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4-06-17 17:42:10关于时效取得的问题
  其实国际上并不承认时效取得
  也没有时效取得的案例
  时效取得必须要有一些条件
  1.占有、控制之领土非无主地,而必须是他国的领土。
  2.占有、控制须持续相当期间。
  3.占有、控制不曾中断。
  4.占有、控制须和平且公然为之。
  5.占有、控制须以主权者之权原为之
  以前我看过一篇比较简单而且明了的说法
  但是我找不到那篇文章@@
  这是黄昭堂的说法,我就找这篇文章来代替。
  http://www.wufi.org.tw/%E5%85%88%E5%8D%A0%E8%88%
  87%E5%8F%96%E5%BE%97%E6%99%82%E6%95%88/
  (1)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华民国占领台湾时,
  台湾并非无主地,而是日本的领土。
  虽有旧金山和约生效后台湾即为无主牠的见解(11),
  但其以前却没有台湾为无主地之见解。
  由这个观点来看,中华民国,是满足了(1)之要件。
  (2)关于占有、控制期间之长短,学说并不一致。
  有三十年之说,也有五十年之说(12),如依照前说,
  则中华民国占领台湾,为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故到一九七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刚好满三十年,在期限上,时效可以成立。
  但是,如依照后说,则须等到一九九五年。
  (3)要使占有、支配中断,单是抗议是不够的,
  必须有外交上有效的抗议、向国际法院的提诉、
  将事件委托于国际机构处理(13)。
  对于中华民国领有台湾,是否曾有类似的抗议呢?
  从一九四七年年初开始,就有几个台湾人的组织,
  要求联合国介入,而到国府被赶出联合国为止,
  几乎每年他们都提出请愿书(14)。
  这些虽是不具国家资格的“私人”行为,但值得注意的,
  这是实际上没有国家而自己的土地被夺占的台湾人的心声(15)。
  在国际之间,连带亚洲地域的纷争或中国代表权问题等等,
  台湾的归属问题,在联合国中频繁议论,是众知的事实。
  一九五0年十月七日,联合国大会以四十二票对七票(八票弃权)
  的悬殊差数,决议将“台湾问题”纳入议题(16)。
  并且,于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由新西兰代表提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应该讨论此问题,
  而于三十一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邀请函,
  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拒绝,而无法在联合国讨论之(17)。
  虽然如此,台湾问题可视为已成为国际组织的议题了。
  此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
  都同时断绝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而且其中一部分还声明
 “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
  这是否定中华民国的领有台湾,
  而应解释为中华民国之占有、控制台湾受到国际的抗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解放台湾”的姿态,
  可说是出于所谓“台湾问题为中国之内政问题”的原则,
  而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应可解释为,
  对于所谓中华民国的占有台湾,
  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别的国家,不惜以诉诸武力之强硬态度在抗议。
  由上述,可说中华民国之占有、控制台湾受到国际上有效的挑战。
  (4)虽然中华民国的占有、控制台湾无疑是公然为之,
  但却很难说它是和平的。台湾人所推进的台湾独立运动,
  反对中华民国之占有、控制台湾虽不是“国家”的行为,
  不能等闲视之,但如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
  公开反对中华民国的占有、控制台湾,并且企图以武力来夺取。
  (5)此点没有争论。
  如此,在五个条件之中,几乎没有问题的只是(1)及(5)两个项目而已,
  (2)不是没有问题,而(3)和(4)则没有满足之。
  因此,即使承认取得时效为领土取得之手段,
  也难承认中华民国依此而领有台湾。
  更何况,大多数的国际法学者不承认经由时效取得领土。
  而且,即使将时效适用于台湾,台湾也不归属于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的占领台湾,已如本书第二章第一节(六二页)所述,
  不是中华民国的独自行为,
  而是基于代表同盟国的麦克阿瑟总司令之一般命令第一号,
  在同盟国的名义下所做的。因此,如果要以时效来解决台湾的主权
 ,则台湾也不属于中华民国,而应属于前同盟国的。
  同样的,即使适用时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无法主张对台湾的权利。
  因该国根本不曾统治过台湾。
※ 引述《voglish (我要出头天)》之铭言:
: 抱歉几点请教:
: 1. 如果以“后法优于前法”的方式解读,
: 那中国与日本建交后,大平正芳所说的中日和约失效、终止,
: 会不会影响中日和约的地位?
: 2. 按照丘宏达老师说法,也就是你所谓的国民党洗脑御用学者
: 即便台湾主权因为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而未定,
: 那根据保持占有主义,是否意为中华民国透过六十多年的有效统治作为
: 得以主张对台澎主权?
: 最后,个人对国际法不敢说熟悉
: 不过几点心得,
: 1. 不是每个不同意你主张的人,都是所谓统派、中共同路人,
:    情绪性发言一点用都没有
:    支持台独的论点与方式也不会只有一种而已
: 2. 相信你对于上一篇被推爆的行动文稿,里面的主张,
:    应该有很多可以纠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