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2.05,到现在调解超过六次。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对方有去医院,医疗证明为擦/挫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无、无。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我有全险。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我巷道右转,对方机车从我后方切入,擦撞到我的车后跌倒。
六、问题:多次调解无果,对方要求三十多万,包含薪资两个月六万、
公司更改服务区域之交通支出(我觉得这超怪,没上班怎么会有交通支出?)的一万多,
十年YAMAHA车修车四万多,不过开立估价单时间为车祸后两个月(这也很怪!),
衣服、裤子、鞋子、手机、蓝芽耳机等费用九万元。
当初因为想说有全险,所以没有做车祸鉴定,保险赔一赔就结束,
现在对方硬咬我们全责,所以要走鉴定了。
目前对方已经提告,我想问问针对这些项目,
我知道法院不会判赔,判赔我也有保险可以处理,
但是对方坚不和解,我就很难理解,
然后有次调解谈到薪资跟上班交通费同时存在根本就不可能,
甚至有些有法律背景的朋友表示搞不好可以反告诈欺未遂来作为谈判筹码,
对方心虚表示那我不要你赔了,我就要告你过失伤害(?)
我觉得他已经忘记他要的其实就是只是赔偿了。
我想问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