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近期加入健身房,但这间健身房过往有纠纷
于是我过两天决定退费
因为期限还在七天内,且并没有使用任何课程及服务,因此理应申请到全额退款
上周已寄出存证信函,证明我在 7 天内
跟负则人约昨晚退费,但退费需要 45 个工作天,非常不合理,健身房说是公司内部流程
,我无法接受因此拒签
昨晚也请警察到场,负责人根本就没在怕,可能过往有经验,随口说警察只能处理刑事又
不能处理民事,这样的态度让人非常气
已跟行政院消保会及 1950 申诉
问题:
1. 网络上公布店家名称会有问题吗?
(并没有公布负责人姓名)
因为看到多数影片文章都有隐码,不知道公布全名有没有问题
2. 退费合约上写需要 45 个工作天,这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有什么解决方式?
退费契约我没有签名,网络上有人分享 45 天后还是没拿到退款,怕到时又被拖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