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对于版主以版规第一条为由删除我的文章

楼主: SirChen (vanilla tobacco)   2014-06-28 00:37:31
我不以为然
以美国的例子来看最清楚,911之后美国的机场、港口、大型建筑物等地的
安全检查都比之前严格非常多,有一些检查项目甚至到了疑似侵犯人权的地步,
美国民众为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有人认为侵犯人权了,有人认为没有,
有人认为侵犯人权了但是可以接受,因为公众的安全没有保障了,为了安全
可以妥协。 这些争论到现在还在持续,而经过几次选举,美国政府换过人
执政,这些强力安检措施也没取消,美国选民对此可以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由此可见这不是什么"普世价值",而是可以讨论的东西。
由此分析,我认为版主删我前一篇文章并不恰当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8 00:38:00
这两个例子明明就不同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8 00:38:00
所以台湾有发生911吗? 赖中强看起来像是犯罪者吗还有注意破门的并不是警察 而是饭店保全
作者: luckyman188 (new)   2014-06-28 00:38:00
好像有简体字 造成我阅读的障碍 我要检举你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06-28 00:40:00
看到中东人背大背包旅游就可以上铐带回警局,这是你要的?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40:00
不服板主就不要去那个版啊 easy 我都做得到 你也可以的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8 00:42:00
麻烦先论述一下你想讨论的主题好吗XD?举例子是要讨论啥?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42:00
你觉得被针对 就不要来了就好别像我手贱 明知道被某智障板主针对还硬要去 被永久水桶
作者: mathlove ( )   2014-06-28 00:43:00
删你文章不洽当的原因是因为911(?)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44:00
现在我逛版都看板主的 板主有问题的板我都不去八卦板现在某个板主很有事 我也因为那家伙都没再去
作者: kenshin (剑心)   2014-06-28 00:46:00
关我屁事逆 不服判决去申诉阿 某些人不是最爱讲体制内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4-06-28 00:47:00
你要申诉,不是在这里发文。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8 00:47:00
我来说句公道话吧 删得很恰当 结案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6-28 00:47:00
大家 不要那么激动 对五毛 我们也一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8 00:49:00
管制和自由(隐私)本来就是会被调节的但应该是公权力来执行 而非个人 况且也应该负起责任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50:00
这只还好啦 只是价值观偏差 不像有些是根本丧心病狂
作者: siedust   2014-06-28 00:50:00
我怀疑你明白什么叫普世价值。若明白,就清楚事件的真面目。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51:00
我没说我讲的是最近很爱推英文那只 不要过度解读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8 00:51:00
-.- 你被永久水桶是因为被水桶了还推文祝人撞车
作者: Microscft (小软哥)   2014-06-28 00:53:00
我故意的啊怎样 所以说自己手贱啊刚好挑到那个我早就想诅咒他早早归西的家伙来骂
作者: groundmon (JJ)   2014-06-28 01:00:00
无限上纲怀疑人为恐怖份子,如果你不是受人指使那我建议你起码google一下什么叫人权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8 01:06:00
版主不是没水桶你也没警告你 只是删闻而以阿
作者: song7775 (凛透)   2014-06-28 04:32:00
你要不要去看看啥叫无罪推定照你的理论只要住饭店有访客饭店方就可以直接破门而入了甚至连预防性羁押都只限定某些重大刑犯赖律师他们犯过哪条重大法案了?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28 06:59:00
论述贫弱还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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