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sewill (sasewill)
2022-10-15 04:16:18事实经过:
合租室友J自5月起都不缴房租水电杂支等,一开始不清楚为人借钱及帮忙垫付了几次,后来
觉得金额太多签了借据,当时想说朋友一场没约定任何利息也没有要担保品,后来对方数次
约定要还款、分期还都没达成,多次拖延摆烂,我受不了就开始走法律程序。
目前已经拿到4万的支付命令确定证明书,接下来要申请强制执行,礼拜一会去国税局调他
的财产资料
问题:
1. 我申请支付命令后该室友有先还1万并约定按月还1万,后来他找借口拖延一毛都不再还
也继续不缴杂支等费用,我跟另室友商量后讯息通知室友J该1万元还款将算做杂支预缴,直
到他搬离为止多退少补,不然每个月1千多块又难以求偿我们实在受不了,请问这样会影响
申请强制执行吗?
2. 申请支付命令时我没有申请5%延迟利息,可于强制时提出吗?还是就不能申请?
3. 强制执行可以查对方劳保资料,想请问是直接去法院问还是要先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