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板众对于板务的意见,老夫认为应该可修改板规第一条,作为处理依据。
请板众于本文下方推嘘文,提供老夫参考。
第一条
★ 本板为供讨论与公共议题有关之新闻、讨论、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非公共议题之讨论,请移驾其他看板,违者删除处理。
============================以下为修订后=============================
第一条(草拟)
★ 本版讨论范围
(一) 本板为供讨论与公共议题有关之新闻、讨论、政策、心得与事务...等,
非公共议题之讨论,请移驾其他看板,违者删除处理。
(二) 违反普世价值之文章,板工有权视情节严重性,保留或删文处理。
(三) 推崇危害普世价值的政体、政府、政权、政党或任何组织,视同违反(二)。
(四) 普世价值内容请参考《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普....普世价值...@________@简单说推崇那个违反普世价值的国家,就是违反第三条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3:58:00初看很震惊 但想到既然是公民觉醒 《世界人权宣言》还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基本也没错啊@@对了推文呢? 推文是富在别人的文章上的 这部分怎么办?方向感觉OK没意见 不过细节处理也想知道 比如警告 水桶
作者:
Gnome 2014-06-13 14:01:00推,放大绝了。
挑衅的怎么算?其实有的也不是推崇什么,但用词就是超挑衅啊~~~~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02:00没关系 这只是第一条而已 挑衅的部分 也许大家再讨论看怎
作者: gyboy74 2014-06-13 14:03:00
以世界人权宣言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底!推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03:00么判断是合理的 不用一条版规就吃全部
作者:
metra (没茶)
2014-06-13 14:04:00常山前阵子是在找法源吗XDD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13 14:06:00如果用世界人权宣言,那这个板好像没办法讨论废死问题。
作者:
wyytwo (平安喜乐)
2014-06-13 14:08:00推板主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13 14:08:00
反废死人士表示: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08:00普世价值的内涵就是进步观的人权阿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13 14:09:00想建议不要用“普世价值”,用“民主政治及公民参与”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09:00但有一派会认为普世价值应该是多数意见下的人权
三我觉得有问题,如果这样318算不算危害普世价值的政府?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0:00公民议题和公共议题严格地说还是有所不同,演绎就会差很多
作者: gyboy74 2014-06-13 14:10:00
其实废死看你站在受害人人权还是加害人人权而定!而这只是框,具体化就要靠大家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11:00世界人权宣言有直接说要废死吗? 没有吧 所以不会阻碍吧?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1:00全民健保会归属于公共议题,但和公民议题差很多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12:00还是略有模糊,不过总是有个方向了,等下再来看一遍宣言。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12:00其实英文版名是公共议题版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3:00但这个板的主旨会用来讨论全民健保吗? 不是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13:00其实人权宣言的内涵是靠委员会解释的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14:00‘普世价值’由谁来定义? 每个人认定都不一样,这样太笼统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14:00规范理论上有固定内涵,实证上没有。这样很难判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14:00你确定这个版的主旨不会讨论全民健保吗?XD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15:00虽是公民觉醒后才开版 不过一开始就是开放公共议题 所以这应该只要版规定好方向即可
......“人人保有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
作者:
xalcard (小心眼的后果)
2014-06-13 14:18:00可以蒐集一下各家人文大师对公民的定义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4-06-13 14:20:00世界人权宣言范围也太广了,普世价值的定义是?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0:00版主不要把定义搞得太笼统或太刁钻,为难的是你自己
作者:
tsub (tsub)
2014-06-13 14:21:00推 新规第4点写的很明白了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1:00可以参考并修改八卦版版规,毕竟那已经是个长期发展并无数次制定及论战的成熟版规 规则越清楚你越好做事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22:00pommpomm 这个板规原本就是参考八卦版的板规阿 现在有争议所以才要重新讨论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22:00我也觉得第四点写得很明白了@@ 第二点是让版主保留裁量权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3:00除了清楚,操作化是更重要的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23:00至于第三点配第四点 这在国际上也算有公认了@@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3:00或许可以保留原有的板规,再加上移驾专板的黑名单就好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24:00也就是说整体看下来 我觉得很清楚 也有弹性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4:00这版版规友参考八卦版?! 那真的简化很多 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4:00我认识的国际并没有公认这种事= =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4:00定得太仔细真的会很难认定跟管理,要先读完宣言也强人所难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25:00服贸版当初就是参考八卦版的 然后本版移植服贸版的版本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5:00国际人权虽宣称有普遍性,却需要与各种文化与价值磨合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26:00和台湾本土在地文化结合后会产生什么新气象呢?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26:00第四条这种认识才是违反普遍性原则而缺乏内在一致性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6:00不要试图用版规控管言论内容或对言论作价值评判 管不完的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6:00我指的是‘特定议题主题’限定移到指定专板的指定清单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27:00加入基进侧翼的理念如何?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7:00直接从行为面管制这办法不错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28:00但是现在棘手的是有些讨论大家觉得不适宜在本板,必须界定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29:00公民价值就是每种言论声音都有存在的必要,但为了维护讨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29:00国际公约不会太宽 看板的宗旨 可以最崇高理想来代表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29:00我也认为行为面管理即可...
这会回到昨天提到的 统一论点 伤害了谁?或者以哪一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30:00陈义过高只会拉高讨论门槛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0:00未来才有发展的可能 当然闹板问题目前比较急迫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31:00简单来说就是这个板要不要做审查阿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1:00有些人认为目前比较急迫 但我个人认为也还没有到大量洗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1:00老实说我也觉得‘该不该统一’应该到两岸或其他看板去讨论
跟"中共"统一当然违反两人权公约 因为她违反普世价值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2:00是无庸置疑的 甚至是最重要的 因为那是一切行为最初发起的
可是独立会影响到2300万人统一(绿豆奶)也会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3:00版面有限,已经有了专板应该要集中到专板去讨论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33:00维护民主制度和社会形式的独立并没有违反普世价值。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4:00我认为创板初期 应该海纳百川 尽量吸引人气 汇集各种议题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34:00我觉得第三点一定是必要的 特别是人权上世界那些国家恶名昭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5:00以壮大本板参予人数 毕竟说到底 人数就是硬道理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4:35:00谁来判定某个政体、政府、政权、政党危害普世价值?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35:00彰 算明确 宣扬他们的理念政策观点 实在无益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36:00‘该不该独立’应到两岸专板,怎么进行独立运动适用本板 XD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6:00人一少 力量就减弱 八卦板为什么重要到国民党要花钱买帐
错了LKCS,这里的问题是发表言论算不算危害普世价值?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7:00号来管控人数?那是因为他人够多 借由讨论议题的多元 涵盖并吸引各种层面使用者的餐与 如此一来 就可以让各种讯息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4:38:00草案的第一条第三款提到危害普世价值的政体府权党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38:00众人的意念集中所造成的力量 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现在人数又不多 讨论是应该要多元 问题是并没有多元呀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39:00统一你还要跟对岸协调,反而独立是台湾人公民自决的事。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40:00统一或独立你都要面对中共阿....只是面对的形式不同罢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40:00我以为,联合国大会并没有在讨论如何维系共产或威权体制。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0:00哪来的现制统一言论啊 不过“被统言论” 虽不在这条范筹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1:00也是不该讨论的 ROC人去谈什么被PRC统一? 这对吗?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41:00真的从行为面管制就够了,然后界定清楚PI版到底想要容纳哪些议题,这样足矣 捣乱讨论秩序就水桶,但不建议对言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41:00A要跟B一起吃饭,他们要自己协调;A自己想吃面,干B屁事?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2:00叛国言论喔 要谈统一何不谈让PRC民主化 台湾自由统一中国?
之前到底有什么宣传统一的言论..那不就26在说笑话给大家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13 14:42:00希望能看到公民与社会的讨论,统独要吵不是有很多战场了?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3:00后者就叫统战 哪个国家可以让你这样干的? 你提的这个问题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43:00就不要到时候有人突然想到可以拿中华民国宪法出来炒XD
作者:
lyu0001 (乡民1号)
2014-06-13 14:43:00让他们自嗨就好了,提醒"拒绝回应此ID张贴无意义文章"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44:00结果发现这部中华民国宪法是以统一作为终极目标。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4:00对 又牵扯到统独去了 连版规讨论都这样...冏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5:00中华民国宪法部分 因为可以版友互相讨论 这我没意见
能够“畅谈独立言论”,自然会有“其他选项出现”。所以是要限制言论自由吗?要的话就订好啊。
那是他个人言论行为 也可以看看中国某些26是怎么想的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4:47:00PRC人要借版讨论PRC如何民主自由 连这我都没意见 纯来统战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1:00要了解对岸的想法也真的很重要,知己知彼才能战胜对方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1:00我建议开一个公民沉睡板,好好把言论自由发扬光大。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4:51:00A说某政府危害普世价值,B反驳,算推崇危害普世价值的政府吗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2:00如果不了解共产或是统一的优缺点,就很难破解谎言和攻击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52:00言论自由有包含叛国言论其实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52:00不同派别对于言论自由的界定其实差异很大...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4:53:00叛国和分裂国家的言论的确是有被包容的...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3:00问题是现在那个板又不能嘘,等下又被说闲话。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4:00还是那句老话:要看你如何看待公民觉醒?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4:00机车退出骑楼都来了 XD 我看还是干脆不要限制议题吧
既然不包括就好好想想怎么限制阿,公约第19条第三项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5:00有讨论的价值就自然会讨论,推文自然去决定要不要移驾他板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5:00机车退出骑楼当然也是议题 因为那跟公民的生活有关公民觉醒就是 关心你生活中的大小事 因为这些大事小事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6:00不是不符合言论自由,问题是哪些议题要在哪些板讨论?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6:00都牵涉到所有公民的大小权利 也许有人对国家主权大议题比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7:00机车退出骑楼都能容得下,那很难去说其他议题不能容下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7:00健保保费讨论过程 富人所得税修正 房地产持有税修改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13 14:57:00区分议题的话这个板就不需要存在啦,有其他更专业的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8:00讲到底觉得真的就不要限制议题了,让板众自然决定要否讨论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4:59:00如此一来 就又回到了 反对强权对弱势压迫的核心本质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4:59:00只要规范讨论的行为就好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13 14:59:00不想讨论就不要推文冲人气,是这样子吗?倒也不是不行。
那么,就又回到该怎么样保障言论但是剔除""例外""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0:00现象 进而对社会各种大小议题的关心与参与 不论什么议题只要出现强权压迫弱势的现象 就值得我们为弱者发声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2:00关注"各种强权"对"各种弱势"在"各种领域"的压迫情事如此一来人数就会越来越多 力量自然越来越大 以我为例过去我对统独议题毫无兴趣 直到318学运 开始关心起生活中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02:00我的结论是板规一不变更内容,但是另外小心规范讨论的行为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5:03:00国民党把废人扁关到漏尿,算不算危害普世价值违反人权宣言?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3:00被影响的各种议题 慢慢的我对其他各种强权压迫弱势的议题也产生了想要了解的兴趣 所以以前我不想了解反核是在反什么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5:00现在却也有了兴趣 统独议题亦然 我相信其他人应该也有类似的心理转变历程 公民意识的觉醒 不就是如此 从原本的漠不关心 到对邻居社区土地国家世界的热情
某强国不让该国子民回家 流落台湾 算不算违反人权?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6:00先从关心自己 拓展到关心别人 再到关心社区 关心族群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7:00关心国家 甚至到了关心不是人的动物 植物 土地等环境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5:07:00倘若是讨论,就有双方,有人说这是违反,有人说不算违反
作者:
lamda (钢琴加吉他)
2014-06-13 15:08:00先能爱自己 扩而冲之 到能爱人 故使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扩大每个个人中对爱的格局 加以放大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4-06-13 15:08:00你说KMT并没有违反人权宣言,那你就是推崇危害普世价值的政党
何必为贵国一党only护航护成这样 要被禁了紧张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14:00感觉讨论已经陷入了泥巴仗的样子 ...我其实有新想法比较民粹的作法 直接发一篇标题为 [提案] 某某某的文章处置内容提出证据 就是该ID发表三篇以上的多嘘文接下来由版友推嘘文决定 一人限一票 最后再由版主决定
为了维护讨论品质 的问题要解决 推文有人在乱是事实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18:00视情节或累犯给与处份 或是 不处置
这部分今天凌晨有人提出类似的作法,问题卡在"嘘工"或者有恶意嘘客,然后就没下文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20:00所以才有版主判断的部份 版友只是负责提案而已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28:00XD 原来这想法已经有人先发表了 那代表这想法不错呀那我们来讨论这个想法的可行性跟会遇到的问题吧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31:00我没有看到那篇后面的讨论有出现什么可能的问题呀
正确来说是从 #1JcRADMF 讨论到刚才贴的那篇作结。从3篇 XX嘘文就桶到 嘘文送请公投为止。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36:00好啦 其实直接支持新版规也是不错的选择 板主裁定吧
被板主拐来当反派,其实也还满有乐趣的XDDDDD我必须要承认板主当时在政黑的劝诱文很有效果阿。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41:00觉得新板规不好,我不想去读什么宣言跟公约,认定变得更麻烦而且要有容许反对的声音存在,你才能各个击破政客的谎言你不了解‘统一’的论述,你怎么去破解其中的利弊得失?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42:00XDD 版主请问一下 我简单的问一下 根据新版规的话那我之前检举的那两个ID的那种言论会被水桶吗?
作者:
metra (没茶)
2014-06-13 15:44:00不了解统一的论述只要去一趟政黑就够你看到吐了
作者:
bluwind (è—天的風)
2014-06-13 15:45:00依照新板规,是不是某些‘认识中国思想’的资料就不能讨论?但是你要击败你的敌人,必须要先认识你的敌人了解他的战略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47:00认识中国思想 ←这不算公共议题吧?认识台湾思想还比较符合公共议题 为什么?因为我住台湾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5:51:00那就可以扩大解释成了解台湾的邻居→菲律宾的思想....扯远了啦 基本上新版规目前看来没大问题呀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06-13 16:13:00赞成
作者:
arbwen ( )
2014-06-13 16:15:00什么!!!?不会被水桶!!!....好啦 那可以劣退吗?(讨价还价)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6:17:00至少有删文管制 也不错了啦 真有恶搞的一堆删文还来乱 再定版规也可以 毕竟要谨慎点
作者: xup6y3ru04 (奇奇奇奇奇) 2014-06-13 16:29:00
推
作者:
laoyang (老杨)
2014-06-13 16:56:00认为应该关闭自删功能,不能说完删了就当没发生过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6:57:00PTT没做这个功能吧?只能m住不能自删
作者:
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7:07:00批踢踢可以关闭自删功能 但这影响较大 建议公开讨论
作者: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10:00现在删文后会留下ID 要版规管还是可以 操作上关闭要先讨论
关键还是发/推文挑衅部分,宣扬中国文删文OK,但挑衅或者恶意攻击台湾,就应该桶了吧
禁掉自删容易出现个资问题,建议不要 但应该限每日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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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17:00这篇是第一条的修改 挑衅的我觉得可请版主修改3-4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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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21:00挑衅的部分 版务相关讨论大熊大觉得够充分吗? 我觉得偏少而且有些挑衅很技巧 直下歪理结论放话堵人 断章取义扭曲类似这种的 我个人是还不知道怎么去规范
挑衅的部分,其实关键还是在于版主的认定程度,如果版主故意不严打,故意要纵放,那怎么规定也没用因为太多挑衅是藏在推文中,真的只能靠版主处理之前我们讨论的无论是嘘文太多桶,还是直接桶,都只能针对发文, 推文的话, 好像真没办法,只能靠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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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7:44:00基本上适用于发文的违规 也会适用推文 只是要靠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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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45:00刚刚才想到 一开始就想问这次第一条修改只规范到发文 躲在推文里的没处理到 以后他不发文在推文乱 总不能删原作者文
没办法啊,目前处理推文,只能靠3/4条,这完全看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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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shan (仲轩)
2014-06-13 17:48:00在推文乱当然是水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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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49:00那一定要修3-4了 因为下午讨论过 3-4目前照组务判例 要针对个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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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53:00有点难 刚刚想了几个都觉得会出问题 先吃饭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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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4-06-13 17:55:00我觉得先修改可以确定的就好了 剩下的先嘘或冷处理吧
根本只有某些人被挑战了就说人家来乱吧(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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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z (开花大叔)
2014-06-13 20:18:00统一?只有侵略哪来的统一,侵略当然不能谈论而板规我觉得 ok 但是多次累犯只有删文,是否要算乱版大方向没问题,实行细则上才是重点阿六要来本国享受言论自由当然欢迎,但不包含侵略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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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angTW (谷歌翻译王)
2014-06-13 20:25:00希望不要有简体字出现...
作者: nalani 2014-06-13 21:02:00
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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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alie (Ratalie)
2014-06-13 22:00:00文章把么打成么 并打成并 永久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