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大纲是这样子,
前阵子买一个二手精品
价格大约在60,000吧
可是有上架到拍卖平台过,大约一周吧。
但最后是送给家人了,所以没有实际贩售的行为
因为用手机操作所以贪图方便找了手机里面存底的商品照片(好像是从网络上看到觉得拍
得满好看的所以就存下来,有点忘了是不是同一个拍卖平台)
然后,过了快一个月后,这几天就收到著作权法的通知了,叫我去做个笔录(一个中部一
个北部)好像是那位个人卖家有在平台上面卖,所以告我
已经有大致上爬文过我这个行为还是违法的
没办法说因为我不知情就不违法,
现在就是在想说后续的部分是要怎么样做一个处置
会把伤害还有时间成本降到最低?
是不是要直接谈和解还是就跑法院
要不要请委任律师呢?
(对方跟我都是个人,非公司行号)
希望有相关处理经验的前辈可以给点指点
大约多少的和解金叫做正常(商品价值大概就五到60,000吧)
谢谢!
PS 大概是这样子的商品照
无任何特殊model或拍摄手法
https://i.imgur.com/uohqVCP.jpg
这样子有可能被判说没有具原创性 然后 不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