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49 条
定金,除当事人另有订定外,适用左列之规定:
一、契约履行时,定金应返还或作为给付之一部。
二、契约因可归责于付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不得请求
返还。
三、契约因可归责于受定金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该当事人应加
倍返还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约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时,定金应返还之
。
问题:
想请问,如果看完房已经付了定金,
但签约时却谈不拢契约内容。
这样定金返还适用于哪一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