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部长信箱-回复通知信
先生/小姐 您好:
您于103年5月21日投书本部部长信箱申诉中国时报“新闻报导不实”案,谨向您说明如下
:
一、台湾为民主自由和法治的社会,自民国88年“出版法”废止后,平面媒体之管理已回
归各相关法律,对于平面媒体的新闻报导主要以自律的方式处理。
二、您若认为平面媒体有重大违反新闻专业伦理之处,可向新闻媒体自律协会(电话:
02-2236-1698)、新闻公害防治基金会(电话:02-2936-5444)、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
会(电话:02-2364-3062)及财团法人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电话:
02-2369-5195)检举反映。
三、有关您申诉中国时报“新闻报导不实”乙案,本部业将您的来函转请中国时报(本部
对于陈情者个人资料,依法不予公开)。感谢您的来信。
文化部 敬复
另针对研处情形,敬请点选以下连结,协助完成满意度调查:(网址连结点)。
感谢您的热忱参与!
敬祝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文化部 敬启
备注:
关于您所来信资料如下:
案件编号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案件密码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姓名 (秘密,以免我被查到)
主旨 新闻报导不实
内容 《中国时报》2014-05-21 的报导:“捷运出命案乐青还闹场 民批冷血”
报导将二件不同事件硬要扯上关系,试图污名社运人士,
强烈要求中国时报公开更正并道歉。
并且我希望文化部能重视这问题!
不要让有心人士企图污名化公民运动!
(内容有修改,以免我被查到)
其新闻文原如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1004374-260402
来信时间 103/05/21
██ ※ 我的心得:
请问一下,文化部到底是在干什么的?
有大大能告诉我吗?
文化部如此的敷衍了事,
是不是文化部根本就不想管?
是不是根本就想把公民运动污名化?
我看文化部干脆废掉算了!
好像也没做什么事一样,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