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江揆: 住宿私权与集体权利都重要

楼主: sading7 (sading7)   2014-06-27 23:57:58
※ 引述《SirChen (vanilla tobacco)》之铭言:
: 在房内的不明人士拒绝接触与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是恐怖分子,等搜索票到的
: 候饭店可能已经变成战场或是已被炸弹夷平
你有没有常识啊,持有炸弹枪械等管制物品本身就已经触法
任何人都可以逮补,但你不能随便怀疑那个人怀里有手枪便要去逮补
至少也得有充份的迹像显示才可
而且,你的这段言论跟本不是饭店据以破门的原因
影片里显示只是要他们出去,根本没有搜身和搜查房间(在说他们也没权利)
这段根本是你瞎掰的
警察也不认为他们是恐怖份子,如果警察如此认定的话
破门的会是警察,而不是保全
这些都是法律常识中基本中的基本耶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7 23:58:00
五毛的法律常识不好,别为难他们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8 00:00:00
我认为 实务上大概是有查到就没事 没查到就吃屎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0:00
喔~是喔那些人是抗议的常客,算不算是充分的迹证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28 00:01:00
如果他真是中国人 中国的民运人士家常被这样破很正常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2:00
他们抗议又怎样?伤害了谁吗?从头到尾都只有警察主动挑衅
作者: iamalam2005 (山风)   2014-06-28 00:02:00
常客又怎样?抗议违法了吗?啊我忘记中国不能抗议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头演员)   2014-06-28 00:02:00
有什么危险? 有人还在唬烂阿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3:00
原来只是在路边举个牌子和布条也算危险 那房仲业举牌子也很危险 (因为牌子可以当武器) 警察快去抓啊
作者: stegosaurus   2014-06-28 00:03:00
抗议又怎样? 没听过言论自由吗?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4:00
丢宝特瓶放鞭炮算不算是攻击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4:00
条子用警棍和盾牌攻击算不算危险 不要双重标准啊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5:00
喂羊绑铁链阻止通行算不算犯强制罪??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6:00
那条子和饭店软禁房客又该怎么算?就说了不要双重标准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6:00
我怀疑这七人打算这么作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7:00
有犯罪的嫌疑警察可以先羁押吧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7:00
五毛双重标准真的很夸张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预防性鸡鸭吗XDDD您吃到江院长的口水了 好棒棒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08:00
付2人钱,来7人,也不表身分,合理吗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4-06-28 00:08:00
这事件对错很明显了 不要跟故意混洧是非的人吵 把心力放在其它议题上吧
作者: emeth66 (迈向梦想之地)   2014-06-28 00:09:00
说得也是,五毛掰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4-06-28 00:09:00
像简雍传中:那男女有性器官,我怀疑他们要通奸这样子?
作者: monkky0120 (滞销品)   2014-06-28 00:10:00
证据就是先前的所作所为让我怀疑很可能这么作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14-06-28 00:14:00
建议原PO不要理他们…
作者: Eway307 (Topology)   2014-06-28 17:01:00
证据就是你怀疑喔,果然是警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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