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关于行人穿越马路及罚则问题

楼主: rory910207 (嗯嗯啊啊嗯嗯啊)   2022-09-09 10:40:48
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9月8日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脚背撕裂伤,有缝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还没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目前还未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一对情侣穿越马路,无号志、刚好100公尺有处有斑马线,为行车分向线
我骑车经过,情侣突然走出来反应不及撞到女生,有超速事实,无行车记录器,监视器还

确定能不能调到
六、问题
1.行人未依规定穿越马路是100公尺内有斑马线才适用的吗?
2.如果没有记录器指控对方未注意左右来车能成立吗?
3.除了超速和应注意未注意可能还会有其他肇责?
作者: proTraitor (dum dum)   2022-09-09 11:18:00
初判表?
作者: black82465   2022-09-09 11:41:00
有初判可能也没用 他们连车鉴的都说只当参考
作者: taiwancom (捐钱给跑粉趴?)   2022-09-09 13:29:00
100公尺内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22-09-09 21:48:00
开车什么都可以不要,保险跟行车记录器一定要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2-09-10 20:54:00
过失伤害啊!民事会痛逆没影像你嘴巴怎么说突然都没用,如果突然不是话术,积极一点自己找有没有经过人或住家影像,你协调会跟我讲我不走斑马线我一定不跟你协调直接告你过失伤害再慢慢谈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2-09-10 23:28:00
就算他违规 但伤害应该是跑不掉简单的说就是一码事归一码事 他罚300 告你过失伤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2-09-11 03:39:00
突然冲出来看要多突然, 行车纪录器不装就自求多福
作者: tsd (草食的阿海)   2022-09-13 23:04:00
一般这种案件,就是看肇责,然后依比例分摊双方损失....建议有保险赔的话和解了事,不然可能就是双方都判罚可参考警局网页宣导案例 https://tinyurl.com/2gewdjpn另一个双方判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47324
作者: jj89066 (kk)   2022-09-28 15:29:00
突然觉得不合哩,假设真的是情侣突然瞬移出来,导致机车撞到,结果还是得吃伤害吗?台湾法律那么...那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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