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员警可以不逮捕现行犯?

楼主: LabInfo (实验室资讯交流)   2022-09-17 17:00:58
事实经过:
前一段时间在路上和他人发生争执,我有用手机蒐证
后来对方持续抓住我衣领及手臂,想要我交出手机、过程中也打我巴掌
(整个抓住过程约10分钟)
直到员警到场时,对方还是抓住我的状态
我立刻要求警方,以妨害自由现行犯将对方逮捕移送
但员警没有这样做,只分别把我们拉开来问话,抄个人资料
在此过程中,对方有再出言恐吓,我也再度要求员警依现行犯将他逮捕
并当场出示法条:
刑事诉讼法88条
现行犯,不问何人得迳行逮捕之。
犯罪在实施中或实施后即时发觉者,为现行犯。
但员警仍未逮捕他...
我当下表示要提告。
后来到了派出所,员警请我再次想清楚是否提告
(但妨害自由是非告诉乃论,检察官或司法警察知道犯罪事实后应该要依刑事诉讼法的规
定开始侦查)
我坚持提告,也做完笔录拿到受理案件证明
这段时间直到我离开派出所,对方在派出所另一个房间内。
(我不知道后来对方做完笔录就离开还是有解送检察官)
我严重怀疑员警没有依照上述刑事诉讼法88条及92条规定处置
刑事诉讼法 92条
1. 无侦查犯罪权限之人逮捕现行犯者,应即送交检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2.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现行犯者,应即解送检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为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告诉或请求乃论之罪,其告诉或请求已经撤回或
已逾告诉期间者,得经检察官之许可,不予解送。
3. 对于第一项逮捕现行犯之人,应询其姓名、住所或居所及逮捕之事由。
所以我写市长信箱陈情:
询问关于此案,员警是否依刑事诉讼法逮捕该加害人并解送检察官;
还是加害人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就让其离开,后续已函送方式进行?
如为后者,相关员警是否有疏失甚至疏忽职守之嫌疑。
并且引用去年底台中发生的玛莎拉蒂案打人案件的新闻
https://bit.ly/3eYrp5t
(玛莎恶少打人|惩处出炉!两警官调职、分局长记过 检要查是否疏放人犯 )
当时员警到场认为已经打人打完 ,未用“现行犯”将打人之嫌犯逮捕
后续部分警官亦遭惩处,检方也表示已分案调查警员是否涉及不法
结果得到的回复是: (承办机关: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督察组)
所提告妨害自由案件,本分局业于xx日以新北警中刑字第xx号刑事案件报告书移送台湾新
北地方检察署侦办因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倘对员警侦办过程存有疑问,请迳向检察官陈
述为宜。
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不合理,于是再写一次,要求分案给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
附上上一次的陈情内容及回复,并再次询问:
1. 当天到底有无解送现行犯给检察官,还是做完笔录就让他离开?
2. 如果是后者,员警除了可能的刑事责任外(由检察官另案告发调查),亦有相关行政责
任,其行政调查与处分应仍然属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权责,如违规请进行查处。(也再
次引用玛莎拉蒂案新闻)
结果警察局督察室还是把案件转到中和分局督察组
(看到分案结果时,我打电话得知此案件分案经过:新北市政府秘书处 → 新北市警察局
秘书室 →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室又给中和分局)
不意外得,回复大意:先前一样的事我已经陈情过,他们已经处理完了,有问题去跟检
察官说。
问题:
关于以上员警很可能未依照刑事诉讼法逮捕解送,且陈情未能解决问题
我认为这和原本的妨碍自由案件已经是两回事,
但他们请我去和"妨碍自由案件"的检察官说,这十分不合理。
请问目前是否有什么比较好的方式处理呢?
像是:
继续陈情(到警政署?)
写状纸提告,不知道这该提刑事还是行政诉讼(后者需要先提诉愿?)
或还有其他方式吗?
本来我认为这件事可以留在警察局内就好,警方说清楚查处结果,或许事情就这样结束
但看起来想让他们顺着这个台阶下去他们也不太愿意...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再次谢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7:44:00
你中文应该不太好。建议去查一下字典看看你引用的法条是什么意思
作者: vykxtoz (云)   2022-09-17 18:12:00
88是写“得”逮捕;另就你文中叙述也没92适用吧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2-09-17 18:27:00
你对得的认知跟他们不一样,要就直接看有没有想法不一样的检察官要帮你打他们脸,但 得 跟 无法确认身分湮灭证据消弭立即危险那些得的限缩因素就没办法帮你了最后法律问题问警察要答案是很荒谬的事喔 我的意思他们只会跟你说法条跟可能是那样,比较难跟你说明缘由跟提供你思考方向
楼主: LabInfo (实验室资讯交流)   2022-09-17 18:43:00
但“得”逮捕现行犯的逻辑(员警可以随心型是否逮捕),为何玛莎拉蒂案,那些员警会被惩处?以及酒驾超标(甚至尚未危害到他人)的是依照公共危险现行犯逮捕,送到检察官处理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2-09-17 18:51:00
嗯 我的看法也是从玛莎拉蒂那边过来的,当时检察官也是两派说法,你可以再找一下,酒驾我不懂,但可以朝抽象危险探讨他危害的延续性,且要件系经警方采证实现我找到了 fb 离职检察官的思辨日志那时候就很多两边的讨论 三年前的资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9-17 19:07:00
每个人都可以逮捕现行犯跟这个犯人有没有逮捕必要是完全两码子事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22-09-17 19:10:00
行政惩处是内部的 警察就是看社会风向惩处的职业 你看警察不逮捕刑事有没有办法被起诉得逮捕就是"得" ,不是你不爽就变"应"看一看内容 原来只是自己严重怀疑 然后越想越生气 那我看再多人回复也是没什么用 因为你只相信你要的答案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2-09-17 19:30:00
本来就是得逮捕 如果是应逮捕 那出车祸撞伤人就过失伤害现行犯移送 我跟朋友聊天靠杯干你娘 被警察听到马上公然侮辱现行犯移送 合理吗?至于警察被惩处还不就是那些狗官为了自保 先打自己人 顶多是依观感不佳 刑事那些基层有起诉纵放人犯吗?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2-09-17 19:36:00
简单说就是与你意愿不符所以不爽而已,你贴这么多法条你却一个字也不看,难怪人家随意回你。不是会贴法条就懂法好吗!
楼主: LabInfo (实验室资讯交流)   2022-09-17 20:24:00
照loveloser的说法,只要跟警察关系好,当众抢劫砍人是不是也可以被“请”去警局做完笔录就回家?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22-09-17 20:38:00
你这么讲也有道理 我建议请律师提出自诉 以后再来把判决书贴上来打脸版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9-17 22:56:00
你看之前带队砸警局的有被现场逮捕吗?
作者: songzhen ((#゚Д゚))   2022-09-18 02:49:00
警察:依法行事 查无不法 谢谢指教法律版只讨论有没有违法 你爽不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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