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rChen (vanilla tobacco)》之铭言:
: 在房内的不明人士拒绝接触与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是恐怖分子,等搜索票到的
: 候饭店可能已经变成战场或是已被炸弹夷平
你有没有常识啊,持有炸弹枪械等管制物品本身就已经触法
任何人都可以逮补,但你不能随便怀疑那个人怀里有手枪便要去逮补
至少也得有充份的迹像显示才可
而且,你的这段言论跟本不是饭店据以破门的原因
影片里显示只是要他们出去,根本没有搜身和搜查房间(在说他们也没权利)
这段根本是你瞎掰的
警察也不认为他们是恐怖份子,如果警察如此认定的话
破门的会是警察,而不是保全
这些都是法律常识中基本中的基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