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侵占遗失物办案流程疑问

楼主: core168 (临时工)   2021-11-21 07:38:18
※ 引述《s9660717 (csf)》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10月底左右掉了一张一卡通学生证,但当时过了几天才发现遗失。
: 发现遗失当下有查询一卡通交易纪录,然后发现被盗刷。
: 被盗刷的交易是捷运站和公共汽车,也确定盗刷时间我人不在那。
: 已经去过派出所报案,提供交易纪录,并提出侵占遗失物告诉。
: 因为报案当下,实在想不起遗失地点,所以只有先填平常公共汽车下车地点,
: 然后声明是在附近遗失。
: 后来,侦查队打给我说,他们调遗失地点附近监视器并没有看到我的人。
: 我问说能不能直接依照交易纪录,去捷运站调监视器找人?
: 但电话中对方口气感觉很无奈,一直强调希望我可以仔细想想究竟掉在哪?
: 并说,捷运站就算拍到人也不知道他是谁
: 问题:
: 1. 有明确交易纪录,即使没办法证明那个人有捡我卡片,但盗刷是事实吧?
没错,重点是要找到嫌疑人才有机会往下发展
: 法律上我是否只需要举证,学生证属于我的事实(上面有大头照)?
学生证绑定的卡片,会有发卡资料可以特定持卡人
: 2. 遗失地点真的想不起来,可否提供平常会路过之路段?或是说,捡起遗失物的画面

: 是不是很重要的起诉条件(侵占遗失物)?
被害人本来就是尽量提供特定的路线给警察去追,能不能刚好调到捡拾卡片的画面要靠人

: 3. 我了解警方调查这种小案件很辛苦,但我不理解的是,照理说不管在哪拍到有人捡

: ,都要调查身份啊,为什么不直接从捷运站查起?
警察怎么查,从哪里开始查,尊重他们的专业而已,即便被害人深感不以为然,也没辙,
毕竟公权力在他们手上,你不好说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我的情形跟你类似,
公共汽车下车刷卡后到家就发现遗失,
为了确认不殃及无辜,
过了一周确认被盗刷才报案,
因为有实名注册,
遗失后每天上网查询消费纪录,
一周后有人拿去宝雅把余额刷光光,
报案的体验非常不苏胡,
警员态度不好,
先是要我找,
又质问我知道在哪里遗失的吗,
我说完后他又问我如何特定遗失的地点,
因为被盗刷的地点跟我报案的派出所是不同辖区,
我可以感受到警员的意思,
我只是就近报案,
所以我拉大嗓门说,
我需要协助调监视器画面,
我没有公权力,
打电话给宝雅他们无法提供画面给我,
需要警察调阅才能给,
如果不愿受理跨辖区报案,
我现在就走人,
我自己去盗刷的辖区报案,
这时候警员才说他没有不受理也没有拒绝,
干,态度口气这个样,
我又不是猪,
最后作完笔录后移到辖区派出所,
画面追不到特定人,
消费没有用会员卡,
纸本发票无法追踪身分,
步行离开没有连结到特定车辆,
到目前为止一年多过去,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最后自认倒楣,
自行加强卡片管理,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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