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建荣(桃园地方法院法官钱建荣)
媒体报导因贪污案入狱服刑,与前案定执行刑7年的前立委颜清标,在6月3日甫获台中
监狱通过假释初审,法务部就火速通过假释审查、台中高分院更光速裁定假释付保护管
束,仅短短4天,颜清标于6月6日假释出监。
殊不论颜清标这是第二次服刑,竟仍然第一次审查就通过假释。加上有媒体报导当权者
一手策划主导当年的会计法第99条之1修法,引发舆论譁然,又要覆议搏形象。不免启
人是否要求司法配合偿还人情的疑窦。至少此次仅花4天就从通过假释初审到释放出监,
绝对是司法史上“最有效率”的程序。
有审理刑事案件经验的法官都知道,检察官声请假释付保护管束的案件固然是最速件,
但办案期限其实是五个月。当然因为监所通常要假释受刑人收到裁定才敢放人(实务上
也有很久等不到裁定就先放人的),所以法官惯例上会以最快的速度尽速裁定并送达。
尤其是遇上重大节日,例如除夕前几天。但是以颜清标案,中午就分案(法院通常是到
下班前才分案),法官下午立即裁定,书记官也配合赶在当日制作正本,再光速般于下
班前送达监所给颜清标收受,绝对不是常例。又不是遇上除夕,也非赶月底可以算结案
成绩。台中高分院真有如此在乎受刑人权限?
至于假释审查程序,以我过往多年曾担任桃园女子监狱假释审查委员的经验,别说对于
重大犯罪或累犯者,通常不会第一次审查就准予假释的不成文惯例,就算假释审查委员
通过初审审查,公文流程送到法务部审查核准,再送回监狱的作业也没这么快;所以当
审查刑期剩下不到两个月的受刑人(因为他们都被多次驳回),狱方会建议我们直接驳
回假释就好,因为等公文流程跑完,受刑人刑期也届满,无假释必要了。
再来是假释审查委员会的“高效率”。假审会每个月开会一次,通常一次要审查的案件,
以相对受刑人少的女监而言,我的经验少则三十件,多则七、八十件也遇过。台中监狱
同次审查会议不可能仅审查颜清标一人,那么其他通过假释的受刑人是否也在四天内就
释放呢?法务部要不要公开数据说明?台中高分院又真的敢说对颜清标没有特例?
跑公文流程这件事,是不是平常心办理,民众都看得出来。去年国民党开除王金平党籍,
中选会一天都不敢怠慢,即使下班了还是要送到立法院,以防免王金平去法院声请假处
分阻止剥夺立委与院长身分的生效与执行。身为国家最高选务机关竟如此臣服于执政党,
甘为政党的手脚?叫人怎不悲哀。至于中选会主委其后是否为此被提名为监察院院长,
是否真能超出党派,也让人不免持疑。
如此神效率的“司法特例”在这个政府并非罕见,因为最高法院也早“沦陷”。最高法
院在前总统陈水扁的龙潭购地案、陈敏薰献金案不仅极为罕见(那一庭可能是首见)的
自为判决,使有罪判决确定并定执行刑;更以寥寥几字就推翻自己建立适用多年的“法
定职权说”,改采内容空洞的“实质影响力说”。对照这次颜清标案极尽配合能事之火
速释放程序,操弄司法不是刚刚好而已吗?司法院甫成立的“确定裁判审查委员会”或
许更应该审查一下扁案究竟有无程序瑕疵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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