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前房客积欠两个月房租,避不见面,后来家父母花钱请她搬走,但是她车仍遗留在地下车位,至今长达两年
备注:
1.监理所查询资料发现前房客还有缴牌照燃料税,感觉有诈
2.只能联络到她的家人,但她家人只表示随便处理,车子是前房客名下的我们还是不敢乱动
3.前房客的车已经停在车位两年了
4.尝试过报警但无用,警察说私领域无法管
问题:
想请问板上先贤法律问题,若前房客将她的车停在我们的车位,且也联络不到她本人,该如何处理她的车呢?
因为之前小弟在外地读书,久久回家一次没有时间处理车位问题,且老父母都要工作根本没时间跑法律程序(苦命鸳鸯一个月只有2天假)。
如今小弟终于毕业了想趁当兵前好好解决这个霸占2年车位的问题,本人有请教过议员服务处,服务处主任请我寄存证信函给前房客家人,存证信函要声明“3天后拖车,相关费用要对方负责”并且拖吊前拍照,拖吊后也要拍照,将车子移到合法不收停车费的位子。
想请问这样的处理方式正确吗? 或者有无更好的处理方式呢? 谢谢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