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今天收到分局通知书 案由是写诈欺
就打电话去分局问 警察只说你在虾皮卖东西 客人觉得被骗其他的完全不愿意说明
因为到案说明是2周后才要去
有在怀疑是有关一个虚拟商品的买卖纠纷
贩卖的商品是订阅制一年约 ,但时间还没到有变故无法继续提供,有跟买家说明 会案比
例退款
中间因为人刚好在国外无法处理有拖一些时间,但也有说明1/13会陆续退款 ,1/18回复
已处理退款
,1/19买家表示没收到退款,有去询问虾皮客服,客服建议他报警,1/19我回复买家说虾
皮已回复收到款项将在7-14天进行退刷。
1.如果是此事被告 到案说明的时候该怎么跟警察说?
2.因为金额为450元 我住在南部 要到台中说明
后续可以请警察移转回南部吗?
3.银行帐户会变成警示帐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