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王鸿葳立委告妨碍名誉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23-05-11 13:29:41
事实经过:
我前天是先看到这篇文章 内文的新闻和下面留言有提到王鸿葳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3606010.A.56D.html
新闻提到王鸿葳参加黑道公祭 下面网友留言提到王鸿葳不是反黑道吗?
我前天中午十二点多发文 也是引述该新闻做抒发
(原文已应王鸿葳要求删除 这是BBS网站备份的 现在被告可以被当证据了)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683608837.A.67B
大概前天下午五点多回去看一下我发文下面的网友留言
才发现新闻报导有误 原新闻更改了 也有在文末注明
"*内文先前提及立法委员王鸿薇出席告别式为误植,特此声明。"
然后我再去看一下王鸿葳FB
王鸿葳是昨天下午四点多发文FB 发文澄清
我也应他要求马上就删文了
https://i.imgur.com/mFDvTEm.png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3-05-11 14:09:00
就认罪道歉求撤告啊 不然你要争什么?
作者: concrete2536 (你不能没有我)   2023-05-11 14:16:00
不用理他,你只要提出新闻资料就够了,他是公众人物,有被检验的义务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23-05-11 14:59:00
不用理她+1 你有新闻资料即可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3-05-11 20:10:00
可受公评之事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23-05-11 20:40:00
民意代表用兴讼恫吓选民监督的典范,怕你就输了媒体记者出身的人,对于民众引述新闻的打压,无限上纲的箝制意见表达,大家眼睛要放亮,谁该被下架很清楚了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5-15 22:52:00
新闻说参加告别式 大哥你是加油添醋说人家跟黑道麻吉这已经超过评论公众人物言论自由的界线 去道歉求撤告吧
作者: tibo96033 (鲤鱼)   2023-05-17 18:29:00
不会起诉
作者: liaojc1688 (日出太平洋)   2023-05-17 21:29:00
如果你说的时序是正确的,你先引述新闻,发现新闻有误就删改文章,没有问题的,是对政治人物的合理评论意见表达,政治人物的容忍程度远大于一般人
作者: Behave   2023-05-20 15:20:00
你可以跟6楼多讨论,看起来就很懂,如果自己人会比较好谈
作者: ceramicfa (ceramicfa)   2023-05-30 02:31:00
没事 拿前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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