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的朋友经营营造厂,今年4月间有收一个新case的签约金200w支票,当时因为朋友公司
周转不过来,
跟我兑换现金,我汇钱给朋友了,支票也嘎进去我的往来银行了,后来朋友突然心肌梗塞
进医院急救,
目前仍在昏迷中,后续工作皆停摆,后来那张支票被挂失止付了,我也收到退票,但是前
二天居然
收到警局的侵占遗失物通知书要我去做笔录,只能说赔钱就够倒霉了,还要面对后续问题
问题:
1.我只能提供仍有保留的资料,像是汇款纪录、line的对话纪录,证明我有汇钱给朋友
这样的资料够吗
2.我能主动找对方谈和解吗,因为不喜欢事情一直拖,想快点有个结果
3.我能直接把被退的票寄给对方吗
4.依照目前状况看起来比较好的结果是如何?
比较不好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