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专院校实验室,竟是工伤重灾区!

楼主: inaina ( )   2014-06-03 21:59:26
苦劳网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931
2014/06/03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
大专院校实验室,竟是工伤重灾区!
17年来发生34起意外,研究助理却无劳保职灾赔偿!
时间:2014年6月4日上午10:00
地点:高等教育产业工会 会议室 (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138号11楼)
各大专院校急于否定学生兼任助理的劳工身分,迟未依法作为雇主,帮兼任助理投保劳、
健保,并提拨劳退金,此举恶意积欠兼任助理们的投保年资、保费与劳退金,非但侵害广
大劳动者们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当工伤意外发生时,劳工们甚至无法得到完整的职灾赔
偿。
根据高教工会统计,自1997年以来的17年间,光是在大专院校实验室发生的意外就高达32
笔,当中确认导致学生兼任助理受伤的工伤案件高达10起、辐射外泄事件1起、致死亡案
件3起,且事故发生所在校园遍及台湾各公私立大专院校:光台湾大学就占了5 起、清华
大学3起、成功大学3起、中兴大学2起。而这些于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伤、致死案
件,竟然都因为工伤者为“学生”、资方便宜行事未帮其纳保,使得他们未能得到完整的
职灾赔偿与抚卹。
上个月又惊传中山大学海科系博士生,在参与东沙群岛采集工作中不幸溺毙案件,而中山
大学校方一方面虽承认该名学生为“因公意外”,却再三否定该名博士生是否于雇佣关系
下参与此项调查计画,进而拒绝该生应享有劳保所保障的完整职灾给付。然而,早在去年
3月台大工会一案上,劳动部就已确认学生兼任劳动者的劳工身分、确认雇佣关系;而自
去年底高教工会发起的检举行动中,劳保局更于今年5月,于成大案件上再度肯定检举人
兼任助理与校方之间存有雇佣关系、判定成大校方应即刻为其纳保,否则将处以罚则。
雇佣关系如此明确,起容校方片面否认?高教工会呼吁:
各大校方应遵循劳动部之认定,肯认学生兼任助理与校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即刻为所有
学生身分之兼任助理、助教、工读生投保劳健保、提拨劳退金,以还给劳动者应得的劳动
保障。若发生意外事件,必须依照劳保法规定的完整职灾处理方式,予以抚卹与赔偿,并
承担雇主责任。
新闻联络人:
刘侑学(高教工会兼任助理代表)
陈书涵(高教工会主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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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支持警察组工会,也请支持研究助理、实习生纳入劳保。
只要有对价的劳动服务就是雇佣关系,不能以学生身分否认,
年轻人还没踏出校园,从事学术研究都要被剥削,
那么学者因为利诱而投共也不意外阿...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4-06-03 22:02:00
推。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03 22:22:00
什么时候鬼岛能变回宝岛..
作者: jenny10193   2014-06-05 03:08: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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