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任职于某连锁卖场
上个月某天于柜台收银,过刷完要放置商品时不慎手滑,
手上的玻璃瓶滑落与柜台的玻璃碰撞,导致柜台玻璃碎裂
玻璃碎片溅到A的脚,划出一道约0.5公分的伤口,有出血
我替A止血并简单包扎,A表示要报警并到医院检查
之后主管陪A到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就叫他可以回家了(开了宜休息数日)
两个小时后他走进店里可以正常行走,
公司也说明保险可以处理
我就没继续关心了
后来这一个月间A一直与公司+保险人员协商
A要医药费600+休息3天6000元+精神慰抚金12000元
保险公司愿意出3000(医药+其他赔偿)
休息3天部分与A的公司确认时,得到的答案是无法为其请假证明背书
又向A要正式请假证明,他也拿不出来
后来协商破裂,A说公司不赔要找我赔
就对我提告过失伤害
问题:
1.)
对方提出的金额我认为不合理
不知有无相似的例子参考和解金额?
2.)
假设被判拘役.我爬文后车祸大概都是30天起跳
我这个情形可能会几天呢?
3.)
警察提到可以申请调解
笔录 -> 调解 -> 收到检察官通知 -> 侦查庭 -> (调解) -> 一审
请问到完笔录到收到通知大概有几天的时间?
感谢
思考了一下有些新的感想,给后来的人参考
1)
对方口气不好可能是因为事情无法解决,
换位思考一下也不算不能理解。
2)
对方求偿金额的部分可以与自己预判的罚金金额比较。
我的部分对方可能只要19k,
我预计要支出25-30k罚金,
可能会很不爽对方的态度不和解,
但想想其实没必要。
对方多拿的会在别的地方还回去。
3)
别相信公司的鬼话,
他们只会要保险理赔。
虽然是在工作时发生的,
到最后还是要自己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