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呢,针对陈为廷的回应内容呢,
我只想建议他,还有公民宪政会议的每一个人看我之前写的这篇: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228874.A.58A.html
看完这篇之后,就会理解到,
只要还是在“中华民国”的体制下,公民宪政会议开再多次也没有用。
因为中华民国这个壳是烂的,
不要幻想以为用中华民国这个烂壳借壳上市就可以实现台湾独立,
就算你把名称改成“台湾共和国”这个壳一样是烂的。
一栋破茅草屋不会因为你在外面钉个“帝宝”的招牌就变豪宅。
而事实上独立这个现状就算维持了一万年,也仍旧得不到法理上独立。
此外,何谓片面改变现状?究竟什么是现状?
现状是中华民国合法统治台湾,台湾事实上独立吗?
否。
现状是中华民国合法代管台湾,台湾事实上独立。
而台湾该做的到底是什么?
在中华民国的宪法下决定台湾的未来?
当然不是,
干嘛依照一个没有合法拥有台澎领土主权的代管军政府的宪法决定台澎的未来?
那修宪把台湾的领土限制在台澎金马?
你有事吗?
金门马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统治的合法领土,
只是目前正由中国境内的叛乱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占领。
你把中国的领土划入自己的领土范围然后说要独立?
在法理上,中华民国政府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内战,
其法理统治和事实上统治权尚未一致的部分就只剩下金门马祖。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鬼扯说台澎是他的合法领土(然后不少国家还买帐),
就是因为中华民国政府在占领中国领土(金门马祖)的同时也统治著台澎。
所以让人产生“目前在中华民国政府统治下的所有土地都是中国领土”的混淆。
把金门马祖划入自己的领土范围内?
是嫌被卷入国共内战的时间还不够久吗?
拜托,就把那两个地区留给中华民国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去解决吧,
干嘛去碰那两颗烫手山芋呢?
好,那台湾究竟该做什么呢?
台湾该做的是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完成住民自决公投。
而且这个住民自决公投绝对不是依照中华民国的鸟笼公投法举行的垃圾。
而是要参考黎巴嫩的建国方式完成建国工作。
黎巴嫩是怎么独立的?
1517年-黎巴嫩被鄂图曼土耳其占领
│ 成为鄂图曼土耳其合法领土
│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鄂图曼土耳其败战。
│ 仍为鄂图曼土耳其合法领土。
│
1920年-签订色佛尔条约,鄂图曼土耳其分裂。
│ 原为该国领土的黎巴嫩为法国代管统治。
│ 原鄂图曼土耳其丧失主权,主权归属决定权回归黎巴嫩人民。
│
1941年-法国宣布结束对黎巴嫩的代管统治。
│ 人民可行使住民自决权。
│
1943年-黎巴嫩宣布独立建国。
注意到黎巴嫩的人民是在什么情况下行使住民自决权的吗?
法国已经宣布结束对黎巴嫩的代管统治的时候。
这究竟为我们带来什么启示呢?
我们可以写下这样的历史:
1945年-中华民国依据盟军太平洋战区代理国(美国)所发布的
│ 一般命令第一号 (General Order No.1) 代管台澎。
│
2016年-中华民国宣布结束对台澎的代管统治。
│
│
2016年-台澎宣布建立福尔摩沙共和国。
我已经把路指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全体台湾人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