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原先到5/31的租屋处,因与二房东相处不融洽,于是我拒绝二房东带人看我房。
并决定提前于4/29搬家,同时在房间内加装监视器。
事前也有在租屋群组告知我会付五月租金,合约依然到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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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搬家公司将我的物品全移到一楼时,
监视器通知二房东开我房间约一秒钟,我便立即上楼将房间上锁。
二房东突然拦住我口头说退租与押金的事
因口头陈述非常不清楚,我请他用文字讯息当证明。
双方都有在LINE上都传明确讯息,“表明我不需付五月租金,且退还我两个月押金”
因为二房东资金有困难,我允许他事后再将押金汇给我,
也基于诚信原则与文字讯息为证,当下就将钥匙归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