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遗失物办案流程疑问

楼主: s9660717 (csf)   2021-11-20 20:12:03
事实经过:
10月底左右掉了一张一卡通学生证,但当时过了几天才发现遗失。
发现遗失当下有查询一卡通交易纪录,然后发现被盗刷。
被盗刷的交易是捷运站和公共汽车,也确定盗刷时间我人不在那。
已经去过派出所报案,提供交易纪录,并提出侵占遗失物告诉。
因为报案当下,实在想不起遗失地点,所以只有先填平常公共汽车下车地点,
然后声明是在附近遗失。
后来,侦查队打给我说,他们调遗失地点附近监视器并没有看到我的人。
我问说能不能直接依照交易纪录,去捷运站调监视器找人?
但电话中对方口气感觉很无奈,一直强调希望我可以仔细想想究竟掉在哪?
并说,捷运站就算拍到人也不知道他是谁
问题:
1. 有明确交易纪录,即使没办法证明那个人有捡我卡片,但盗刷是事实吧?
法律上我是否只需要举证,学生证属于我的事实(上面有大头照)?
2. 遗失地点真的想不起来,可否提供平常会路过之路段?或是说,捡起遗失物的画面,
是不是很重要的起诉条件(侵占遗失物)?
3. 我了解警方调查这种小案件很辛苦,但我不理解的是,照理说不管在哪拍到有人捡走
,都要调查身份啊,为什么不直接从捷运站查起?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20 21:57:00
你觉得监视器拍到人就有办法找到是谁吗?台湾又不像某些国家用政府机器监控所有人民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1-11-20 22:06:00
人脸辨识天网系统只有对面那个国家有技术上不难 但是人权问题无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21 00:36:00
不是没办法找人, 你可以花钱悬赏,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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