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过年后到职,隔天出车祸,躺了半年以上,但公司非到职当日便加保劳保
住院,开刀时,有申请医疗给付,但后面劳保说这样不给过,所以追讨医疗给付的钱
我查车祸等纪录,我没有违反法规,所以劳保赔偿不会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拒绝
来的信函上面是说因此没办法申请劳保赔偿。
但这笔劳保局是发函给公司,请他们转帐到劳保帐户。
后来看到还有伤病/失能给付。
劳保那边说要跟公司求偿这边的损失。
而车祸的地点标示算乱,也有事故热点
上个月又有人跟我差不多情况出车祸,所以想说可能有机会申请国赔
问题:
在查资料的过程发现了今年5月的职灾法新法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472/28486/
懒人包第七页跟附则103条
似乎5/1新法施行后我就能申请劳保的给付?
如果这边是申请劳保,劳保再跟公司追讨的话
我这样算是社会保险,还是代位求偿之类的?
看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FE082698&type=e
好像社会保险跟国赔会撞到
还是医疗给付的部分不算,其他费用能申请?
手术因为有自费的商业保险,所以都是用自费的钢板
总费用约20万,而劳保当时说给付是2万左右
剩下18万跟失能可以申请国赔这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