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新南群岛诉讼案

楼主: bomberhack (炸弹客)   2014-06-27 02:05:48
※ 引述《eighchin (战神跟蟑螂都打不死)》之铭言:
: ※ 引述《vasya (vasya)》之铭言:
: : http://www.zenbowlawfirm.com/news.html
: : 在网络上看到这个诉讼案,
: : 撷取他网页内容,
: : 本案对台湾人民的意义,除了所涉及关于自然资源及衍伸财富的利益之外,
: : 最主要的在于使台湾地位正常化。
: : 依据联合国数次决议所宣示:被占领方的当地人民对自然资源享有不可剥夺之权利。
: : 所以如果原告作为本土台湾人能够据此主张在被侵权区的权利,
: : 那将証实台湾仍是占领地反之亦然。所以本案的进行,
: : 实际上是本土台湾人民以正当司法程序要求美国厘清确认双方在战争法下
: : 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促使台湾地位正常化。
: : 为什么向美国提出诉讼?
: : 因为本案为侵权案件,被告Harvest Nature Resources公司间接暨受克雷斯通公司
: : 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之“万安北-21”合约,
: : 持续更新该约并每年公告并维持开采计画至今。
: : 其开采主张及继受之克雷斯通公司于该区实地探勘所得资料及用该资料制成之开采计画,
: : 侵犯了本土台湾人民对于台湾附属岛屿新南群岛之西鸟岛(即南威岛)经济海域的自然资源
: : 所应享有的权利。而被告Harvest Nature Resources公司的营业所在地位于美国德州,
: : 故依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得由美国联邦法院行使司法管辖。
: : 按照这案件看来,假如他是真的,意思是台湾也是有天然资源?
: : 只是不能开采?因为主权关系?
: : 原po对法律没很了解,所以他的法律那些层面真的不是很懂,
: : 感觉此举是逼美国表态?台湾到底是不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
: : 大家觉得呢=__=?
: 逼美国表态台湾是美国的国土,的确是提出这件诉讼背后最重要的政治目的,
你可能听错了?
这件诉讼案最大的胜诉点在于根据旧金山和平条约台湾是美国的占领地,
被占领地的人民享有自然资源(新南群岛是日治时代高雄州的管辖区),
这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对于戈兰高地水资源的决议(当然自然资源也包括石油),
当时以色列占领戈兰高地,
以色列侵占水资源,
故联合国决议被占领地享有水资源(这是很早以前的国际法到现在就是这样).
: 请注意,提出诉讼的原告是台湾人民(目前约一百人),并非中华民国政府,
: 这个案子目前在美国的最高法院,经过了几年的努力,
: 在今年2014年4月24日才终于被美国最高法院受理,正式成案,
应该说2012年9月时就在研究这件事情,
大概快一年左右才对被告寄出律师信,
时间是2013年5月底,
对方不回应故在2013年7月底向美国法院递状提出告诉,
没多久法院就受理了,
至今双方答辩数次到现在2014年6月,
估计应该年中会有第一次判决.
至于政治目的是要胜诉,
因为那是本土台湾人的自然资源.
: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6-27 02:10:00
感谢解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