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之铭言:
: 虽然我支持台独
: 但我提出一个反对 TheRock大的理则学(逻辑)观点
: "台澎移转给中华民国" 并没有与 "日本放弃" 冲突
: 日本若不放弃台澎,台澎就不能移转给中华民国
: 日本放弃,提供了未来台湾主权走向的各种可能性
: 移转给中华民国只是其中一种
: 所以开罗宣言还是有效,旧金山和约也有效
: 大家继续....
你回这篇不禁让我怀疑你到底有没有看懂我写的东西。
我的文章不是在说开罗宣言无效,而是说:
就算开罗宣言有效,
也不会让旧金山和约所创造的“台澎主权未定”
状况变成“台澎主权移转给中华民国”。
因为开罗宣言中“台澎主权移转给中华民国”的部分,
英美已经在旧金山和约(英美)里以“使台澎主权维持在未定状态”的约定取代。
而中华民国则在台北和约里以承认旧金山和约的方式追认这项修改。
日本放弃台澎主权当然会让台澎主权的归属成为一个开放选项,
但主权归属的决定必须要以住民自决的方式进行,
而不是回过头去引用开罗宣言那个已经被新约定改写的旧约定。
在开罗宣言、波兹坦宣言的内容几乎全都在旧金山和约里照本宣科的情况下,
为何独独要对台澎主权移转的部分做这种不干脆的处理?
在包括条约在内的法律文件里,每一条约定都有其用意。
为什么跟之前讲的不一样,自然有它的原因。
中华民国要取得台澎主权?
当然可以,
但请老老实实的经由正当的住民自决程序来取得,
不要想把参加总统选举、各级选举的行为说是住民自决。
只有一个主权归属对象可选的住民自决算什么住民自决?
另外,更要把话讲清楚:
选中华民国就是选终极统一,
而且跟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金马的统治权争议、国共内战还没结束。
最后,我还是要提醒你:
如果你是真心希望台湾能独立建国,
就请摆脱用中华民国借壳上市的想法,
更不要以为正名制宪就可以完成法理独立。
因为中华民国本身在法理上就有严重缺陷,
再加上跟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金马的领土重叠,
让中华民国取得台澎主权只会自陷一中框架,
断掉台澎建国之路而已。
一个可以不甩国共内战、
以住民自决建立一个干干净净的国家的状态不去利用,
硬要把自己跟中华民国绑在一起、
替中华民国找取得台澎主权的借口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