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庭关系有点复杂,家母财产应该有数千万含几栋房子,岁数约六十初,我财产约三百上下,我岁数三十初,我打算断绝母子关系,以后也不打算继承任何财产,但我查了不能完全断绝关系,所以我想折衷处理,用放弃继承换取最低的扶养相关义务,家里还有哥哥和弟弟
问题:
1. 是否需要第三方(律师?)当公证人? 如何执行才有法律效力?
2.若有义务扶养,能否只给钱就好,老母后半生一定过得比我好
3.每月定期扶养,给的钱如何计算? 按月薪比例? 若待业怎办?
4.若“义务”范围谈不拢,是否需要打官司进行?
5.是否还要专业评估老母身心健康状况?
可能会有道德责难,但骂完还请尽量提供建议,谢谢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