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个国家恨医生吗?

楼主: e0326   2014-06-23 14:51:38
原文有点长,简单摘要如下,但还是推荐看原文。
1、依据苹果日报5月8日新闻 http://goo.gl/teMiqa
医疗纠纷处理及医疗事故补偿法可能于七月通过。
2、法案中就非医疗人员故事或过失所生重大伤亡,以医疗事故补偿基金给予补偿。
(参考法条第31条) http://goo.gl/VoQNv6
3、既然已非医疗人员过失,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分担之概念,
法案中却要求医界负担基金的七成,显与一般社会责任分担有别。
(参考法条第26条及第27条第5项)
现行社会风气就是只能医好,医坏了呢就刑民共用,非得搾到心满意足为止。
但医疗毕竟不是服务业(好像也没有服务业这么容易被告的)
医疗受到科技发展影响所致必然有其侷限性,
医疗事故补偿法有其存在必要性,但补偿基金的取得建立则有其探究空间。
为了让我们老年生活还找得到医生看病,也请一起关注这法案吧。
延伸阅读:五大皆空 https://www.facebook.com/GiveMeThree/app_206934186054251
这个国家恨医师吗?应该全民互助的医疗事故补偿,却要医界出七成
陈丰伟医生 http://blog.eroach.net/?p=1021
(一)
假设有一天你开车到屏鹅公路,因为看脸书讯息分心撞上路边椰子树,造成内脏大出血,
送到当地医院,急救失败过世,留下房贷跟小孩。还欠二十六年房贷的公寓可能被拍卖,
小孩没钱上补习班。你的在天之灵,会托梦家人告医师吗?
告医师,地区医院的医师无辜,他要救你耶。请教过医学专家的调解委员告诉家人,手术
失败是因为有一个出血点救不回来,难度很高,高雄以南另一位成功率较高的医师,当时
因为连续工作十四小时累倒在恢复室,也不可能来救你。没有人天生是医龙,如果救不回
来就告,很快就没医师了。
不过,你的过世,确实带给家里经济危机。好心的邻居跟家人说,要不然先拜托议员传个
话,请医院表达一下“诚意”,否则就租一辆游览车 去医院门口洒冥纸………….
医疗伤害(medical injury),多数不是因为医师的故意或疏失。医疗伤害,往往是因为运
气不好或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不管是否医师的疏失,医疗伤害的受害者与家属,常常要承
受经济与心灵上的损失与压力。有些社会福利国家,为了改善家中突然有人重病或死亡的
冲击,制订“医疗事故补偿”方案,让原本有机会治好、救活的受害者,可以快速得到一
些金钱补贴。
理所当然,既然是补贴医师没有疏失、打官司很难打赢的案子,补偿金就应该由全民税收
支出。目前全面实施“医疗事故补偿”的八个国家,法国、比利时、新西兰、北欧五国,
主要财源都由政府筹措。
BUT,人生就是有那么多 BUT…………..
在台湾,躺在立法院等待二读通过的医疗事故补偿法,却是七成由医界负担。各界预估金
额,一年二十亿到两百亿。
台湾的法案写得清楚,如果能证明医师有疏失,就不在“补偿”范围内。既然补偿的案子
都是“医师无疏失”,补偿金本来就不应该由医界出,不是吗?
另人难解的是,许多立委、社会团体,却说“医疗事故”都是医师的过错,医师要负责赔
,而且说个不停。
(二)
有人犯错,要负责,这是“赔偿”。没人犯错,但不幸受到伤害,由全民互助协助病人、
家属,这是“补偿”。台湾的“医疗事故补偿”,等同于国外的“无过失医疗伤害补偿方
案”(no-fault medical injury compensation)。有疏失,民法提告求偿。没人有疏失,
全民互助的公积金拿出来补偿。
实施医疗事故补偿的国家都有个共识:“让受到医疗伤害的病人与家属可以快速取得一笔
津贴,不用打官司证明医师的错误”。这是很好的理想,但全面实施的国家不多,就这么
几个。大多数先进国家不想做,第一个考量是财务负担。除非是社会福利网非常健全的国
家,否则要完全“填补”病人受到的伤害,如长期瘫痪或脑性麻痺,终身费用以千万计。
第二个考量是:补偿范围不易界定,太紧有违立法目的,太松又造成财务负担。
“补偿”制不经过两造抗辩,定案速度比司法流程快许多倍,审查过程不易深入。如何选
出适任的审查委员,让他们长期保持热忱、认真审案,技术难度颇高。试想,若台湾各地
成立补偿委员会,依草案广纳医法专家、社会公正人士、机关代表担任委员,决定一年数
十亿预算的去向,各界有力人士不会试图影响委员对个案的判断?补偿申请不过,肯定有
人会召开记者会哭诉冤情。换做你我,有把握承担各种关说、游说、威胁的压力吗?
我手边有一份瑞典的英文文件,举出数十种案例,描述那一些状况是“无可避免”的伤病
与治疗过程,不补偿,哪一些是有可能避免,可以补偿。我看得头皮发麻,这些对病人与
家属来说都是意外的不幸事件,为什么有些补偿、有些不补偿,台湾社会的第一反应,恐
怕是:“他们有背景有找人关说才拿得到补偿”。扪心自问,台湾社会对专业伦理与社会
正义的坚持,可比得上北欧与法国?
“无过失”却要医界负担,已经不合理。目前草案明订政府最多只出三成,未来审核委员
顺手送人情就更没压力。以“法国模式”的数字推估,台湾若仿效法国,一年准备十五亿
就够了。但考量台湾民情,“道德风险”难以估算,不知道会膨胀到几十亿。
草案写着,各医疗院所要上缴的费用,直接从健保支付金额里扣除。基层诊所直接扣医师
的钱,医院扣掉的钱,大多数还是会转嫁到受雇医师的薪水。立法院正召开临时会,台湾
即将成为世界第九个大规模实施医疗事故补偿的国家,也是唯一将补偿财源推给医师的健
保体系。
(三)
在探索法国医疗事故补偿时,我看到反复出现的字:national solidarity,意思是“社
会一起承担风险”。不管是翻成“全民互助”、“国家共同体”、“国家共担”,法国人
的概念很清楚:医疗过程中难免发生无法预期的结果,我们可以靠全民互助,降低每一位
国民生病就医时的风险。
这就是法国人的哲学。所以法国政府从社会安全捐、一般社会贡献捐、菸酒税筹措财源
,这些税金来自雇主、受雇者、一般收入以及消费者。不过,在审查补偿案件时,如果怀
疑有医疗疏失,就会要求医师购买的医责险公司出钱,或转司法系统处理。责任划分清楚
,没有交叉补贴。
北欧的价值观不太一样。北欧的审核委员若发现医师有疏失,还是照常补偿病人,但对医
师会有“医学伦理”的警示。也许是发函提醒,也许是要求重修学分,少数严重疏失的医
师会被停权或吊销执照。北欧社会强调“找出系统性的问题”,不轻易以刑法或天价赔偿
惩罚医师,如此才能鼓励医疗人员把自己或医疗系统的问题说出来。所以北欧的医师常会
在发现问题后,主动提醒病人或家属申请补偿金。
北欧的医疗事故补偿,由政府成立“公立保险公司”处理补偿金的申请与发放。公积金大
部分来自郡议会按照人口数计算的拨款,少部分来自自费的私人医疗机构(如医美、牙科
)。
要如何解释,台湾的医疗事故补偿,却是七成由医界出钱?
(四)
说到底,这是一个国家,有没有核心价值的问题。
法国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共同体”。北欧的核心价值是“找出系统问题,不归咎个人”。
美国的核心价值是“自由化追求最大效能”。不同的核心价值塑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但
也都能成为强大的国家。
台湾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在媒体上,我只看到:“医纠关怀协会理事长说,拿全民的钱来帮‘补’医师的过错,实
在不合理”、“某立委表示,医师造成的问题当然要医师来赔”。
但,卫福部草案不是早就排除医事人员的“故意与过失”,没有错,为什么医界还要分摊
七成?当说道理也没用时,只会让人感觉,有些人就是要医师“付出代价”。
缺乏核心价值时,社会的风向与政策走向,就容易受到各种游说势力的牵引。在台湾媒体
上,看得到的是讨论医界应该负担多少比例,上限是两百万或八十万。遗憾的是,
national solidarity,在许多谈法国医疗事故补偿的文献都会看到的名词,在台湾的论
述里,没有浮现。
想要惩罚医师的动力,抹灭了理性讨论的空间。当失去平衡的价值观深植在法案里,当“
全民互助”的精神不被提起,台湾成为伟大国家的希望,已经不存在。
(五)
这几天的立法院临时会,医疗事故补偿法随时可能通过二读。日后全世界的学者,一定很
好奇,是在什么社会气氛下,竟然订出这样的法条?
十年后,台湾将会有一批学者,因为发表这世界独特的补偿制度的回顾,得到教授升等的
学术积分。但,十年后的台湾医疗,你能想像吗?
当五大皆空已成事实,大医院急诊塞满担架,却还有人认为医师应该为没有疏失的医疗行
为负责。我们不要让这惩罚医师的法案,摧毁第一线重症医师对台湾人民的信任,加速医
疗崩溃。
我们要把“全民互助”的精神,再次写在台湾的法案里面。
(欢迎全文转载或分享。本文作者毕业于阳明大学卫生福利研究所,现为高雄县医师公会
会员)
PS1. 想了解国外医疗事故补偿经验的人,建议请先参考 “No-fault” compensation
for victims of medical injuries. Ten years of implementing the French model,
来源是Health Policy 114(2014) 236-245
PS2. 全世界大规模实施“医疗事故补偿”的八个国家,瑞典、芬兰、挪威、丹麦、冰岛
、新西兰属于 “pure no-fault”,“无论过失补偿”已几乎全面取代传统的医疗疏失诉
讼,与台湾现况有较大差距。法国跟比利时仍以医疗疏失诉讼为主,同时采用无过失补偿
。比利时转型的时间较短,法国已经累积十二年经验,较有参考价值。
PS3. “法国模式”限制只补偿死亡与重大伤残,且医师有疏失的不补偿,所以“法国模
式”的经费较节省。“法国模式”也跟目前台湾的草案较接近。“北欧模式”不限定重大
伤残,不限定医师无过失,所需经费较多,是某些学者估计台湾一年需要两百亿经费的依
据。
PS4. 北欧医疗事故补偿的核心概念是 “avoidability”,也就是在最好的照护品质下可
以避免的伤害,就可以申请补偿。无法避免的伤害、自然老化死亡、疾病病程就不受理。
法国则要加上“灾难性的个人伤害”(catastrophic personal injury)才受理,强调“全
民互助”精神。
新西兰的医疗事故补偿,则是放在“意外伤害”的大架构,跟工作伤害、交通意外伤害放
在一起建立补偿制度。北欧、法国、新西兰是三种不同的核心概念,相似但不完全一样。
台湾的核心概念呢?有谁能清楚说出?这恐怕还需要好几年时间,经由社会各界参与讨论
,来理出个清晰的轮廓。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4:52:00
能压榨的就压榨
作者: RbJ (Novel)   2014-06-23 14:53:00
健保也再压榨医生跟护士,现在医师不像从前那样光鲜亮丽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23 15:03:00
问题是在健保制度还是国人医疗观念不佳?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3 15:05:00
都有但要改善 势必从制度下手
作者: AlleyCats (痴呆丑肥怪)   2014-06-23 15:18:00
不挑起阶级仇视怎么有理由压榨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4-06-23 15:22:00
推楼上
作者: aidao (爱到)   2014-06-23 15:25:00
健保的问题在于资方分给医护的饼量医护该向资方讨
作者: AlleyCats (痴呆丑肥怪)   2014-06-23 15:31:00
漠视别人被压榨,自己被压榨的时候就不要抱怨否则同样的逻辑,以我的工作根本没必要去管服贸问题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4-06-23 15:36:00
其实是公卫恨医生~所以健保要搞死医生
作者: jojoberry (jojoyarou)   2014-06-23 15:53:00
不如问问医生为何恨病人? 为了钱和面子什么谎都撒病人的的组织器官皮肤牙齿被你搞坏了不能再生呢~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6-23 16:01:00
不是恨医生 是医生赚比较多 能抢他就抢台湾法匠多 , 出事先告医生就对了 , 赢了赚大钱 输了不用赔
作者: neromeri (Cefa)   2014-06-23 16:03:00
楼上马上示范了什么叫做恨医师...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6-23 16:03:00
像这篇case 1 那个人死了根本活该 , 还可以喊洒冥纸告医生现在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媒体跟法界带头示范什么叫理盲
楼主: e0326   2014-06-23 16:39:00
健保部份是另个大议题,主要是法案目前还没通过还有修正机会希望在造成既定事实前,引起大家注意去关心这法案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4-06-23 17:04:00
鬼岛的核心价值: 自私,别人都死好 政府就没钱要补偿很好,要加税当然不可能,压榨医生就是刚好,民意这样想政客这样做今天压榨A明天压榨B,总有一天自己当C被压榨,只有权贵随时能跑的笑呵呵反正胜组有的是钱永远压榨不到我
作者: hfiehfkjw (大砲)   2014-06-23 17:50:00
台湾人很多观念要改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4-06-23 23:45:00
以前的医师太肥太黑,刻板印象就是医师都是坏人。。。当年赚到油洗洗的,早就开大医院or退休,现在只是帮忙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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