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22/07/2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双方都有受伤,直接都証上救护车。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有报警,事后才做笔录,现场没有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骑机车有强制险,没有而外加保。对方是行人。
五、事实经过:
本人于今年7月时于台南发生车祸~发生地点:东宁路及胜利路(位于波哥茶饮)
案发是这样经过的~我直行于机车道上偏外(混合车道)。
当时下午 06:45 天气下著雨,当时绿灯我直行没有超速。过红绿灯及斑马线后约十公尺
左右,撞上一位从对面穿越双黄线而来的老人。
因此夜里、安全帽都是水加上对面有来车的灯,很难去注意到。
这位老人家(女)车祸后老人家有头部有开刀,牙齿断一颗,眼睛有些分影,最新状况回复中已出
院。事故后我也常关心对方,甚至家人第一时间及隔天都有去医院。
而我也因车祸,车子受损(车行估修理7仟多)外,也有脚压伤。因之前我的脚有受伤,注
射2支葡萄糖。等第一次要复健时当天发生此事故。
事故后我的脚更加严重。7~8月每天吃消炎止痛及注射一支消炎针,到现在已在复健。但
走路一样会痛,痛的受不了,还有有吃消炎止痛。
另外我本身事故后只请一天假。因为之前我小孩班上常有人确诊,一直请假造顾小孩。
所以我不敢再请太多假,怕造成公司困扰。(我有小孩及房货我不能在停工)
我已申请初判表了。但我申请初判表现在未出来。台南事故一个月后才可申请 + 申请初
表要15个工作天。
六、问题:
1.我的责任重吗?
2.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真的只能任凭对方开价吗?
3.是否有无抵扣方式?
4.通常这种清况赔多少才算合理。多少以上及为不合理?
5.车子对上行人,都只能挨打吗?
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