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林口A7土地根本就还没征收完毕
国民党政府就急着卖给远雄
而且采用所谓的预标售
当时民进党立委田秋堇质询当时内政部长江宜桦
江宜桦竟然说预标售没有法源 所以不违法
那我想问的是没有法律依据
政府可以将人民的土地强制征收标售给财团吗
而且这种所谓预标售是说你家的土地所有权状还在手上
但是政府可以自行将所有权转移给建商
这样合理吗
别跟我说会有新房子可以换
假设你有30坪的房子
政府征收林口土地了不起2百万
但是建完房子后 一坪15万
最小坪数只有30坪起跳 加上车位100万 所以至少550万
变的你还要负担350万的贷款
鬼岛就是这样玩
没党証 有关系
有党证 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