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知道怎么下才好,前情故事有点长,请各位大神愿意耐心看完给予小弟一点意见
前情提要
母亲几年前过世了,现金共留了约300多万,因父亲之前银行债务问题,名下无任何财产
与现金。
所以该笔现金是由我继承后,放置我名下一银行帐号,而该帐户则由父亲全权使用。
最近父亲认识了一位阿姨(无婚无子),但二人不会结婚,说是彼此陪伴,到这里我们都
OK。
两人目前健康状况都良好,父亲算半退休加减工作,阿姨则无收入,目前同居。
——— 主轴 ———
父亲瞒着我们购入了一间房子,等我们发现时已交屋了。
该房登记在阿姨名下,而且将400万现金全数投入,
且天才的用每日提领现金方式分批领出,再临柜存入阿姨帐户作为买房资金。
其出资结构我父亲300多,阿姨100,贷款200多。
第一时间听到我根本觉得诈骗....但父亲又听不进去。
(现我已放弃,就当作是真的老伴吧)
贷款部分应该仍是由我父亲这边支付(月退休金),贷款如果付不出来,可能还是要由我
扛(虽说硬扛可以,但我不想)。
虽说钱全权留给他使用,但也是希望他退休后能经济无压力,未来养老或不幸生病都可以
使用这笔钱。
而阿姨有兄弟、父母已离世,无婚姻纪录与子嗣,跟我爸年纪大约小了10岁,且都过半百
。
没意外父亲应该会比阿姨早离开(不是在诅咒,客观事实)
父亲信誓旦旦说未来他和阿姨离世后房子会留给我,但对我来说有没有都没差。
且非亲非故,怎么留给我还是个问号。
现我与阿姨互动相处还算OK
如果阿姨跟父亲能够善终,即使我父亲真的先走了,房子全数留给阿姨也无所谓。
(虽然现在法律上本来就是她的)
现在最担心的点是两人未来也不好说,
万一这几年两人就分开,阿姨将房子卖掉,
或是真的诈骗恶意卖掉,钱也不知道拿不拿得回来。
想请问各位大神
1. 是否有方式可以避免上述事情发生? 目前想到的仅有权状做限制登记。
但如果去增贷拿到现金后转移,房贷恶意欠缴,房子最后还是会被银行收去。
也有想过当作借名登记写合约,但也不全数是我父亲出资(法律上算是我出资?),
而且拿得出的证明只有一堆提款记录和阿姨帐户的存款记录,这我第一时间听到比得知买
房还怒
这方便我就真的不太了解法律上怎么认定。
2. 万一阿姨比我父亲先离开,那房子有什么方式可以保留给我父亲或我,至少本钱要拿
回?
。
目前想到遗嘱可以吗?
但立好遗嘱即使公正也不知道会不会又擅自去更改,或是有特留份的问题,必须要留给阿
姨的亲兄弟?
或是用一般合约公证来约定?
我目的只是想留好保险机制而已,但不想用得太难看,毕竟还要顾虑老人家心情。
感谢各位大神耐心看完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