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黄国昌/国民主权 破除“一国两区”的最佳

楼主: focus0918 (凝)   2014-06-16 13:53:08
〈自由共和国〉黄国昌/国民主权 破除“一国两区”的最佳利器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87896
自由时报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一席“台湾前途由全体中国人共同决定”的发言,引爆台湾国内
一阵譁然。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显然无法接受这种蛮横无理的立场,说得直白一点,中国共
产党连中国自己的前途都不让中国人民决定了,更没什么资格主张台湾前途必须由中国人
民决定。除了两蒋时期以“反攻大陆”的呓语所包装的谎言之外,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台
湾人民也没有疯狂到想要去决定中国的前途。
即使从统战的角度来看,范丽青的发言可说是十分愚蠢,不仅进一步加深台湾人民对中国
政府的不满,其所造成的反弹,更使得即便是心存“化独渐统”终极目标的马英九,在闪
躲了半天之后,最后还是要被逼得透过发言人作出“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由台湾两千
三百万人民共同决定台湾未来”的宣示。当然,事后许多网友的打脸文,都明白点出马英
九其实早在二○○六年接受外媒专访时,就曾附和中共所提出“台湾问题由两岸人民共同
决定”的主张,狠狠地再次揭穿马英九虚伪的假面。不过,由于中共的野心、马英九的谎
言,以及二者间的强烈连结,老实说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次的事件,除了让台湾人的
主体意识更为凝聚巩固之外,也提供了我们再次重新审视“国民主权”这个宪法上最高原
则所具有之意涵的机会,并有助于破解我国现行宪法所存在的内部逻辑矛盾与虚幻不实。
重新审视“国民主权”的意义
一个单刀直入的问题是:我国《宪法》第二条所谓“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之“国民”,其
范围为何?是否包括目前在所谓“中国大陆”的人民?这个问题,绝非是法学家于研究室
中所进行的抽象概念演绎,而系直接涉及我国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的存立基础,而具有本质
上及现实上的最高重要性。对于这个问题,除了业已沦为历史遗绪的“国民党法统”之外
,无论由何种观点来看,答案当为“台湾两千三百万国民”无误,根本不包括所谓“中国
大陆”的人民。也因此,我国的未来由这两千三百万国民决定,本为至明之理。
由此切入考察,我们也才能清楚地认知到《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的虚幻。质言之,所
谓的“大陆地区人民”,既非我国国民,更与我国主权无涉,纯粹就是一个就宪法而言毫
无意义的词汇。“大陆地区”可能是一个历史上的概念,也可以是一个地理上的存在,但
不具有任何宪法上的重要性。这个概念在我国宪法增修条文中之存在,可以说是一九九一
年第一次修宪时,囿于当时台湾甫开始第一小步的民主化,尚未彻底摆脱所谓“中国大一
统”遗毒下的产物。在今日观之,所谓“大陆地区”根本就是一个虚幻的存在,我国早就
没有什么大陆地区了,我国唯一可能的存在基础,就是台湾。能够行使我国主权的,也只
有台湾人民。“大陆地区”在我国宪法中的虚幻存在,除了弱化这部宪法的威信,增加这
部宪法与我国国民的距离之外,实在没有什么正面积极的意义。
也正是因为如此,笔者早已数度指摘马英九总统对于宪法价值的看重,从不在于“国民主
权”、“权力分立”及“人权保障”等真正牵涉本质上重要性的民主宪政存立基础,反而
选择拥抱宪法中最为虚幻不实的部分。这次,马英九在回应中国时所附加“在中华民国宪
法架构下”的前提,其心中或许还是想着这个“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的虚幻二元存
在;不过,我相信,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想的则是“国民主权”的原则。
国民主权,是破除“一国两区”这个鬼魅的最佳利器。
作者: jasonlu168   2014-06-16 13:59:00
讲得很好,但不如直接说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啦!
作者: RbJ (Novel)   2014-06-16 14:01:00
其实这还是承认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跟台湾未定论不同
作者: song7775 (凛透)   2014-06-16 14:11:00
“路可以由别人指,但命得自己挣”
作者: amazer (旺财)   2014-06-16 14:34:00
玩来玩去只是在岛内玩而已啦,出了岛谁鸟你啊?
作者: gyboy74   2014-06-16 15:02:00
虽然不是新闻,但还是有很多人不知他的肖鬼啊喀!
作者: siedust   2014-06-16 19:26:00
推!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6-17 01:21:00
我们还有时间绕路吗? 希望黄老师不是第二个马英九。
作者: justlazy (.....)   2014-06-17 02:59:00
先问问黄先生,怎么反媒体垄断反到上年代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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