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太阳花这群又回立院了

楼主: maleegobi (黑色鸟头 青年阵线)   2014-06-22 00:26:23
※ 引述《lingsk (理情随调)》之铭言:
: 我不知道给了一个有规范的法条,
: 今天挡了不卖中,那未来可以延伸与其他国家监督法案,
: 至少可以阻挡把台湾卖给菲律宾吧?
: 而且以法律位阶来说,
: 行政命令大过法律甚至宪法时,
: 那叫 " 违宪 "
: (除非你想说不是喊台独,但你要先给个台湾国宪法给大家,而不是隔空抓药)
: 一个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去回避立法监督,是很严重的问题。
: 但是一个有投票权的人民,反先扼杀不同但拥有相同的投票权人,
: 放过政府的胡作非为。
: 无异的,是个世界级的悲哀。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2 00:31:00
不是这样看 只有法官可以宣判人 但是杀人不管有没有被抓到都可以叫做违法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4-06-22 00:35:00
每个人都可以对宪法发表看法只是没有效力而已
作者: sshsshssh (我是不是我的我)   2014-06-22 00:39:00
汤德宗大法官会赞成你这种屁话吗?
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2014-06-22 01:45:00
看你丢的用语应该是念过几本法律书,但法律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06-22 02:09:00
就是这样才会有法官变成爬虫类
作者: muggyman (六张犁智英)   2014-06-22 02:13:00
请问一下 您知道什么叫做层级化的法律保留吗?
作者: makiasa (maki)   2014-06-22 13:12:00
这不是先前就吵过了吗
作者: hua0207 (hua)   2014-06-23 00:44:00
所以你在路上看到抢劫的现行犯也不认为该劫匪违法??因为有没有违法要等法官判嘛…。你的论点就是这样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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