版主投票有秘密投票的必要
难道在场有人会因为投票选个版主被所属组织(?)处分吗
如果有,我们再来讨论匿名投票的需要。
不然,我觉得版主选举完全可以用公开记名的方式进行
2. 事先筛选的作法并不能长久沿用
简言之,今天版主是个好人没问题
但若哪天出现一个版主,日久见人心才发现有问题
他手上这套工具就可以排除所有不挺他理想人选的投票人
或是让他可以大量纳入他希望来投票的投票人
但是你能小组申诉他吗?我觉得很难
因为根本不存在抗议他排除/纳入条件不公的作法
使得此人完全可以做到规则内合法的剔除或大量通过
3. 就简单的记名公投是很难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3:00公投有记名过嘛?而且记名的问题是操作与买票容易。利益交换条件的达成很明确就可以检核。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4:00但板务的选举过程本来就有记名的方法存在,无板务的时候就得透过记名连署的方式产生。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25:00讨论版的版主要怎么操作啦,至于买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5:00所以目前连署很容易被操作。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5:00但他仍然是有效的方式之一,现实是我们没有不好操作的投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6:00买票很简单阿,多少批币一票,投对的就发钱。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26:00同样的问题摆在匿名跟预先制作名录,只会更大不会小...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6:00我只希望“本来就有”的选项别迳自被列为“不能选”的选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7:00预先制作名录其实不一定可以检核操作成功。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7:00"不一定"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28:00要让操作难度变高,记名投票反而困难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8:00请回去看我当初的文章好嘛,不要问已经回答过的问题。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8:00但我们无法解决人民对投票名单的不信任。我觉得核心问题在这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29:00若以板主之前说的,操作空间可大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29:00那你可以不要回我这篇,如果你觉得我不理解你的想法 XDD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29:00不然我也支持直接匿名投就好,我根本就不在意是哪位板主上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0:00很多时候板务能处置不适任往往已经是病入膏肓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0:00投票名单的问题就是这篇在讲的,要看啊 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30:00先用记名连署的系统方式代替投票试行一下吧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0:00我倒是不觉得本来的制度有什么问题。只是版友不认同而已。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1:00试行不可行,除非标的物不是目前候选人,但这样试行的意义..?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1:00到时候票数出来差异太大还是会有人喊投票不公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1:00所以票数不可能会有异常,除非设错。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31:00试行就是为了上一下投票灌票嫌疑而行的阿上一次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2:00所以就是看我们制度上要不要满足这群人而已
如果该版主为依此执行,那就是违反版旨第二条版众有权依照站方规定提出罢免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2:00名单的问题就是这篇在讲的问题喔(挥手 XDD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2:00如果板主要操作可检视的投票名单,那就是监督不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3:00名单筛选的问题可以借由公开,加以监督,没有问题。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3:00你要怎么监督一个实际上的权力执行者,特别是他没违反规定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34:00啥? 你觉得没有就没有阿 我觉得有捏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4:00@uka123ily 不是"公开"、"筛选"就能保证没有问题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4:00干他妈的为什么要认,版主投票用公开记名到底什么鬼问题 XDD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4:00所以我不知道你要争执建立名单有问题的点在于?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5:00现在就是有一群人不想认,我只是懒得看他们吵而已。
又来了,版主都说了约有800人上次投票根本没超过。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5:00所谓的鬼问题就是没有人有义务交代他投给谁。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5:00最直观就是记名公投,然后你说这有操作空间,却容许造名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35:00干么? 你的意思是学鸟笼双二一唷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6:00现实是这制度在 ptt 施行很久了,我们连署板务得要这么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6:00制度下的义务,并不代表其就是合理的“义务”。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6:00造名册这件事在 BBS 投票上明明是更有操作空间的作法...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7:00@uka123ily 合不合理这议题在 ptt 上只能从小组争议去争执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7:00本质上不同好嘛,名册是预先筛选,记名公投是你有资格就能投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37:00我记的那个连署系统还可以秀IP 大家投完还可人工CHECK重复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7:00如果是组务要求审阅,那记名才能说是一种讨论方向。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8:00投票名册就像有些国家投票要主动登记而已,问题在哪?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39:00@uka123ily 已知可预见的就是错过登记时间的版友投票资格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39:00问题点这篇就讲了,我不限制你也可以用大量通过的方式来玩而且你根本没有规范内的方法去申诉他,因为他符合规范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39:00而记名投票的问题明显就远大于选举名册的问题。
以后有三个版主不是一个,如果能选出三个都有问题的版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0:00如果没有人会靠北投票不公,就算拉回最原始投票系统也没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0:00我觉得选举名册算是争议最小的啦。比起记名投票。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0:00记名投票的问题在 BBS 版主选举上根本不存在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1:00我还是不懂说记名连署有啥问题 好买票? 那八卦版F仔不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1:00只要记名就能方便买票,只要想做就可以做的到。
版主建立名单并相互监督 至少要两个有问题我觉得问题不再买票,问题在有些人"不想暴露立场"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2:00阿灾 前面就在反驳TQ大说好买票阿=_=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2:00不记名直接买帐号还是买票啊~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2:00简单来说今天我大量让某些不常见的 ID 有投票资格,哪有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3:00不想暴露是一个,投票还要给人看光光嘛?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3:00是啊,但是接下来就进入匿名投票了,GG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3:00根本上来讲我觉得所谓的质疑也好、怀疑也好,
作者: miniwing 2014-07-02 01:43:00
难道匿名就不会买票? 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3:00不想给人看你可以不投阿 反正换句话说哪个版主上了你有差吗?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4:00所有制度下都无法避免,记名投票只是能让最多人闭嘴的一条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4:00匿名你不知道买票到底有没有效,意愿会降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5:00真的放大决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5:00你造册就不降低投票率吗,门槛就不降低投票率吗 zz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5:00这哪算什么大决 就选版主而以阿 你支持哪个投哪个不是?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6:00你没特别支持谁 本来就可以不投阿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6:00我觉得你认同站方危害程序却不认同板务采用相同程序才是矛盾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6:00你在 BBS 上有什么党政要务,还是公司高层的职务吗 zzz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6:00你可以去跟中选会说为什么要建立选举名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7:00站方危害程序跟板务的选举什么关系? 这才是不解阿。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7:00最扯的还是选个版主会跟暴露立场扯上关系 无言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48:00无板务的板务的连署采记名投票 是你所谓的不良程序啊 :P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8:00今天我们谈的是板应该如何,而不是整个站应该如何吧?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8:00他的意思是你该先反对站方需要记名连署新版成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8:00用连署系统选出版务是有什么不妥? 真的不解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49:00这个板立场会影响多事情。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49:00版主透过记名投票出来争议才会是最小,也是可以用的制度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49:00对阿 记个名用连署系统 还有IP 是哪里不好?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0:00基本上我认为制度就是要不相信权力者,而不是期待权力者善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0:00如果要记名最简单,板主先辞,三位各自去开连署。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1:00也可以直接公投,接下来交接版主是否要记名投票但是这投票本身,你说要匿名还是记名 www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1:00不然我想不到在既有板主的状况下为何要记名投票?“公投”就没有人记名的啦==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2:00因为需要,而且系统也可以这么做,不然先造册干什么 zzz
要记名投票我无所谓一样会投,但我一样不支持这样的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2:00因为造册可以避免投票的行为被揭露,就这么简单。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2:00就因为需要阿 记个名会怎样? 你上站ID都暱名过一次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3:00但是造册增加了版主上下其手的空间,反之迳行记名公投则否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3:00如果你要问我的话,我真正想法是原本投票也没什么不好的....现在就是在寻求一个看板共识而已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3:00我个人ID是重要的网络名誉,即便匿名也有辨识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4:00如果共识是反板旨的民主程序,那我会很遗憾。
寻求共识+1 各自有各自的想法 有共识就照着走就好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4:00你的名誉会因为你投某个人当版主就受损,也太脆弱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4:00哈欠~~ 连署系统记名又秀IP 哪里反民主了?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5:00现实是这里并不是政府,我们也没有完整的民主体制。追求片面的民主得要考虑环境条件。我们连自然人登录都做不到...-_-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5:00如果要匿名投票就不要造册我 ok 啊(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5:00这里不是民主政府没错,就看你对这个板期许是什么。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5:00有强迫你投票揭露你的立场、ID、IP嘛?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1:55:00拉到高层次来看的话,就是(反这次记名投票)或(反记名投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6:00如果要记名不就等于投了强迫揭露嘛?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6:00如果有人的立场是他参加投票就会出事,造册不也损害这些人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6:00我期待他是个可以讨论公民议题的看板,优秀的板务可以主持,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1:56:00有问题的话,是不是连这个功能本身都应该要废除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6:00投票选支持哪个版主叫思想审查? 言论审查? 别逗我好吗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7:00仅此而已。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7:00你拿公投票跟不拿公投票,是不是一种立场,不管你是否废票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7:00投票本身可以拿来做很多事,不见得需要废除这功能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8:00你说你不投票去登记造册干什么?这不也是一种表露 zzz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8:00其实我觉得有些人不能投票不是问题。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8:00唉 算了吧 老是小题大作 现在一个目标就是要避免上次嫌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8:00登记后可以不投也可以乱投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1:59:00不然你在那边扯一堆,你造册也同样损害某些人的权益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1:59:00我还没说劣退这种全站性的权利剥夺行为也在本板版规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1:59:00不然就用原本的暱名投票 门槛拉高增加有效票率 这样OK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1:59:00问题就是不能投票的状况,是如何发生的咩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00:00让我猜猜~所以你应该觉得怎样? 喔~~维持原样~~ XDDD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0:00我是觉得本来匿名投票就没问题,是这个板觉得有问题。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0:00其实当你注册的同时就等同于认同这站的所有制度跟设定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1:00你真的要不损害任何人利益又确保唯一票的方式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1:00这点是写在站上的使用者契约的...当然有兴趣还是要向站方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1:00但是有问题,又想挑最有问题的选举方式,就不知怎回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01:00又来了 又在说你自己觉得没问题 人家觉得有问题都不是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2:00两害取其轻,请问是说普遍原则跟秘密原则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02:00这样啦 你就出来选版主 然后顺便当政见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2:00这里是 BBS ,就这样 :)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2:00@uka123ily 每人对有无问题的判断不一样啦..有人觉得买票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3:00在这不会发生,你要嘛忽略他们声音让他们吵,要嘛就是坚持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3:00你的造册就不损害秘密原则了,他想不想投还要先登记就不妨害?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3:00完全侵害秘密原则说两害取其轻......这样对嘛。
@TonyQ大 因为这种信任问题改变制度不会有好结果阿。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4:00你先给了操作名册的空间再来匿名投票说你不侵害任何人的权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4:00造册不代表对候选人的喜好,自然可以保有秘密。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4:00我是觉得在 BBS 如果忽略信任问题会带来严重后果,但这本身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5:00就不健康就是了。BBS 本来就是一个对信任来讲很脆弱的地方。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5:00现实中的造册是你可以去投,你不去也没关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5:00造册可是预先规避损害,侵害较记名投票为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6:00现实生活中民主国家也是有投票前要登记,不然不能投票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6:00我完全不信任任何人来处理预先审查的名册登记跟排除这种事现实中也是有记名投票,你怎么不讲 zzz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07:00我说的是对投票结果的信任。人们认为自己有能力检验投票结果虽然我认为他们根本没有,不论匿名、登记、或具名。我们都没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7:00如果登记有问题,我就不知道你怎么解释这些国家。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7:00现实中的造册就是符合投票条件都纳入,这边可不是那你要不要说说看需要先登记才能投票又是用在那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8:00那投票条件不也是这个板设定?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09:00如果匿名投票无法服众,你要就公开投,绝对不是搞预审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09:00美国选举需要登记投票喔。所以具名就可以服众?那我算是众还是不是?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0:00造册就可以服众,那我算是众还是不是 www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0:00具名可以说服那些对于对秘密原则坚持的人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0:00XDDD 选个版主而已扯那么远 目的就是要避免上次问题还一直跳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10:00不会啊,我觉得这个推文串讨论得很好,本篇可以列入精华区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11:00其实这问题要看有多少人愿意放弃秘密原则。uka你直接弄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1:00所以这个板有既有的选民清册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1:00重点TQ大也说了阿 信任问题 你觉得上次没问题不代表...略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12:00可能的话我也是希望回到最原本的投票方式 -_-a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2:00记名的好处跟坏处都远低于预审制作的名册,就这样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2:00现在又说不是你的事情了....你真的很妙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2:00当然不是我的事阿,我又不是板主,我干嘛开连署。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3:00你觉得登记就不破坏这群人不想表态吗,潜水夫就要上来登记啦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13:00你有意见又不陈情,那就是尊重板务决定。板务看讲话的人多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3:00原本投票方式可以 但鉴于上次得拉高门槛 版主造册则是再拉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3:00问题宣称“好坏”要论述阿,我们不是施密特等级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4:00然后前面也有人提过了 造册则同样有弊端 结果你同易造册zzz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4:00直接拉高门槛后匿名投我也没意见,只坚持不该用人工预审造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4:00我之前已经说过了,就不需要在这个地方转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5:00我懂啦 你觉得OK的都没问题 别人觉得OK的你都觉得有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5:00不然我之前的文章在写什么?
我不认为每个人有看你之前写的文章的义务啊大哥 = =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6:00写理论阿 然后问你有啥办法却说又不觉得有问题 干么提办法ZZ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6:00我也没看到你对争议的部分(不愿表态投票)提出反驳啊 www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6:00我是跟TONY说我已经写过,开连署是越权的意见。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7:00我们也可以马上来举办,版主选举是否该公开记名的公投那你觉得这份公投该匿名还是记名?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17:00@uka123ily 我觉得这不算越权,版面上有权讨论板务。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17:00哈哈哈 笑死了 选个版主而已 记名连署也能一堆毛 XD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19:00“公投”没有记名的要说几次。只要是“公民投票”就有必要符合秘密原则。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19:00(2)记名公投 系统功能这么写,你要问几次 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20:00请你说明"选版主需要什么祕密原则"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20:00那根本就不是公投阿,那只是一般意见调查。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0:00你们不要一个讨论现实一个在讨论系统啦...-_-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0:00从一开始就是在 BBS 系统下跟你讲这件事,你在扯什么 www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1:00BBS 下,反对预审造册,只剩下记名公投可以检验选票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1:00@blaz 他在讲现实公投概念,不要纠结在这点上。没有意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22:00是没错啦,但即便讨论有困难也可以有表态的效果。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2:00to Tony 我知道,我只是很想让他理解这里是 BBS ...xD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2:00@blaz 我想我们的讨论在这点上已经聚焦过了,而 uka 显然认为民主价值凌驾于系统限制、看板群众的不信任危机。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23:00TQ大 请问下 连署系统一样可以设定门槛吧?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3:00我是完全可以接受高门槛直接匿名,而不是先搞预审制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3:00我觉得不用在这点上多着墨了,因为显然无法取得共识。@chx64 我记得是跟看板发文门槛一样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24:00应该这么说,就是板有对于民主价值的期许在哪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24:00喔喔 那这样有点麻烦 不能另外设定门槛喔?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24:00个人看法是:网络帐号不记名,无法实现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4:00我是认为板务这个机制本身就是非民主的,沙滩上盖不出高塔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25:00我认为会采记名投票显然是对板务施行民主没有信任感。这样的话本板的定位就有必要重新形成共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25:00哈 所以我上次提的办法就是回归版务只监督阿 你又不同意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25:00如果现实也能搞一堆人头票的话,我想人权宣言也要改一改了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5:00民主就是不信任当权者不能因为版主现在是个好人,就觉得以后都没问题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6:00我对看板标准只有:言论自由、明确的规则、不双重标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26:00板规第一条限于讨论范围还是需要具体实践在板务上。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27:00请你先界定人权宣言,是否仅限于自然人,或是网络身份亦可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7:00所以我反对当权者有权就投票人做事前审查 :p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7:00如果版友动辄对板务的执法质疑、争执,这也干扰意见表达。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28:00一人能使用多重网络身份造成选票不等值的情形依然存在着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28:00对我来说这种信任危机也很麻烦,所以我明白uka你的论点,但我认为以让看板回复正常运作为最首要事务。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29:00明早还要上班,先跟各位告退,我立场已经详细阐述要不就是高门槛的匿名,要不就直接记名,不要名册这鬼 :p不管投票结果怎样,我会欣然接受多数意见,尽管我看法不同:p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30:00而且说实在上次的投票是 yes/no 投票...这次是多位选一位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0:00我认为这个共识不建立,基本上信任危机一直会存在。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4-07-02 02:30:00大家早睡啊,肝要顾啊 XD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31:00@uka123ily 说穿了这就是一个“不然你还能怎样”式的妥协...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1:00不会因为先选出板主就了结这个问题。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2:00那又是一个问题了,要根据不同的投票方式来决定选举模型吗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32:00反正先想办法找出一个共识吧,至少能解决现在的信任危机。我认为透过意见的充分表达:ex. uka/blaz/me..etc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3:00探讨手段适当性和普世人权价值,跟命题为是非或多选题有关?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3:00我想常山对于以有投票门槛又多搞个名册的目的 立场很清楚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3:00不过民主常常妥协到最后也不怎么民主了。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33:00我们才有机会凝聚出一个皆大欢喜的共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4:00未必全然是结果,广义来说,过程本身也是一种民主。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4:00同意名册 我讲白了 你顶多就是也反对政黑的出没不敢直接讲
作者:
unaup (锁)
2014-07-02 02:34:00这次(选3位版主)状况和上次同意反对不同,只要有能力者参选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5:00过程的民主......听起来有点模糊。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5:00你要这样一下就把结论定死,这样又算是真正的民主吗?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5:00讲的好听清册可以公开检视 为的不过就是要排除那群屎蛆和26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6:00民主是大家的共识,还是先知、全能者的一己独断?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6:00这时候言论自由四个字又看不见了不是吗? X1以上不能进清册?唉,人要凭良心说话阿 虽然我也不喜欢屎蛆和26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7:00举个例,今天司改会基于世界趋势,避开台湾人民自决而迳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7:00常山板的名册适当可以讨论,但名册的确是可行方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38:00我支持的名册是不设门槛只抓分身的名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8:00名册可以 但名册本身就是种筛选机制 也就是说你同意筛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39:00请问你筛选的标准? 为何要有这标准? 直接拉高门槛不就好?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39:00所以为了达成“结果”,可以略过中间的“过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43:00第一,民主的价值不是多数决,多数决只是手段跟技术。牵涉权利的问题用多数决程序本来就很吊诡。第二,这某种程度其实是政府治理的问题,不是民主问题。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46:00那怎么决定谁是权利被侵害的人?是否表达意见本身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46:00你真的很妙 莫名其妙的妙 下面那篇连属你的秘密原则转弯了?1.用连署系统记名投票多数决哪里反民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48:00不会转弯阿,那根本就不是投票,要啥秘密原则。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48:002.只是选个版主又开始"不是民主问题"转弯 妙哉连署不是投票? 那怎有赞成反对? zzzZZZZ
作者: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14-07-02 02:50:00意见调查我觉得还好吧又没有效力,纯粹讨论。不然连推文发声都要违反秘密原则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50:00连署是连署,投票是投票,这是不同意义的东西。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7-02 02:52:00有点晕了..上一个问题当我没问,先睡了,明天再来讨论。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52:00连署要的产生提案,不是要终局方案。这是个人理解。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54:00连署公投,也不代表公投最后结果如连署方所愿。连署成立仅是可能影响议题设定,被排入政治议程中而已。我觉得根本是两回事,拿来比很诡异。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56:00哈哈 实质影响说喔? 请继续~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2:57:00跟那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一种开放议题设定的机制。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2:57:00抱歉 我还是觉得你转弯 :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3:00:00你要怎样认定是你的事,我只是表示我的意见。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3:01:00大方点承认就是不要党工 我会支持你清册说! OK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3:02:00那可能是有些人的立场,跟我无关。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3:03:00唷 又跟你无关了喔? 又转弯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3:05:00我本来就不是这样的立场当然无关,我很久前就说过。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3:32:00当然 你的立场我很清楚 别人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3:34:00你不一定要同意我,但要说有问题请提出论点。我不认为纯粹“宣称”可以构成一个有效且充分的回应。但如果单纯表达立场,那“宣称”倒是没啥问题。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3:35:00前面提过了 被你当不是问题了阿 不是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03:36:00我认为不是论点有提出论述,而且有系统,那你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7-02 03:56:00还在问"那你呢?" 这不是证明了我说的你认为别人的问题...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7-02 13:07:00我没有否认我是认为其他人论点有问题阿,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