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话题-“高级公务员”目中无法
2014年06月09日 04:10
王炳忠/抗独史阵线发起人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09000735-260109
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如今因参与太阳花学运,被质疑违反《公务员行政中立法》。
(本报资料照片)
有关黄国昌是否违法一事,中研院上周五深夜发声明说是没违,“有按规定请假”,
但中研院不只不说明黄国昌何时请假、怎么请假、请假多久,其言辞亦多有矛盾,只
是拿石头砸自己脚。
黄国昌既然是公务员,那就还不只是请假的问题,而是有无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
规定的“要谨慎,要忠于职务”的问题。有公务员因思想不对就被严惩,谢启大发言
就被狂批必须免职,那黄国昌不但出言辱国、辱台、诋毁元首,还付诸行动领导,其
本人也自承涉犯刑法首谋聚众、闯入公署、破坏公物、内乱等罪,后来又成立“岛国
前进”组织,宗旨为“以社会领导政治”、“从街头夺回国家”。以上种种言行,怎
么没犯“不谨慎”罪而以《服务法》相绳?
再退一步看《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铨叙部说根据该法,公务人员不能在上班时间
参加政治性活动;而不论是上班或下班时间,“都不能主动集会、发起游行、发动连
署”,也不能在政党或政治团体任职。然而铨叙部又加了一句:“但是否违法,由所
属机关认定。”此说已显有问题,若所属机关就可自己认定,那要监察院、公惩会干
什么?桃园合宜住宅弊案,是否可由桃园县府认定了事?
如果这都没违法,该院真的都可自行认定,那就没事了,但该院显然也觉心虚,在声
明中又狗尾续貂说:“作为学术研究最高机关,对于各种不同观点的学术意见,向来
尊重研究者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具有公务员身分的中研院研究人员,“无法自闭于
象牙塔中,需走入人群,与国家发展和社会脉动相结合,实践人类对永恒价值的追寻
。依其探索所获得之确信,提出具体主张,应享有言论自由之保障,此恒为民主社会
之常态。”
如果真的能用“言论自由”的宪法大帽搪塞违法问题,那其他位阶低的《公务人员服
务法》、《中立法》、《考绩法》、“差勤规定”都要让位,则该院又要针对这些法
为黄国昌提辩作何?
难道就是“中研院”的公务员才是最高级的,刑不上大夫,其他低级公务员,就有法
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