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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叡
今天下午临时通知,副指挥官要看大家体测,14分钟内跑完一场三千,累到现在。
但再累我都要说:南榕广场事件,我抗议成大校方、拆字无罪。台南地方法院判决确定。
我没有赢。这不是一场游戏、不是一场比赛、更不是一场赌局。
我只是根据中华民国的法治、凭著良知,
为我自己、也为主张南榕广场的公共意见,
争取应得的自由。
成大校长不是我的敌人。
据说坚持提告的,我的大学导师(更是教我宪法的教授),
他也不是我的敌人。我与他们没有战斗,只有论与证的过程。
而这次论证的结果,从心于理、如今于法我都是对的。
前提是,我们已经几乎穷尽所有合法的诉求手段。
这么说,是为了回应所谓“法院认证可以拆招牌”的玩笑话。
论证不需要任何人难堪。
本来在这里想长话短说的,下次有机会再补充整起事件的细节。
但最后还是要感谢我的老爸老妈,
陪伴了我的每一次出庭、从一开始就百分之一百的支持。
我的立场根基稳固,最至少有他们对我的不需要证成的爱。
— 与李玖隆和独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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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兴趣可以看#1JYPt4_0 (PublicIssue),他本人真的是很真诚正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