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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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第三方+强制 对方 只有强制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详细略,就是出租车撞我家人当时开的车的侧面,节录判决内容:
被告(出租车司机)有行驶至系争车祸地点时,未依号志停车让干道车先行之过失甚明,
且依当时情况,应无不能注意之情事,故被告知过失堪以认定。
原告请求被告赔偿车之修复费用,即属有据。 其修复费用为一万xxxx元。
下车还说是我家人撞他,用侧面撞你车头?
六、问题:
1.出租车司机 称名下毫无财产只有汽车一台,如果要查每家银行或邮局是否有帐户,须付费给法
院 数百元/每家银行或邮局去进行查询。 查了几家查不到就没查了。
2.问法院说能否对他的汽车强制执行,据家人转述法院
要家人自行去找到出租车停放地点找到以后才可以扣押(?
在路上要找到车子本身就很困难了,他还住很远,就算找到等警察来说不定又开走
了,实在难以施行。
3. 他是自营 没有所谓的薪水。
结论是完全无法求偿一毛钱,出租车司机连和解(一半金额)也不愿意和解。
所以基本上没有招了吗?
任何出租车达到上述资格,只要摆烂就可以不用负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